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是市工商局主管松江区市场监管和行使行政执法职能的直属机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内设13个科室。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
- 类别:管理局
- 地点:松江
- 类型:工商行政
部门领导
局 长 王 骁: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督导室、工商学会。
副局长 吴丽华:分管企管科、商标广告科、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广告协会。
副局长 徐 林:分管法制科、公平科、食品科、检查支队。
副局长 胡伟文:分管注册科、市场契约科、机关服务中心、经纪人联络处、契约信用促进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工商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负责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核准名称,确认市场经营主体资格,核发营业执照,并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牵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3、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职责,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4、负责本区市场经济秩序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强对市场的监测、预警及信息引导;承担依法规範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网路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负责垄断协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以及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练

5、负责本区食品经营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的行政许可,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6、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接受消费者谘询、申诉、举报,指导系统内各级消费维权机构和组织开展工作;建立并完善消费维权体系,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
7、依法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
8、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刷;监管和指导商标代理机构;负责驰名商标认定申请的受理、审查;负责上海市着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负责特殊标誌、官方标誌的管理和保护。
9、指导广告业发展,拟定本市广告业发展规划和广告行业专业标準;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监测机构开展广告内容的审查监测工作。
10、组织实施契约行政监管,会同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组织制定契约示範文本;监督管理消费类契约格式条款;开展契约争议行政调解工作;查处利用契约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
11、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对经纪人进行执业注册和审验。
12、实施对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13、依法对企业名称,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14、指导松江区工商领域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15、负责有关行政複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定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分局重要稿件的起草和文秘、宣传报导、机关文书档案、统计、信访、外事、机要、保密、保卫、接待以及其他内部事务的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信息技术的管理和协调;负责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督办分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金文廑
2、法制科
参与承担市局下达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的拟订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规範性档案的修改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检查监督;负责案件的同级核审和听证工作;与业务科室共同承担分局行政複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理赔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春来
3、企业注册科
负责受理或委託受理各类企业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的注册登记工作;委託受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开业、歇业、变更和外省市三资企业在沪设立分支机构、办事处的初审;依法核发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的执照;指导工商所对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自然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受理初审。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陆峰
4、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
研究拟定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监管办法和措施;组织实施对各类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年检、验照;组织实施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有关规定的案件;负责指导、协调工商所综合监管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唐陆泉
5、市场契约监管科
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生产资料市场和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对网路经营活动和各类商品展销会等特殊交易方式的监督管理;参与对生产要素市场、文化、旅游等市场和重要商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工商所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专项治理;依法监督管理契约,负责开展契约格式条款的备案和日常监管工作,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查处利用契约的违法活动;依法监管拍卖行为,负责示範契约文本的推广和契约鉴证、契约争议调解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沈建忠
6、公平交易科
查处市场交易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流通领域走私贩私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并对上述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负责承办案件报批,协办重大案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指导工商所(队)开展办案工作;负责分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统计工作和办案业务培训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剑
7、消费者权益保护科(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科)
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查处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章案件;建立消费者申、投诉和举报网路体系(含12315投诉中心);组织开展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活动;受理消费者申诉并进行调解;指导工商所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统计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江天
8、商标广告监管科
负责对商标使用和商标印製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和商标违法行为;负责着名商标的推荐、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对广告经营、广告发布及其他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授权的广告经营审批及其他广告经营的初审,依法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违章行为;指导工商所对商标、广告监督管理;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夏伟莉
9、干部人事科
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公务员录用、人员调动和辞职、辞退工作;负责工资、福利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干部教育培训、智力引进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和人事信息统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和岗位资格的聘任及评优表彰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潘建军
10、组织宣传科
承担党委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理论学习和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计画;负责工商所(队)的规範化建设;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及统战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章青松
11、监察科
履行纪检、监察职能;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负责对部门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控告、检举以及党员、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查处党员、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刚
职业规範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
清正廉洁,不谋私利;
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文明监管,以理服人;
高效服务,勤政为民。
公开承诺
一、积极开展网上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网上登记注册申请表,提供办事指南、企业名称自助查询和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事项办理状态网上查询服务,对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实行“网上申请、一次办结”。
二、在工商松江分局注册大厅设立“绿色通道”。申请人申请办理简易变更事项(名称、场所、经营範围、经营期限变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核准登记。
三、推行文明办案规範用语,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调查取证之前必须陈述文明办案规範用语,同时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务公开书。
四、对消费者提出的申诉,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系统管辖的,向消费者準确告知受理部门。
二、在工商松江分局注册大厅设立“绿色通道”。申请人申请办理简易变更事项(名称、场所、经营範围、经营期限变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实行当场受理、当场核准登记。
三、推行文明办案规範用语,执法人员在向当事人调查取证之前必须陈述文明办案规範用语,同时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发放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政务公开书。
四、对消费者提出的申诉,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对不属于本系统管辖的,向消费者準确告知受理部门。
单位地址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松江分局地址:松江区文诚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