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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波细说商业史(套装共5册)》读后感_1000字
(2019-08-30 05:29:46) 读后感 -
《吴晓波细说商业史(套装共5册)》读后感1000字
韦伯所谓的“文化现象”当然就是资本主义,它由创新的公司模式及相关的契约精神构成,当今学界都认为中国与西方的差距正在这里。可是,当你回到企业史中去探寻的时候,却会遇到更复杂的情况。比如,中国的公司模式创新及契约精神的确立一点也不比西方迟。
股份制合伙公司是在宋代诞生的——这一史实是由日本学者在20世纪中期首先发现的。斯波义信在《宋代商业史研究》一书中指出:“中国个别资本的集中以‘合股、合伙’的形式典型地表现出来,其萌芽形态业已产生于宋代的‘合本’、‘连财合本’、‘斗纽’等惯行中。”《宋会要辑稿·食货七十·赋税杂录》中记载了当时合伙公司的基本模式:“一些富豪联合在一起,共同经营并遵守同一规则,就叫作斗纽。其规则如下:以十个人为一个组织,各人出的钱从十万到五十万不等,大家约定以十年为期,富豪轮流负责经营,所得利润大家按比例分配,而本钱仍然在那里。”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典型的股份制合伙公司。
北宋名臣包拯还曾提到过一种叫作“带泄”的合股模式:在海边做买卖的人中有不少是本钱不多的中小富户,他们没有能力独立组成合伙公司,就参股于相熟的大海商,等到海外货物买回来后,按比例分配所得,往往有数倍的利润。
从众多零星史料中可以发现,宋代的合资经营活动大量出现在东南沿海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中,这与外贸的特征有重大关系:出海经商需要的本钱大、航运时间长且有巨大的风险性,当然也有惊人的利益回报。所以,商人们需要、也愿意联合起来共担风险和分享利益。
这一规律不但在中国如此,在全球其他国家也是同样。在世界经济史上,学者们普遍承认股份制公司模式的出现与海盗及远洋贸易有直接的关系,而最早的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正诞生于有“海上马车夫”之称的荷兰,即1602年成立的、从事海外贸易的东印度公司。
因此,从时间上来看的话,宋代的“合本”企业比欧洲的同类起码要早五百年。
除了合股经营模式之外,定金制度也被广泛运用。南宋人黄干记载说,世间做买卖者,没有不预先留下货钱以为定金的,他称之为“定钱”。在四川一带,茶商向茶农收购茶叶时,都是在前一年的秋冬就预先谈定价格,支付定金,所谓“秋冬先放茶价”。
另外一个新景象是,职业经理人开始集体出现。他们自己的财产不多,以为大族世家理财而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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