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是由原四会市国家税务局、原四会市地方税务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挂牌仪式在四会举行,标誌着原四会市国家税务局、原四会市地方税务局正式合併。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四会市国家税务局
- 时间:1994年10月
- 隶属:肇庆市国家税务局
- 负责:四会市的增值税、消费税
机构概况
四会市国家税务局连续多年被四会市委市政府授予“四会市文明单位”称号,2000年、2005年被肇庆市委市政府授予“肇庆市文明单位”称号;2006年,四会市党委被四会市委和肇庆市委授予“固本强基基层党组织”称号,局办税服务厅被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妇联分别授予“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和“广东省巾帼文明岗” 称号,还涌现出“广东百佳女税务工作者”、“广东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广东省国税系统金税工程工作先进个人”、“广东省国税稽查系统先进工作者”、“肇庆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卫士”、“肇庆市首届优秀青年卫士”、 “全国税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等一批先进个人。
内设机构
根据工作职责,四会市国家税务局设定8个内设机构,增设3个税源管理股。根据《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国税党字〔2007〕9号)有关精神,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
办公室
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保卫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
承担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採购、保管、分配、维修。
政策法规股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的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档案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複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收入核算股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画、出口退(免)税计画;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
纳税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简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徵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金税发售、报税稽核、谘询辅导和受理减免申请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负责处理不需要立案或调查取证的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
徵收管理股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人事教育股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办理出国政审事项。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组织实施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画,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税源管理一股
负责城中区、贞山区、下茆镇、江谷镇、地豆镇、罗源镇、威整镇、石狗镇、黄田镇範围内的税收管理工作。
税源管理二股
负责东城区、龙甫镇、逕口镇範围内的税收管理。
税源管理三股
负责四会市範围的出口货物退免税企业的税收管理。
税源管理四股
负责大沙镇(南江)範围内的税收管理。
以上税源管理一、二、三、四股室,都要研究制定税源管理办法和措施;负责对所辖税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纳税人实行分类管理和有效服务。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蹤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採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党建工作。
现任领导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毅雄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陈汉明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冼庆贤、张建辉、胡继洪、吴涛、邓勇、罗建锋、吴卫东、伍灿明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莫星文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范桂权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郑桂秋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马朝晖
机构职能
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档案,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机关和四会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徵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和四会市委、四会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机构
四会市局设定稽查局,级别为副科级。
稽查局
负责在管辖的範围内组织贯彻执行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对市局交办、督办的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税收举报案件的受理、市局交办、转办及徵收管理部门移交的有关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市局稽查局对稽查情况进行複查複审的组织与配合;负责与管辖範围内的公、检、法等部门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抵扣凭证涉税问题稽查和协查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辖管範围内税收专项检查和整顿规範税收秩序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稽查局设5个内设机构(副股级),分别是:办公室、综合选案股、检查股、案件审理股、案件执行股。
事业单位
四会市局设定信息中心,级别为正股级。
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準;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