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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06-04 11:56:42) 经验

上海市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放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上海市虹口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性质:管理局
  • 城市:上海市
  •  所属类别:国家事务

机构职能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城市规划总体要求,研究制订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负责编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编制绿化、环境卫生重大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实施国家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等方面的标準、规範。
3、负责对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对街道区域内的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等方面工作进行指导与协调;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的保障工作;负责行业领域内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区绿化建设、公园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等;负责本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调查、监测和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依法对本区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生活废弃物和特定污染物的管理;负责本区市容环境卫生配套设施的管理;负责水域和特定区域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依法承担拆除违法建筑职责中的相关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文明城区(社区、小区)的创建工作。
6、负责协调区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本区户外广告设施的专业规划,负责户外广告设定的审批;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景观灯光规划和重要区域的景观灯光规划;负责制定本区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承担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等设施的安全监管责任。
7、负责组织协调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城管执法领域内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的研究。
8、负责本区城管格线化管理工作,健全管理体系,完善管理机制。
9、负责承担本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负责城管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本区城管执法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综合考核;承担本区城管执法许可权範围内的行政处罚权行使。
10、负责本区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制监督与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规範行政执法行为,组织、协调社会参与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活动。
11、根据区政府授权,加强对城市管理基金使用的管理监督。
12、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3、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虹口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虹口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以下称区城管大队)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展区县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和《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执法工作。
法制
一、组织制定、审核和修订局规範性档案,承担特许经营契约文本等有关法律档案的审核工作。
二、承担行政複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及相关法律谘询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四、组织绿化、市容环卫、林业和城管执法法律知识培训教育,承担行政执法证件申领组织工作。
五、法制宣传。
六、指导、协调全区城管执法业务工作。
七、组织全区城管执法勤务管理,指导区城管执法部门勤务工作。
八、组织、协调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城管执法保障工作。
九、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城管执法工作规範和行为规範,知道区城管执法规範化建设。
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环境卫生管理科
一、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划、年度计画。
二、组织、协调本区道路及道路两侧绿地的保洁清扫、生活垃圾清运、公厕保洁服务等环卫作业工作,对环卫作业质量进行监督考核。
三、负责区域内环卫作业单位资质认定。
四、负责区域内环卫作业服务招投标工作。
五、负责环卫作业任务量的统计管理工作。
六、负责环卫设施、设备使用和管理。
七、负责渣土行政审批及机动车辆清洗行政备案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景观绿化科
一、负责本区户外广告及户外非广告设施的行政审批。
二、负责本区景观道路规划建设工作。
三、负责本区景观灯光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四、负责制定本区年度广告、主要节假日户外的景观协调、布置工作。
五、负责本区重大活动、主要节假日户外的景观协调、布置工作。
六、负责落实上级对口年度业务工作及本区年度相关景观建设工作。
七、负责处理涉及广告、灯光等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八、负责协调景观灯光和户外广告设施设定的违章查处工作。
九、负责景观灯光设施、户外广告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
一、负责局系统政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察工作。
二、负责局的会务、文秘、人事文书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简报、机要保密、安全保卫、计画生育、无偿献血、爱国卫生、办公自动化日常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局的文印、办公用品、通讯、后勤等机关事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以及各类社会单位的联络工作。
五、负责局系统的综合统计、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处理信访工作和人大、政协的有关意见、提案办理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工委办公室(监察室)
一、负责检查、督促局系统基层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局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局系统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和干部工作计画。负责对局内科以下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局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基层领导班子建设。
三、负责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四、负责人事、老干部服务工作。
五、负责宣传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负责统战工作。组织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六、负责工会、共青团和人民武装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科
一、负责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编制市容环卫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二、负责组织制订本区市容、环境卫生、景观灯光、户外广告、综合执法管理、绿化等专项发展规划。
三、负责局科技工作,掌握市容环卫绿化行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套用与发展情况,组织、协调技术交流、技术引进、科技成果推广套用等工作。
四、负责局信息化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计画和方案,负责城管格线化系统、景观灯光系统及相关平台开发、网站建设、网路设定、多媒体製作等信息技术套用的协调联络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容管理科
一、负责拟定本区的重大市容整治项目计画。
二、负责协调、处理本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综合性问题。
三、负责指导和检查各街道的相关业务工作。
四、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容环境的管理。
五、负责检查、督促、协调街道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区相关创建工作。
七、组织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市容环境保障。
八、组织区域内立面(除店招店牌、广告、布幅外)的附属设施治理。
九、完成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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