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中心概况
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是经法务部核准,山东省司法厅批准的公办第三方中立性质的司法鉴定机构,中心隶属于济宁医学院,院长为法定代表人,是山东省高等院校设立的唯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中心以我校法医学本科专业,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省级重点学科、行为医学重点实验室、职业卫生与环境实验室和校级DNA实验室、毒理实验室和药物分析实验室等为依託。中心不仅具有社会服务功能,同时也为法医学本科专业提供了充足和良好的平台。
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拥有一支专家型、高素质、高学历、年富力强的鉴定人员团队,机构负责人及各专业科室鉴定人员多年来一直从事法医学教学、科研和鉴定工作,具有丰富的病理学、临床医学、分子生物学、毒理学、法医学知识和法医鉴定经验。本中心现拥有各类专业人员23人,其中正高职称6人,副高职称10人,中级职称5人,初级职称4人。博士学位3名,硕士学位16名,本科学历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名。 在中心正式成立之前的几十年里,济宁医学院几代法医鉴定专家,特别是济宁医学院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的专家一直在承担着济宁市乃至整个鲁西南地区的法医鉴定工作,同时也是济宁市公检法特聘的司法鉴定机构,积累了丰富的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等鉴定经验。本司法鉴定中心成立后,又增加设立了法医物证学和法医毒物学两大鉴定科室。目前本中心拥有:法医病理, 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四个鉴定科室。主要鉴定及检测业务範围包括:(1)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鉴定, 死亡方式鉴定。(2)法医临床学:损伤及相关事项鉴定、伤残程度及相关事项鉴定。(3)具有亲子鉴定、个体识别、种族和种属认定; (4)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检测、尿液中常见毒(药)物检测、人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检测、毒品及代谢物定量、定性分析的检测条件和能力。 2011年四个鉴定领域的业务鉴定水平顺利通过了法务部科学技术研究所认证。 本中心实验室仪器设备齐全,拥有国际先进的ABI3500遗传分析仪、ABI9700型金座PCR仪、全套Leica病理设备(自动脱水机、自动染色机、石蜡包埋机、组织切片机、超薄切片机、冰冻切片机、全自动封片剂、组织展片考片机、石蜡冷冻机、组织盒蜡块打码机)、超声组织处理仪、Motic数字切片扫描与套用系统、萤光实时定量PCR仪、凝胶成像分析系统、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等。
本中心依託高等院校的科研优势,尤其是医学院校的人才和技术力量,坚持鉴定新技术的开发和疑难鉴定的研究。努力使中心成为集法医科研、教学、培训、交流、服务于司法体系建设、服务于社会为一体的,以“客观、公正、科学、独立”为宗旨的综合性平台。本中心定将以发展法医学事业、促进法制建设为己任,竭诚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司法鉴定服务贡献自己的力量。
中心机构设定
司法鉴定中心下设鉴定室和办公室,其中鉴定室下设法医病理鉴定室、法医临床鉴定室、法医物证鉴定室、法医毒物鉴定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科和质量控制科。
鉴定室简介
法医病理学鉴定室
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学鉴定室由我国病理学家崔文教授创建,是我校最涉及法医鉴定工作的鉴定室,我校法医病理学鉴定室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社会各界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卫生及个人的法医病理学相关工作,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医学鉴定服务。对推动我省法医病理学学科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几十年来,在崔文教授等诸多法医病理学家的辛勤耕耘下,经过全体法医病理鉴定人员的共同努力,本室在法医病理的教学、科研和案件鉴定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目前本室,拥有教授一名,副教授两名,讲师一名,拥有博士学位一名,硕士学位三名。 本室的主要工作範围包括: 病理组织切片检验, 死亡原因鉴定, 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定, 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的鉴别等。 本鉴定室拥有国际先进的Leica自动脱水机、Leica自动染色机、Leica石蜡包埋机、Lica组织切片机、Leica超薄切片机、冰冻切片机、Leica组织展片考片机、Leica石蜡冷冻机、Lica全自动免疫组化染色机、超声组织处理仪、Motic数字切片扫描与套用系统。 在社会服务方面,本室运用先进的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秉承科学準确、独立公正、实事求是的办案精神,成功地办结了大量涉及民事、刑事及医疗纠纷的法医病理鉴定案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医物证学鉴定室
本鉴定室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医物证鉴定的技术人员团队,现有鉴定、科研、教学人员6人,其中副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2名,技师2名;本鉴定室6人全部具有硕士学历。其中多人从业经验超过15年。 法医物证鉴定的内容包括:亲子鉴定、性别鉴定、种族种属等鉴定,对涉及非婚生子女、户口申报、出生公证、怀疑超生、收养申报、抚养权纠纷、同胞、祖孙、认亲等亲缘鉴定以及对不同生物检材(包括血迹、毛髮、指甲、骨骼、组织碎块、体液斑、混合斑迹等)、交通事故微量痕迹的种属和个体识别、医疗纠纷中怀疑调错标本(如病理切片、石蜡包埋组织等)提供鉴定。 目前,本鉴定室拥有国际上最先进的AB3500型8道DNA测序仪和9700型金座PCR扩增仪,并按照ISO/IEC 17025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本鉴定室秉承对所有检案客观、公正、科学、準确的态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法医临床学鉴定室
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鉴定室,一直承担着社会各界包括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系统及个人委託进行的损伤程度、伤残程度鉴定及谘询等工作,为我省提供了高质量的法医临床鉴定服务作出了突出贡献。几十年来,本鉴定室在法医临床案件鉴定中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产生了及其深远的社会影响。目前本室,鉴定人员10名其中,拥有教授4名,副教授6名,所有鉴定人均为硕士以上学历。
主要工作範围包括: 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係评定,交通事故、职工工伤、执业病致残程度评定,性功能鉴定,活体年龄鉴定,医疗纠纷鉴定,劳动能力评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定断,医疗费审查和医疗费鉴定等。
临床鉴定室,秉承科学準确、独立公正、实事求是的办案精神,为刑事、民事及医疗纠纷中的法医临床鉴定案件,提供客观準确的鉴定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医毒物鉴定室
本鉴定室具有一支高素质的法医物证鉴定的技术人员团队,现有鉴定、科研、教学人员7人,其中正高级职称1名,副高级职称2名,中级职称2名,技师2名;本鉴定室7人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多人从业经验超过25年。 法医毒物鉴定的内容包括:定性毒物分析鉴定、定量毒物分析鉴定、不明方向毒物分析鉴定、血液中乙醇(酒精)的定性定量、中毒案件药毒物分析、临床中毒急救病人药毒物检验、医源性案件的药物分析气体毒物(如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等)。 目前,本鉴定室拥有国际上最为先进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色谱、超纯水仪、固相微萃取仪、氮吹仪、微波消解炉等大型仪器设备,并按照ISO/IEC 17025的要求建立了一套科学的行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 本鉴定室秉承对所有检案客观、公正、科学、準确的态度,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鉴定项目简介
法医病理鉴定
死因鉴定:对各类疾病、损伤、中毒、医疗纠纷等死亡(包括猝死、交通意外、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电击损伤、溺死、新生儿死亡以及其它死因不明的尸体或器官组织)进行全面的剖验和病理检查,确定死亡原因。
死亡方式判断:对于非自然死亡,通过检查尸表现象,结合现场勘验情况,判定是他杀、自杀还是其它方式死亡。
法医物证鉴定
种属鉴定:检测各种物证上有无人的血斑或精斑。
个体识别:是套用医学和生物学的理论和技术判断生物性检材是否同一来源,即同一性鉴定。生物性检材包括血液、血迹、精液、精斑、毛髮、唾液斑、肌肉、骨骼、牙齿、软组织等。目前我国法医学司法鉴定实验室均利用STR-PCR分型技术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再进行相应的个人识别力的计算,最后得出是同一个人的机率为多少。
亲子鉴定:亲子鉴定(Parentage testing)是利用DNA分型技术,并套用遗传学、统计学等学科的理论,来判断亲代与子代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係。目前我国法医学司法鉴定实验室均利用STR-PCR分型技术对人类遗传标记的检测,根据孟德尔遗传定律,对检测结果数位化,来判定子女的遗传信息是否来源于其生物学意义上的父亲、母亲。通常检测15个基因座可以认定是否具有生物学意义上的亲子关係。而对于单亲亲子鉴定,在一些情况下15个基因座很难达到认定或者排除,这时候需要更多的基因座来加以确认。保证结果的完全可靠,达到绝对认定或者排除的程度。
法医临床鉴定
伤残程度的鉴定: 伤残标準是确定受伤人员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重要依据,是决定其赔偿的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本中心参照现行相关标準对伤残等级进行相应的法医学鉴定。
损伤及相关事项鉴定:损伤程度鉴定是指法医工作者接受有关部门(公、检、法等)委託对被鉴定人的非致命伤进行鉴定。依据损伤对人体的损害程度不同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本中心参照现行损伤鉴定标準,对人体损伤及其相关事项做出法医学鉴定。
法医毒物鉴定
酒精含量测定:对血液中乙醇(酒精)含量进行检测,酒驾(醉驾)的界定检验。
毒物分析:1. 尿液中常见毒(药)物检测。2. 人体内外未知毒(药)物检测。3. 毒品及代谢物定量、定性分析检测。
鉴定流程图
鉴定流程主要依据国家司法鉴定基本程式制定
鉴定常见问题
1.鉴定报告怎幺领取?
鉴定报告领取有多种领取方式,可以自取、也可以快件邮寄,电话查询(需要预留查询密码)。具体领取方式可在办理委託手续时约定。
2.鉴定费如何收取?
中心开展司法鉴定活动遵循合法、中立、规範、及时的原则。中心统一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公民或其他组织的司法鉴定委託,并按国家的相关规定收取鉴定费用。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託办理鉴定业务,不得私自收费,也不得无故拒绝受理相关委託。对经济困难的委託人(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开具低保户证明或司法行政部门开具法律援助的委託人),中心可以按规定减收或免收费用。
3.委託法医病理鉴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必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委託单位(例如:公检法机关)开具的委託书,委託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身份证明和死亡证明;其它辅助材料:住院病例等。
4.亲子鉴定鉴定报告怎幺领取?
鉴定报告有多种领取方式,可以自取,也可以委託他人代取、快件邮寄、Email、电话查询(需预留查询密码)。具体领取方式可在办理委託手续时约定。
5.没有生母参与可以进行父子鉴定吗?为什幺单亲鉴定收费贵点?
生母可以选择不参与鉴定。亲子鉴定中,孩子及假设父亲的标本通常足以得知结果,母亲可以选择不参与鉴定。亲生母亲也检测,结论更準确。因为孩子的基因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若有生母做参考(即双亲鉴定),可以根据母亲和孩子的基因型,比较明确推导出生父的基因,从而与争议父(即您)作比较。若没有母亲,则直接根据孩子基因推导生父基因,这样可能的情况有很多,最终统计学得出的数值偏差相对大点,实际上,我们对目前普遍使用的检测15个STR基因座的结果进行过计算机模拟单亲案例,两个无血缘关係的人,用这一的检测系统,至少有3个违反遗传法则,99.99%的非父亲可以排除,但有1/1000的可能无法排除而错误认定。因此我们对于单亲鉴定,跟其他机构不同之处是另外还增加一个试剂盒,增加9个检测指标,这样更準确,儘可能避免出现偏差。这也是单亲鉴定收费要高于生母参与鉴定的原因。
鉴定中心大事记
1.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国家CMA&CNAS二合一认证认可评审
7月9-10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组一行5人,对我校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四个执业领域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组长由法务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方建新担任,评审专家分别由北京市公安局刘雅诚,上海市公安局王德明,中国医科大学王保捷及济南市公安局李长立担任。经过评审组两天的评审和考核,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了国家CMA&CNAS二合一现场评审。
2.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11月7-8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组组长国家级评审专家张晓东,评审专家杨丹彤、济宁市技术监督局监督员李鹹和3人对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物证和法医毒物分析执业领域进行了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经过评审组两天的考核和检查,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顺利通过了省级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11月7日上午,专家组首先召开了现场评审会首次会议,评审组组长张晓东同志主持会议。济宁医学院副院长司传平、济宁市司法局法规教育处处长王立栋、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法医学与医学检验学院院长崔文、副院长张凯及中心工作人员30余人参加了会议。司传平代表学校致欢迎辞,欢迎评审组专家到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现场资质认定评审和指导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司法鉴定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全力支持鉴定中心认定工作,把认定过程转变为司法鉴定中心建设、提高、发展的过程,促进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质量和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崔文就中心建设发展及本次认定工作準备情况向评审组专家做了简要汇报。评审组组长张晓东同志介绍了现场评审的工作安排,并对现场评审提出了具体要求。
3.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新一届《中国司法鉴定》理事年会常务理事单位
9月23日在山东省泰安市召开了《中国司法鉴定》理事会年会,经山东省司法厅推荐,理事会审核通过济宁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常务理事加盟理事会,这是理事会成员中山东省唯一一个法医类常务理事单位,必将为今后中心各项工作的开展、与兄弟理事单位广泛的业务和学术交流合作奠定基础,扩大了学校的影响,提高了学校的声誉,也为中心做强做大提供了良好的专业平台。
鉴定中心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北湖新区荷花路16号、济宁市建设路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