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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小姐 读书笔记(3)篇

(2019-07-12 06:05:06) 读书笔记
张大小姐
作者:洪晃
本书以一件凶杀案为切入点,讲了一个横跨十八年的残酷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张燕年轻时在美国留学,爱上了才华横溢的年轻画家姜平。两人迅速坠入爱河,怎奈命运弄人,一场事故导致两人分道扬镳,等再见时昔日爱人已成一具面目全非的尸体。为了昔日所爱,张燕勇敢地去追查姜平的死亡真相,却没想到阴差阳错地把自己卷入一个权力和爱欲纠缠、阴谋与背叛交织的漩涡之中……
张大小姐 读书笔记 第(1)篇

基本上是一口气看完的,从兴奋到有点失望。

看这本书,一是冲着洪晃的大名,当代名媛,陈凯歌的前妻,而且前不久有个很火的吐槽某中国男人的“mentalfuck。洪晃的口才很好,风趣幽默。二是小说的题目,张大小姐(Miss Zhang),很想看看这个张大小姐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看完了以后,你会发现情节并不复杂。以红色公主为中心,讲述她的过去,她的现在;她的旧爱、新欢;她那位高权重的“首长”妈妈,同床异梦的现任丈夫党小明,同性恋的蓝颜知己ROGER,酷似前男友的丁强。有红二代的精神空虚、纸碎金迷、空手套白狼,也有野心勃勃从底层一步步漂白的精英。

小说好的方面:涉及的社会层面很宽广,语言也很流畅,将很多上流社会、精神的生活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小说情节跌宕起伏,结尾也是比较耐人寻味的。

整个小说,我给三星,在我看来还是有很多不足之处:

一是整个小说虎头蛇尾。开始比较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是寡淡如水。

二是情节处理上不深不细,有很多失误的地方。一是没有一条特别明显的线。写张大小姐,也好像是在写他的前男友姜平,围绕着姜平之死,引出现任老公党小明,陈警官,丁强,还有萍姐。事情嘛,有走私、偷渡、洗钱,但是都不深不细。没有特别出彩的情节。在讲故事、叙事的时候经常来个没有任何转承的转换,显得特别突兀。有些情节没有前后照应。特别是张燕和丁强去美国调查萍姐,丁强死了,看了姜平表姐给ROGER转交给她的信以后,好像整个人都变了,脑子都瓦特了,在姜平堂姐带着姜平的儿子来找她们时,她母亲一眼都能看出那是张燕的儿子,她张燕本人都看不出来,这太不可思议了。早知道她看了信,知道他们的孩子叫姜平。而且姜平堂姐带孩子来的时候,介绍他叫姜平,时间上也很近,她应该不会这么健忘吧?

三是人物刻画不够丰满。我感觉这里面没有几个真正值得同情的人,如果实在要说,一个可能是张燕的植物人爸爸。小说从来没有交代过张燕去看过她爸爸。首长的发迹是上头对她丈夫不明不白的病变的补偿。另一个是丁强,他多少有些英雄主义。每个人都有欲望,都是灰色的,不是非黑即白的。首长有很深的门第观念,阻扰了女儿的幸福。我觉得她对女婿党小明的所作所为洞若观火,是其走私、洗钱的保护伞,但一旦事情不可控,立马将党小明抛弃。张大小姐,既虚荣、胆小怕事又自私。她的公关公司专做国企的大单,也不是她有什么大能耐,而是她有个位高权重,神通广大的妈妈。在关键时候,需要她做决策的时候,六神无主,最先想到的还是妈妈和没有真爱的党小明。老陈利用了聪明但缺乏阅历的丁强,让其死的不明白。在最后,为了能顺利退休,为女儿挣得学费,他很聪明地将首长和张大小姐同走私、偷渡、洗钱做了分割。

最后,我有个疑问:这是洪晃自己写的么?

张大小姐 读书笔记 第(2)篇

4分,情节给3颗星,洪晃给1颗星,因为很早就看过《名门痞女》,对她颇有好感,觉得她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也可能因为见过世面的人嘴里的世界比较不同,多了不少看问题的角度。书里的张燕,骨子里胆小懦弱,表面上游戏人间,出生在罗马的人,骨子里就有常人无法体会的优越感,而最可怕的,就是失去优越感的来源——权力,权钱交易自古就有,权力只有通过交易才能换来实际利益,而她自己所处的阶级,又岂是我们可以想象的特权阶级?如何优雅下场?保持最后“贵族”的尊严呢?或许剥开来给大家看,自己先低到尘埃里去,也就没什么好看不透,想不通的了。而像孟主编的原型苏芒,章子怡,邓文迪这样,出身底层,想要跨越阶级的人,或许姿势难看,吃相丑陋,却不得不佩服那股豁得出去的劲儿。最后陈警官的那段有点黑色幽默,苦了一辈子,查了一辈子,却以这样的方式结尾,真不如在里昂好好享受晚年,他如果不那么执着,或许很早就可以享受人生了吧……最后,本文大量的英语段落,听书的时候小姐姐有时候可以读出整段英文,有时候就只能一个个字母读过去,那真的是在上班路上白眼翻死……

张大小姐 读书笔记 第(3)篇

我觉得挺好的一本书。虽然结尾有点草草了事的感觉。现实生活中真的有张大小姐这样的人物吗?胆小怕事,有事情就躲在别人的怀抱里。其实最后大小姐的妈妈最后没有抓起来,真让我伤心。因为如果不是她的妈妈官商勾结,她的姜平不会有事情。反而是有权有钱坏了这个幸福的家庭。本来我们看到孤苦伶仃的都是那些贫苦的人,比如党小明,最后欲望占有了自己的心智,可以待绿帽子,可以抛妻弃子,可以欺负和他一样出身贫苦的人。让我觉得一个钱权的欲望真的太大了,太恐怖了。当然里面的丁强,我觉得就是一个大傻,一点儿的自救意思都没有,一个人对那么多人,而且也知道美国的枪支是很自由的,居然一个人去对抗了,这里最有正义的应该就是丁强了,可是最后也是死的最没有意义的人。我觉得写的也很真实,毕竟一个刚出头的小年轻怎么可能接受被包养的侮辱。愣头青。我是很少看这种有关钱权的内容的,其实里面乱七八糟的。看着都是很漂亮的衣服,其实都是两足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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