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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_1200字
(2019-10-25 17:46:57) 读后感 -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00字
这几天读了一本畅销书,名叫《一个人的朝圣》。
起初,看了看简介,不过是一个人去寻找一个人的事情,但是我对“朝圣”,这个词很有兴趣,便读了下去。谁知,一读便不可止步。
主人公哈罗德是个默默无闻到快被人遗忘的小人物,为了一个二十年没见的身患癌症的女同事,前往600英里以外的贝里克。起初,他只是一念而已,便简简单单地上路了。我在想,有时,人真的不必想很多,患得患失的,想了就去做,那么生命一定会丰富得多。一个一辈子都规规矩矩做事的老人,年过六十,居然一个人徒步走了那么些的路,这也许是他自己也不曾料到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哈罗德在途中的回忆,这回忆,有对自己身世的,有关于夫妻之间的,还有关于儿子的以及他和这位女同事奎妮的。这段长长的路途,让他把自己的前世今生都像过电影似的,走了一遍。在里面他有自责,有忏悔。这让他把自己的一生过滤了一遍,以前模糊的,甚至是遗忘的,一下子在眼前都清晰了。尤其是对妻子莫琳,他觉得自己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职责,并没有改变自己的懦弱,去改变他们之间的关系,在旅途中,他越来越感受到对妻子的爱。这也是文章的精彩之处。一个人的朝圣是纯洁的,并没有变成其他的味道,不仅如此,他对妻子的感情越来越深,他还回忆起了他们的相识,爱恋,这一切都使他变得年轻了。路上,他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各样的事,在处理这些事的过程中,更凸显了朝圣的意义所在。朝圣只是朝圣,具有简单而又单纯的目的性,没必要强加上一些没必要的累赘。所以,他最后住睡袋,睡野外,反而让他心情舒畅。
前进途中的矛盾,纠结,更真实地表现出一个凡人做事中的反反复复,这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做事时的真实表现。文中描述了一大群目的各异的组成的声势浩大的队伍,他们虽然声援了这个老人,却也给他带来了无穷的麻烦。最后,连同那只自动跟来,又主动离去的小狗,也不属于这个朝圣的过程,最终又回归了他一个人的朝圣。我们不也经常如此吗?但是,一旦目标明确了,他的困难,就被自己踩在脚下。
谈到他的儿子戴维,是让我既伤心又感动的内容,他的儿子虽然成绩优秀,却因性格过于内向,从剑桥大学毕业后,居然找不到工作,无所事事,最终在喝了大量的酒之后,选择了结束自己的生命。原来,这朝圣的路,有他为儿子的赎罪。
也许是我们中国人习惯了大团圆的结局吧,没想到,他千辛万苦来到贝利克,见到了奎妮,居然以为手术,连舌头都没有了,他们没有热情地拥抱,没有热烈地交谈,有的只是哈罗德对以前的回忆,而就是这回忆,唤起了奎妮的回忆,让她安静地走完了自己的人生。而哈罗德夫妇,也在对美好生活的回忆中,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书的过程,是个享受的过程。心中总是有一股温暖缓缓流动,人内心中最美好的情感得以展现。文章以普通人的普通的生活为基点,贯穿始终的是人们的执着所犯下的无意识的错,又以积极的态度改变自己,改变生活,给生活以满满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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