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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_6000字

(2019-08-16 03:06:14) 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读后感6000字

读史可以以史明鉴,读别人的故事,可以找到自己更好生活的经验。总觉得自己读一本书,像是在窥探别人的隐私,但又抑制不住的想去看,想去接近,想去揭开故事的结局……以前总是粗俗的觉得小说就是编故事,读小说就是浪费生命,直至最近才开始尝试着读了几本书,仿佛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初次读书,不知道如何去区分书的好坏,不知道如何去选择,通过抖音,第一次耐心的读完第一本书《活着》,故事中的主人公感情处理我不是很能理解,入戏太深,纠结了很久都放不下,朋友就推荐了《许三观卖血记》。

一本好的书,它不仅仅是编故事,况且不是谁都能编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不是谁都能把残酷的现实诙谐的表现出来,不是谁编的故事都能给世人以启迪。用一天的时间,纵览一个人的一生,仿佛自己也跟着活了一遍一样,顿时整个人通透了很多,很多想不通、放不下的事,瞬间也看开了。人不过匆匆一世,又何必跟自己过意不去。

第一遍看的很快,坐在办公桌前午饭都没去吃,迫切的想知道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又害怕结局像《活着》一样揪心,特别希望许三观能有一个相比而言不那么悲惨的结果。一口气读完了,又觉得囫囵吞枣式的读完一本书,是对作者的不尊重,是对故事中主人翁的不尊重,就这样纠结中,意犹未尽地又读了第二遍。

第二遍我不再急切的、一目十行的往后看,我开始慢慢的揣摩人物的心理变化,我甚至设身处地的去想如果是我,我该如何破解当时的困难,我想象着余华老师是如何一字一句写出这个动人的故事的,他应该也和我一样,即希望这个故事反映现实给人以启迪,又不希望它太现实怕许三观太悲惨吧……

“爷爷的手掌像工厂的砂纸”,这个描述是非常的生动了,我的眼前甚至浮现出一双粗糙、干涸、血管爆出、满是裂开的口子、布满老茧的手,这双手里藏着爷爷坎坷艰辛的一生吧。此刻我有点思念我的爷爷奶奶,两周没见了。小时候上小学,冬天穿得厚,秋裤、棉裤、裤子足足三四层,晚上睡觉我总是把腿伸的长长的,让奶奶帮我拉裤腿儿。奶奶总说,“你现在让我给你拉裤腿儿,等长大有出息了哪里还会记我这个老太婆。”爷爷奶奶的勤俭是出了名的,小学我的铅笔写的短的手握不住的时候爷爷找一段竹子插在后面,直到写的剩下一指关节那么小才扔,练字的本子是用隔壁药厂的发票钉在一起正反两面写的,要换新本子必须拿旧的本子回家换……这个习惯影响了我很多年,以至于现在我用本子正面不写,就喜欢写在背面,背面粗糙一点,写在背面仿佛回到了小时候……已经工作一年多了,上学的时候学业忙顾不上回去看他们,现在是工作忙回不去,每次回家我总是第一站去爷爷奶奶那,他们爱吃饼干,爱吃香蕉我都记得,能在奶奶的热炕上睡上一晚,跟他们彻夜的聊天,我讲着工作中的事,爷爷奶奶讲着他们的这一生,他们教我如何积极地对待工作,如何跟同事相处,如何处事……说着说着就睡着了,听着他们的鼾声,我觉得很幸福很踏实,是我听过的最美妙的音符……上次回家爷爷说“以前我觉得我还能多活几年,今年我突然间觉得我身体不好了。你就别太挑了,女怕嫁错郎,只要对你好,积极上进,房车有没有都可以,年轻人只要好好干,都会有的。我和你奶奶那时候,那么艰苦都过来了,所以不要只盯着房车,不要去计较他的父母是干什么的,父母再有本事儿子不争气也会败光的,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三代,只要他自己有本事……我就想看着你这个好归宿,趁我还能动,看着把你嫁出去……”每每他们说自己身体不好了,半开玩笑半严肃的跟我说这些,我就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他们陪我长大,教我读书写字,教我做人,我从来不敢去想象如果有一天他们走了,我该怎样面对,那样我的天就会塌吧,我应该会长久的低落下去吧……扯得有点远了,现在我想把爷爷奶奶和我的点滴瞬间都记下来,我怕有一天他们走了,我有关于他们的脑细胞脱落了,我就记不清这些了……

(回到小说中吧),许三观爷爷的眼睛都看不见了,依然心心念念着自己的儿子,没有华丽的语言,但是把一个父亲沉甸甸的爱就这样生生的拖出来。爷爷把许三观当成自己的儿子,“我儿你也常去卖血?”这一句埋下伏笔,后来的许三观生活所迫真的卖了很多次血。三观的爷爷说三观爹;“大的没把女人娶回家,先让小的娶,在我们这地方没有这规矩”,在古时候,人们心里长幼分的很清楚。在现代应该辩证的看,有利的是如果是老大,其他兄弟姐们一定会很敬重,长兄如父就可以形容这种观念,在现在,对兄长多少有点尊敬,但兄长的那种权威性少了很多。而且孩子比较多的家庭,也不会局限于按顺序娶妻,幸好思想开化了很多,不然我还“挡住”了弟弟娶媳妇儿(今天是2018年10月17日,弟弟已经结婚两个月了,而我还是个光棍)……

桂花订婚后,桂花妈因为对方一顿只吃一碗饭,断定男方身体不好,选择退婚。符合那个年代的社会大背景,在农村,靠的就是力气,有力气才能干活,才能养家。吃饭不行推断出干活不行,干活不行推断出养家不行,所以退婚了。多少符合现代人找对象的潜规则——婚事能不能成,就看能不能讨好丈母娘。哈哈,不过说实话,我妈很好哄的……

“卖一次血三十五块钱,在地里干半年活也就挣那么多”,在生产力还没有完全解放的时候,人民的收入就靠土地,许三观得知卖一次血等于半年的劳作,他的心里埋下了希望的种子。这个种子在他此后人生中每次迫不得已的时候,都给了他希望,给了他出路。每次他卖血,都让人觉得很心疼,但又觉得欣慰,在那个时代,要想来钱快,他没有其他办法,这是唯一的办法。这在每次他卖血的细节描写上也能体现出来。年轻时候的许三观,膀子圆润和他一路卖血卖到上海时的枯瘦形成鲜明对比,这是一个男人坎坷一生的无声的展现,不得不佩服余华老师的巧妙!

每次卖血前,为了能稀释一下血液,多卖一点(喝水是否真的可以稀释血液多卖一点,我持怀疑态度),他们都喝很多水,喝到撑圆肚皮。河水很脏,他们瓢开最上层最下层,取最中间,看得出他们不是第一次喝脏脏的河水。他们不嫌弃,也许“乡下人”不讲究,也许生活所迫他们顾不上讲究。

叫X英的女人,即使跟李血头“交情”很深,依然要靠卖血换钱,警示我们女人不管何时何地都要靠自己。尤其在婚姻中不能囿于厨房和爱,为了所谓的家庭,所谓的婚姻,放弃自己是最可怕的。可以不求站在权利的巅峰,不求腰穿万贯,但一定得让自己有独立的能力,有离开的资本,不要依附于任何人。人格独立,经济独立,思想独立,虽然会很累,但会为孩子树立一个榜样,在孩子的眼中,母亲不至于像个保姆一样。

李血头是整个故事中比较幸运的一个人。因为垄断了部分资源,他靠着搜刮卖血人,算是比较安逸的过完了一生,毕竟所有人都饿得面黄肌瘦,走路腿飘的时候,他还是满脸横肉。虽然有点让人憎恨,但是没有办法,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都有一部分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时候,垄断着一些资源,从而比别人活得轻松。

根龙看上桂花是因为她屁股大。在那个娶媳妇就是为了传宗接代的时代,衡量一个女人价值就是看屁股大不大,屁股大了好生养,这个是老祖宗们总结下来的经验。很幸运生在这个开化的时代,不用为了别人而活,不用活在老祖宗们的经验里,可以自在的做自己,即使不结婚,不生养,也不会有人戳脊梁骨。

三观第一次卖完血,学着根农和阿方的口气对店小二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他想连贯的说出这句话,装出他经常下馆子的样子,可因为是第一次下馆子,他连“台词”都没记清楚,也许只有卖血后才有借口让自己豪气一回。作者没有苍白的去描述他们生活的艰苦,但细节的描写映射出三观生活的拮据以及好面子的心理,无声胜有声的写法,值得学习!

三观第一笔卖血钱有了个家,用来娶媳妇了。在林芬芳和许玉兰之间,他毫无缘由的选择了许玉兰,符合时代背景。在那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时代,结婚从来都很简单,不用考虑三观、性格、见识、潜力、能力等等。即使玉兰与何小勇有情愫,玉兰爹也喜欢何小勇,但当三观摆出自己也姓许,可以为许家传宗接代的时候,玉兰爹就变卦了,同意了三观的提亲,又一次印证了那个时代婚姻的草率。三观请玉兰吃了一客小笼包子、一碗馄饨、一角话梅、两份糖果、半个西瓜一共八角三分,就觉得玉兰应该嫁给他,可以说非常朴实了。在现代可以吗?结婚的时候玉兰要的所有的东西,三观都无条件的允了,看得出三观很喜欢玉兰,此处也是为后期知道一乐不是亲生儿子后的反差做铺垫。

一乐、二乐、三给三观磕头的时候,我想起了小时候过年的时候。那时候大伯,三叔,四叔我们都还在一个院子住,大年初一的早上,婶婶们会早早把男孩子们叫起床,大伯会召集兄弟们,儿子们去给爷爷奶奶拜年,大大小小十来个,把不大的屋子跪的满满的,他们整齐而又庄严,虽然没有半句话,但是看得出教养,看得出诚意。虽然我不懂他们磕头的讲究,但心里多少有点羡慕男孩子,因为只有男孩子可以加入拜年的队伍,可以放鞭炮……小时候最盼望过年,过年的时候可以有红包拿,可以吃好多平时吃不到的菜,现在,年味淡了很多,大伯也不会把兄弟们再叫到一起给爷爷奶奶拜年了……

许玉兰每次受委屈,标准性的动作就是坐到门槛上去吆喝,出轨她都能和盘托出,可见那时候民风是真的淳朴。尽管玉兰出轨,一乐不是亲生的,玉兰被批斗冒着被革命的危险还坚持给玉兰送饭,把肉藏在米饭的下面,看得出这个男人的温情,即使这样也从来没提过离婚,这是很不容易的。现代的婚姻,能经得住这样的考验吗?有时候会羡慕这种不离不弃、至死不渝的爱情,在这个纷繁的社会中,应该是奢望吧?

虽然玉兰没文化,出了轨,遇事只会哭闹,大嘴巴扬家丑,但她把厂里发的手套积攒下来,织成毛衣,每天坚持从全家每人口里省两口饭,攒下的两大缸米,救了灾荒年的急,也算是个合格的媳妇。奶奶总是跟我说一个媳妇影响三代人,好的媳妇,上能敬老,中能支持丈夫,下能教育孩子,甚至会影响孙子辈。一直以来我也时刻警醒自己,我希望自己知书达理,勤俭节约,孝敬父母,独立体面,甚至偶尔看看育儿的公众号。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成为一个孝顺的儿媳妇,成为丈夫有力的支撑,成为孩子学习的榜样,也许这样会让自己很累,也许太懂事才更容易受伤,但我依然固执的相信这句话,生而为人没有人活得轻松,这一生没有彩排,努力做好就够了吧,那里顾得上计较那么多得失。我未来的他,你好,最近我开始看专业课以外的书,我开始学着写影评写观后感,虽然我还不知道你在哪里,不知道你的相貌,但我努力的去做以前没做过的事,努力地做更好的自己。如若有幸遇见,请多多包涵这个不完美、笨拙、路痴、单纯、一根筋的我。可能我也会无理取闹,也会偶尔的败家,但大多数时候我还是会明事理的,我希望我们可以齐心协力,过好我们的小日子,可以从无到有,可以相互需要彼此成全。

三观第二笔卖血钱用来赎回家。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为了补一乐闯下的祸,他第二次卖血了,因为他走投无路,孩子们要吃饭,要有课桌……生而为人不容易,生而为男人,更不容易。

三观第三笔卖血钱用来报答林芬芬。他出轨了林芬芳,情理之中又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是他咽不下妻子出轨的这口气,意料之外的是把血钱看的很重的他,竟然给林芬芳买了一桌子的东西,男人给自己心爱的女人花钱的时候,绝对不会心疼?

三观给孩子们用嘴做了他们最想吃的菜,他描绘着如果做红烧肉,从选肉,切片,下锅,配料,口感……他细细的不厌其烦的描绘着三乐、二乐、一乐要吃的要吃的红烧肉……到这一刻,他或许内心已经过了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个坎,他的描绘生动,却又让人觉得心酸……他先给三个儿子,继而给媳妇用嘴做了菜,唯独最后给自己做,这就是故事的巧妙之处吧。一个男人,他被戴了绿帽子,每到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就去卖血,但他仍然把儿子们和妻子放在第一位,最后才为自己做了一到爆炒猪肝配黄酒,为什么是爆炒猪肝配黄酒?因为他每次卖完血,要靠爆炒猪肝陪黄酒生血……

三观第四笔卖血钱用来给妻儿改善伙食。全家人喝玉米稀粥第五十七天,他又去卖血了,这一次他卖完血没有吃爆炒猪肝陪黄酒,灾荒年景啥都很缺了,有钱也买不到……是不是有点像今天的房价?今天的男人们负担房价应该不比三观负担一家吃喝轻松吧?有时候,我也会暗自窃喜自己是个女生,不负责任的说可以不用用血汗钱去换房子(这好像和我标榜的独立平等的新时代女性有点冲突)。

何小勇自始至终都没有认一乐,他的尖酸刻薄被描绘的淋漓尽致,最后死了,所以,恶有恶报,善有善终,做人还是别亏了良心,别做伤天害理的事,因果有缘。

玉兰被批斗,有部分原因是因为她平时管不住嘴,得罪了人。瞬间联想到自己,从小到大,我都是没心没肺、心直口快、情商低的人,跟着这张嘴也得罪了很多人。总是提醒自己独处守住心,群处守住嘴,但总是做不到……得改!

三观第五笔卖血钱用来给一乐补身子,三观第六笔卖血钱用来款待二乐的队长,为了讨好队长,他拼命地喝酒,三观第七、八、九、十、十一……次卖血是为了救一乐,他差点把命丢了。我的心跟着一次一次揪,我很怕作者把他“安排”死了,我迫切的希望他活着,幸运的是他没有死,倒是我的内心得到了很多安慰。

最后一次三观卖血是为了吃炒猪肝。被拒绝后他几乎精神失常,儿子们都已经成家,日子也过得去了,他为什么还要去卖血?他觉得能卖血说明自己还有用,家里遇到过不去的坎的时候自己还有希望,这个“希望”是贯穿整个故事情节的,读到这,十分心疼了,这一次,三观终于为了自己想卖一次血,一个丈夫、一个父亲的伟大无声的被放大……

没有身处那个时代,但从许三观一次次迫不得已的卖血,能体会出他的无奈。每一次的卖血,给了他希望,人活着,不就靠个希望,靠个盼头吗?

读完这本书,我真正的体会到作者的不容易,他写的时候一定也很煎熬吧,一定不比看书的我轻松。作者多次伏笔、多次铺垫、细致的细节描写都值得点赞!

也许,多年以后再次读这本书,会有不一样的心境,期待遇到多年后的那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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