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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_2700字

(2019-09-03 09:30:29) 读后感

《芳华(电影《芳华》原著)》读后感2700字

《你触摸了我》是《芳华》这本书的原名,在我看来,这已经恰到好处地概括了这本书的故事,但这短句里的“你”和“我”大概在不同的人眼里会有不同的诠释。

  • 刘峰触摸了林丁丁

刘峰,一米六九的山东大汉,文工团里的雷又峰。

这是个自知不重要的人,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凑成重要。他很快在我们当中重要起来。

哪儿有东西需要敲敲打打,修理改善,哪里就有刘峰,他心灵手巧,做木匠是木匠,做铁匠是铁匠,电工也会两手。

马班长要结婚,对象吵着要沙发,怎么也落不到他头上的事,他却二话不说撸起袖子来,日夜忙活着给他扎出一个体体面面的格子沙发做聘礼。

总是做好事的好人,谁不喜欢?大家就像推举他缝补大幕,修理食堂板凳,疏通洗衣台下水道那样总是全票推举他当标兵。

那时他最得意,最红,年年当标兵,全军区的宠儿,连军区首长来审查节目,都要先跟刘峰握握手,说:“小刘啊,这帮唱唱跳跳的小鬼不好管,好好给他们带头!”

明明是荣光无限的好日子,他嘴角那深深的谦卑却从未变过,眼睛里的光芒永远深明大义。

因为从那时起他就明白,这些都不是看家本事,自己终将无为无成。

事实的确如此。

文工团的大伙一边把刘峰当神看,一边在心里充满恶意地窥伺。他们对刘峰的好始终没有信服过,每个人都想看到刘峰露馅。

一九七七年夏天,“触摸事件”发生了,所有人其实都下意识松了一口气:它可发生了!原来刘峰也这么回事啊!原来他也无非男女呀!有关刘峰人性人格的第二只靴子,总算砰然落地,从此再无悬念,我们大家可以安然回到黑暗里歇息。

“触摸事件”的另一个主人公,独唱演员林丁丁,二十岁,细皮嫩肉的上海女孩子,天真和世故这两个互相矛盾的词同时在她身上体现。

丁丁最早是插队知青,又被地方歌舞团招募,到我们歌舞团来的时候,舞台上已经相当老到。你看在台下孩子气十足的丁丁,完全不能想象这就是上台挑大梁的独唱演员。也不能想象这就是那个陪首长喝酒,带地方剧团习气的丁丁。你不知哪个林丁丁是真丁丁,反正肯定有一个是伪装的丁丁。

其他先不论,但在刘峰心里,这就是一个会用歌恋爱的女孩子。

对于刘峰,林丁丁不唱,世上就没有歌唱家了。
唱歌唱得美的女人是最可爱的,就她那样一声甜甜的“同志哥!……请喝一杯茶呀……”不就在跟你谈恋爱吗?“井冈山的茶叶甜又香,甜又……香哎!”这还用恋爱?什么情书顶得了这个?

刘峰帮所有人忙,明着帮,但没人知道他暗中帮林丁丁更多的忙。

他给丁丁做甜饼,用一人每月四两的糖票买下,糖票是用省下的粮票换的,都是从牙缝里省下的粮食。

为了口粮,苦孩子刘峰没学可上,小小人儿一天翻十小时跟头,翻得成了个刚刚一米六九的山东大汉。

他不打扰他,心心念念着等她入党,他想为她使上一把劲,而他也确实在这件事上建立了丰功。

他约丁丁去看自己扎的沙发,老老实实地表白:“小林,我一直喜欢你。”

可丁丁不,她抗拒着立在神龛上的雷又峰,哇哇大哭,把他吓得够呛,顾不得拿手帕,用手掌给她擦泪,然后触摸事件“爆发”,丁丁落荒而逃……

雷又锋跌落神坛,成了大家争相指责的对象。

一场浩浩荡荡的公开批判就这样开始了。

所有受过刘峰恩惠的人都站起来批判他,直到把他说得不成人样,一颗颗大粒的水珠直接从军帽下滴落到地上,不知是泪还是汗。

最难听的坏话是刘峰自己说出来的,他说他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臭得招苍蝇,脏得生蛆。讲到如此无以复加的地步,别人当然就放了他了。

他此生就毁在这一记触摸上了。

  • 刘峰触摸了何小曼

何小曼,文工团里低贱得像灰尘一样的女孩,被人指着鼻子说“馊”,是母亲和继父眼里多余的存在,弟弟妹妹更是直接叫她拖油瓶。

她的童年过得像老鼠一般卑琐,但我们都知道,真正心怀善念的人,家庭只会影响他们的表达方式,而非善良的程度。

也许小曼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真正识得刘峰善良的人。一个始终不被人善待的人,最能识得善良,也最能珍视善良。

那个酷热的夏天,刘峰在所有人都对她身上的馊味充满嫌恶的时候,走到她面前,伸出双臂说,来,我们走一遍,手触摸到她腰上,两只结实有力的手,虎口恰好地卡住她纤细的腰肢。除了爸爸,谁也没有那样抱过她。

这一段真的很美很美,尽管他们全身是汗,镜子里的倒影不成人形,但我却看见了小曼在刘峰肩上昂扬的灵魂,那么悠扬,那么漂亮,像展翅的鹤一样翩翩起舞。

她还看到了什么?她自己深色的皮肤和他浅色的皮肤,他由于认真而微微走形的脸。

我想这记触摸将会一生一世铭刻在小曼的心底。

  • 多啰嗦几句

尽管小曼和刘峰并没有结果,但我被他们之间的小细节深深打动。

集体摧毁了刘峰青年时代的锐气,但并没有带走他的温柔。

他对小曼的爱心知肚明,但那个会爱的刘峰,在林丁丁喊救命的时候就死了,可这并不影响他善待他人。

他和小曼之间有一个干干净净的,一触即分的轻吻。

在漆黑的走廊里,在她胆战心惊地给出暗示之后,在她浑身冰凉地等待他的回应之时,他的嘴唇轻轻触碰了她的脸颊。

那是特爱干净的男性才有的嘴唇,干燥,温热,只是出来的气流带酒精味。小曼扭过头,一米五八和一米六九,她的嘴正好在他下巴的高度。

然后他用真手拍拍她的脸,不拆穿她拙劣的借口,只是让她别怕,有他。

我之所以对这一幕印象深刻,是因为我读出了这个亲吻中深深的歉意和善意,但唯独不含爱意。

刘峰依旧爱着丁丁,但他此生跟用歌恋爱的丁丁错过了……

晚年他患了癌症,小曼陪在他身边,他却依旧是处处照顾着小曼,每一处都让我眼眶湿润。

生命的最后的日子里,他给小曼做了一个红箱子,做了一个月,因为小曼老是找钥匙,他让小曼一进家门就把钥匙放进去。

刘峰病危去医院之前,替她把大衣柜里面那根杆子换了,原先的太细,多挂几件衣服就给坠弯了。
他还帮她把浴室的一块活动地砖重新砌平,说不砌早晚会绊她一跤,这年纪摔一跤老五岁。
还有冰箱内的灯,一开冰箱在里面摸瞎子,那不成,他把里面的电源修好,现在冰箱里亮堂了。
最后躺在病危的急救床上了,他还叮嘱,小曼你还是把那碗扔了吧,用指甲油补的,谁知有没有毒。我问什么碗。小曼说,一个装汤的海碗,他俩一块在他山东老家淘来的,碗沿的釉彩磕坏一块,小曼不舍得扔,他住院前买了一瓶蓝色指甲油给补上了。

  • 被命运触摸

有些人的芳华戛然而止,但那段时光在他心里壮大,有些人的芳华耀眼无比,但随着时光流逝却也渐渐被流年抛弃。终结是必然的结果,愿大家都坦然些。

不快乐的人,都懂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就是热诚情愿邀请人家摸,也没人摸了,既然最终没人摸,当时吝啬什么?反正最终要残剩,最终是狗剩儿,当时神圣什么?对,就那种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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