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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读后感_2700字
(2019-10-07 12:28:08) 读后感 -
《十二怒汉》读后感2700字
今日推荐书籍《十二怒汉》,作者:[美] 雷金纳德·罗斯,豆瓣评分8.5
简介:
《十二怒汉》通过一场陪审团审判,生动演绎了美国的法律制度与文化。书中探讨的“合理怀疑、疑罪从无”、“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杀一个”等法律理念也非常值得我们思考和借鉴。《十二怒汉》是美国宣传法律和法律制度的“银法槌奖”的首部获奖作品。同名电影在IMDB上排名第五,高于《阿甘正传》《辛德勒的名单》等,是一部超越时代的经典之作。
一名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被控谋杀自己的父亲,庭审结束后12名陪审员将裁定该少年罪名是否成立。由于各方面的人证、物证都显得较为充分,11名陪审员未经讨论就认定少年有罪,只有8号陪审员对案件提出了合理怀疑,并引导大家重新审视证据,克服各自内心的偏见、私利和冷漠,最终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裁定少年无罪。
以上来自豆瓣
中国有句话“以貌取人”,形容坏人的长相会用“尖嘴猴腮”,有的还会看相,比如印堂发黑、面相凶等等。简单说来就是两个字,偏见。长得好看,家境好,就认为这个人处处都好,长得丑,瘦小、没钱,就认为这个人存在某种不良影响。
比如:《十二怒汉》中,陪审团的部分人认为小男孩在贫民窟长大,抓着他的性格、家境、成长经历不放,继而偏见、歧视,并肯定他就是杀人凶手。
标注:
贫民区,让我联想到孤儿院,你能说孤儿院的孩子就是社会的潜在威胁么?他们需要关爱,他们需要呵护,他们性格也许孤僻,但是他们渴望有一个家,良好的家庭环境会改变他们的,就算没有,我们不可以在他们什么都没做的情况下否定他们的人格。
因为每个国家的法律不一样,所以会有不同的制度,比如说美国有陪审团,它的作用是,哪怕法官认为这个人有罪,但是陪审团提出质疑并否定该结论,那这个人也是无罪的。前提是12名陪审员投票一致(意见一致),只要有一人反对,商议就还要进行,直到同意结果后上交法官。陪审团成员来自不同地方,从事不同职业,他们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及阅历提出合理质疑。人们常说集体决策是低效的,但在多数情况下,集体知识、集体经验和集体智慧的汇聚,以及受集体讨论驱动的自我反思,确实要强于一个人苦思冥想、独自判断,也更有利于集思广益、克服偏见、补齐短板。
某种程度来讲,陪审团的存在是刻板的法律发出的唯一充满人性的光束。
书中后半段的内容还好,是按照我预想的结果发展的,感动我的是前半段。
摘记:
陪审团主席:有人反对现在表决吗?(环视众人。) (所有人保持沉默。) 好的,不论如何,十二个人意见必须一致。法律就这么定的。大家都准备好了吗?认为“有罪”的人请举手。 (有七八个人迅速举手。另几人举手更慢些。所有人都环顾四周,陪审团主席站起来统计。此时,9号陪审员举手了,唯独8号陪审员没有举手。) 九——十——十一。十一个人认为他有罪。好的。认为他“无罪”的人......
我想起小时候回答算术题,老师“认为这道判断题对的举手。”,同学齐刷刷的举起小手,我心有质疑,却不想成为另类的那一个,害怕如果不举手就证明全班只有我错了,他们会笑话我的,于是随波逐流。
但其实,那道题是错的。
我们很难在巨大压力下独善其身,很难在众人异样眼光的注视下独断专行,很难...很难...
但八号陪审员说了一些话,做了一些事,在蛮横、粗鲁的众人中显得尤为可敬。
摘记:
8号陪审员:我没打算让你改主意。我们讨论的可是一条人命。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能在五分钟内就作出决定。万一我们弄错了呢?
6号陪审员:今天可真要命。你觉得我们还会在这儿待更长时间?
8号陪审员:我不清楚。
6号陪审员:他肯定有罪。本案根本无懈可击。今儿早该结束了。我倒无所 谓,待在这儿可比上班好多了。你认为他是无辜的?
8号陪审员:我不知道,有这个可能。
6号陪审员:我不认识你,但我打赌你没犯过比现在更大的错误。见好就收 吧。你在浪费大家的时间。
8号陪审员:如果在法庭上受审的那个人是您呢?
11号陪审员:抱歉,诸位。我们不是到这儿来吵架的,我们都肩负责任。我一直认为,这正是民主社会了不起的地方。我们接到邮件通知,大老远跑到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作出什么样的裁决,我们都拿不到任何好处,也不会有任何损失。这正是我们国家强大的原因之一。我们不能把它当成个人的事。
在大家吧啦吧啦吵个没完的时候,4号赞同并引出拿出那把刀的事,让情节继续发展,让8号顺理成章的提出质疑,并拿出一把一模一样的刀子,引发再次投票。
从一比十一,到一比十,后来三比十一,到11号缓慢举手,到现在的六比六,很欣慰。认为有罪的陪审员似乎被“牵着鼻子”走,我这句话没有任何贬义,只是觉得,他们一味的吵架,在认为无罪的陪审员们提出质疑时,认为有罪方除了反对没有任何作为,哪怕你说说你反对的原因也行。所以,这些疑点是存在的,是律师忽略掉的。
当结果出来后,判男孩无罪。我突然想起一句话,“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有些话只有在亲历某些事后才会感同身受。
以下内容摘自《十二怒汉》译者何帆,分享~欣赏~
这个剧本最天才的地方,就在于架设了一个有生命力的讨论平台,可以根据时代变迁,设定各种新的社会议题,偏见、歧视、种族、性别、伦理、职业等。这种讨论永远可以引发共鸣。它所承载的对公平与正义的思考,足以跨越国界与种族,跨越时间与空间,历久弥新。
电影试图传递的价值观也很明确:不屈不挠的怀疑精神和尊重事实的态度,才是美国如此强大的原因。
受影视剧影响,美国公众大多有这么一种印象:律师越“贵”,在陪审团面前胜算可能越大。“贵”律师口才更好、修辞感染力更强、可视化展示更炫,陪审员也往往更容易被情感攻势和华丽修辞打动,这样一来,庭审就沦为律师技艺和口才的比拼,目的是争取同情,而非查明真相。
诚如巴德 · 古德曼法官在1984年一起案件的判词中所言:“我们生活在一个不完美的世界,陪审团制度是我们应对这个世界的不完美尝试。我们能采取的最好办法,就是找到十二位并不完美的公民,让他们通过听审、观察、评议、思考,得出最适当的裁决,哪怕这个结果本身也不完美,但大体上能保证实质正义的实现。”
人们常说集体决策是低效的,但在多数情况下,集体知识、集体经验和集体智慧的汇聚,以及受集体讨论驱动的自我反思,确实要强于一个人苦思冥想、独自判断,也更有利于集思广益、克服偏见、补齐短板。
正如一位专利律师所言:“我宁愿让一名周末在家笨拙修理汽车的陪审员来审理我的机械专利案件,也不愿把案子交给顶着法学博士学位却对机械知识一无所知的法官。”一项研究也表明,“法官在识别谎言方面的技能,并不比大街上拉来的管道工或大巴司机强到哪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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