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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读后感_500字
(2020-02-17 18:03:32) 读后感 -
《许三观卖血记(第3版)》_读后感500字
一篇文章如果用血来贯穿其中,那必是泪。鲁迅的《狂人日记》看到的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个个张着血盆大口吸着同性的血,那该不是人,是鬼;《许三观卖血记》这篇同样靠血活下来的文章让人痛心。
许三观的第一次卖血是因为遇到村里的阿方和根龙,他因为好奇和为了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去医院卖血。有了钱的许三观把许玉兰娶到家当了媳妇,生了一乐二乐三乐三个儿子。第二次卖血是因为林芬芳摔断腿,为了给她好吃的;第三次是因为自然灾害全家连续只喝粥五十七天,为了能吃上一顿饱饭,许三观决定去卖血;第四次为了让下乡锻炼的一乐二乐及时调回城里,请队长的客没钱,三观的老婆让三观去卖血;第五次、六次、七次是因为一乐生病,为了救儿子,许三观卖了一路子的血,差点把命给卖没了。
许三观这个男人从成为人父开始,他生活的全部便是养家糊口,为了生活,他一次又一次卖掉身上的血。当我读到许三观为了卖血喝掉八碗冷水的时候,当我读到阿方为了多喝些水把尿肚子撑破的时候,当根龙因为卖血一命乌呼的时候,我眼前似乎出现了一片血的海洋,似乎看到那汩汩流淌着的不仅仅是血,而是一个贫穷时代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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