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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之见:子东时间》读后感_900字
(2019-09-22 03:12:39) 读后感 -
《书生之见:子东时间》读后感900字
网红是个新东西,所以它的将界模糊却极富吸引力。许老师提到的前三种方法都会有明显的硬伤。前两个提案从本质上讲是一个方案只是归属权力的不同。但文化的价值,尺度不应该由文化本身去评判,因为从文化的角度去衡量必定有它视角的偏见。而且,文化是流动的,变化的,自由的,这样它才能发展。只要该不同的文化价值标准没有伤害到其他文化认同的群体,或者说它不是建立在鄙视和践踏其他文化的基础上的,它就不应该被人质疑。它就有存在的理由,它就能丰富文化的多样性。第三种方法用税收来限制网络低俗化可能是更荒缪的方式。如果低俗化的网红能日进斗金,高额的税收限制,只会一下子固化了网红阶层,让草根网红的门槛变高了而已。那些无法纳税的网红确实可能会越来越少,但能赚钱的网红可能会越来越有钱,因为这样的方式并没有改变观众市场的需求,网红会变成一座高不可攀的巴别塔,低俗可能依然存在。第四种方式是四种提法里最有可行性的,网络应该也看作是我们现实生活中新滋生的一个场所,它不应该是法外之地,因此只有网络内容变得违规,变成一群人伤害一群人的聚集地时,司法部门才需要积极监管。文化低俗高雅、丑陋美好都是文化本来的样子,我们是没有资格去评判的。我们不能因为其他人文化认同的价值与我们不同而去直接限制它,抹杀它。而是应该把相对好的,优秀的文化认同传播出去,给网民们做选择。所以许老师前三个提案更适合协作的去做一个疏导工作:文化局提出哪些是值得鼓励的文化价值,哪些是我们尽可能避免的(不是杜绝);关联到企业,就是平台通过技术应用推广优秀的内容,改变当前ip为王的展示方式,让更多的人有机会遇见那些ip不高但却内容优质的网红;网信办来考察企业的信用,监测是否因为商业驱动而在网络上放任、作恶,评级网站的信用责任。对于网红这个新事物,我们不是盲目的吹捧它,打压它,抨击它,我们可以正视它,引导它,因为它是伴随我们需求而来的产物,它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缔造的巨兽,通过驯化让这庞大而魔幻的巨兽成为某些人甚至全人类梦童话里的传奇生物或者英雄也是未尝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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