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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读后感1000字(3)篇
(2019-07-26 00:23:38) 读后感 -
作者:威廉·萨姆塞特·毛姆
入选《50部灵性经典》,流传35年经典秭佩译本;1944年,在二战的硝烟中,《刀锋》出现在饱受战争煎熬的读者面前。实际上,本书的写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是作者在美国游历时写就的。讲述的故事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青年莱雷为好友在战争中猝然死亡,而开始向自己的内心展开深刻的追问: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战后,拉里在故乡感受着美国建设一个“宏伟而繁荣的时代”的热潮,却难以置身其间。他执拗地要寻求心中那个让他难以割舍的疑问。他在书籍中发掘,在静思中梳理。为此,他几乎投入了自己全部的精力与热情,甚至解除了与恋人伊莎贝尔的婚约。之后远遁法国,再后,开始周游世界。
刀锋读后感1000字 第(1)篇
毛姆“刀锋“随感n1,有些人就是这样面对任何惊涛骇浪都闲庭信步一笑了之。不禁想起十七世纪查理二世君主复辟时期,查理二世和他那个英国革命时被砍头的父王查理一世同样聪明,不乏政治手腕。但查理二世不仅能干帅气,还热爱科学,自己能组装天文望远镜,同时好风月奢靡,常把情人和狗一起带龙床上缱绻消遣... 若有大臣好事者对其提醒时,查理二世从来都是温文尔雅答之:我想上帝是不会因为我有点小小的娱乐而怪罪我的。2,“你又想到一个伙伴,一个小时前他还活蹦乱跳,又说又笑,而他现在却躺在那里死了,这又是多么残酷,多么没有意思。你就很难不问自己生活到底是为了什么,生活有没有任何意义,生活是否只不过是盲目的命运悲剧性的胡闹。”(毛姆)n—— 毛姆这段通过莱雷的嘴道出的人生真相,深刻如海洋。大部分人从不思索自己要什么。而是社会和舆论希望他们成为什么。通常是成为群体队伍中一个千篇一律的步子或节奏,还为自己的适者生存能力沾沾自喜…n3,女主伊莎贝拉的两个男人,真爱莱雷是个出尘仙子,丈夫格雷是入世情种。而这个女人本身,有种天生的善良与感恩之心。4,“克服欲望的最好办法常常是去满足它“。(毛姆)n—— 想起“欢喜佛“。“女人要想掌握住男人,只有一个办法,这个办法你是知道的。让我告诉你,重要的不是第一次和他睡觉,而是第二次。如果她在那次制服了他,她就永远制服了他“(毛姆)。—— 有理。5,“风尘中的女性只要有一定的头脑,再加上性格好,谋生并不困难。不过,苏珊所干的这一行,像其他各行一样也有起有落。例如,她碰到过一个斯堪的纳维亚人。她不够慎重,竟然对他动了感情“(毛姆)。—— 毛姆是少数几个能自始至终靠叙述和情节的从容推进又同时吸人眼球的作家。而且他的功力不在一惊一乍的描写之中。平静幽默的叙述中流出残酷现实的无声眼泪,与机敏俏皮。智慧的真金白银如雨后屋檐滴下的水声,平易而令人舒坦。6,莱雷是永恒的不系之舟。这种漂泊不定的性情通常是精神灵修的天赋需要。7,莱雷在这种拯救索菲的情感中突然找到了活着的真谛。他们两人本性与经历上相似:都爱读书,都失去过人间至爱至亲,挣扎不休。所以他俩有种天然的吸引力。但是,索菲结婚前几天失踪,她仍然回归了个人漂泊和鸦片成瘾的习惯招呼,理由是:反正生活是场苦难,不抓住片刻的欢乐就是傻瓜。8,成瘾的魅力。大多欲望都是一种瘾。爱情也是。哪个瘾大,哪个胜出。人们往往身不由己。如同人在江湖...n9,“如果你一举一动好像有信仰,你就会得到信仰;如果你祷告时心存怀疑,但你却是在诚心祷告,你的怀疑会被驱散;如果你赞赏礼拜仪式而遵从它,安宁就会降临到你身上。礼拜仪式对人类精神的作用,已为长期以来的历史屡屡证明“。(毛姆)n—— 有不少人并不真信宗教教义,但他们也有宗教样的个人信仰。这种信仰可以填补现实生活中的空虚感。10,毛姆作品之所以真实、可读性强,因为他刻画的都是活生生的真人。看起来不食人间烟火、全世界到处闲逛、一心追求人生意义的莱雷,其实和其它男人一样热爱风月之美,虽然那在莱雷而言是一种诗意般的自然机能行为。11,““你要的是尝糖的味道,你并不是要变成糖。个体特征只不过是我们的自我主义的表现罢了,它难道还有别的意义吗?如果灵魂不彻底摆脱个体特征,它就不能与宇宙之灵合为一体。”(毛姆)n—— 作者关于灵魂个体与宇宙合而为一的论述,好似T.S.艾略特论述写作的个人才能与传统承继一样,如果个性最后不融入传统,成为传统的新的组成部分,则必将淘汰。12,自然景致之美永远差不多。当感悟景致的心灵有了质的变化,触角便更灵敏了。中枢反应和反馈系统也更丰富、更心有所归了。13,一个与众不同的皆大欢喜结局,其中却又隐含了人物性格所附庸的开放性“未知“......既满足了读者的悬念欲,又奉送了不太凄切的掩卷情怀。毛姆文字功力一等,还那么体贴读者!精彩。(孤山梅雨 己亥正月)
刀锋读后感1000字 第(2)篇
#很激情是不顾一切的,激情有它自己的道理,而这些道理为理智所不容。#引人深思的一本书,看到一半的时候,毛姆笔下的莱雷的行为与思想触及到我的灵魂深处,感叹自己不是个男的,更遗憾的是自己万万不敢去行走那第一步,看到最后面觉得自己是男的也不可能像他这样了无牵挂的去做任何事情。有的时候觉得自己做人挺周到律己,有的时候又讨厌自己思想保守,想到的和能做到的差太远。对莱雷来说他的蜕变是因为一件事——战争中好友为救他而死,这件事跟死而重生一样影响了莱雷的后半生,用莱雷的话说他后半生都在闲荡——行走+读书。除了作者没人能理解莱雷的行为思想,觉得他疯了,他这样处世毫无意义可言,但是莱雷觉得这样的自己很好很快乐也就够了,有时羡慕不来的是至少他有条件闲荡呢。大三开始喜欢阅读,知道有个现实的世界,还有许多个书本里的世界,想要追求诗意的生活,内心深处更渴望去行走万里之外的远方,而现实是需要不断地苟且才能勉强跟上别人的脚步。为什么要去跟别人的脚步呢,生活真她妈的可笑。
刀锋读后感1000字 第(3)篇
五星推荐!有人说毛姆写刀锋时老年稳重,叙事平缓,可读性差些,实际读后感觉比《月亮和六便士》还引人入胜。他作为一个敏感又极富洞察力的作家,幽默的笔法下,有时藏着杀人不见血的讽刺。他描写了多个血肉丰满的角色,纵横交错着恶与善,俗与雅,幸与不幸,信与不信,美与丑,空虚与充实,正派和放荡,淡泊与势利......,在主人公活着意义的寻找中,暗自铺好了每个角色最终希望走向的路。小说里人的特点仍旧出现在现代人身上,包括很边缘的边缘人,从敏感惊觉死亡到开始寻找人生意义,大量阅读学习心理学,哲学宗教认识自己和世界,悟到人生的极致简法和从容。每次读毛姆觉得他的洞察力,博学,对自然的敏感真是让人赞叹,又有强健的语言组织和讲故事能力,让你想一口气读完!n希望每个人在找寻中找到自己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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