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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3)篇

(2019-01-12 07:34:13) 读后感

在路上

作者:杰克·凯鲁亚克

《在路上》是杰克·凯鲁亚克的第二部小说,在极度的时尚使人们的注意力变得支离破碎,敏感性变得迟钝薄弱的时代,如果说一件真正的艺术品的面世具有任何重大意义的话,该书的出版就是一个历史事件……小说写得十分出色,是多年前以凯鲁亚克本人为主要代表,并称为“垮掉的”那一代最清晰、最重要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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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读后感 第(1)篇


湖南的气温还是不高,虽然眼见着就要立春了。

和人聊了一下午的往事和当下,傍晚出去的时候发现有些地方积雪还没消融,模模糊糊地堆在墙根下,树底下,和灰暗混合着,也分不出什么颜色来。

一家叫“名特”的发廊里有个少年,长相俊美,手指修长,每次经过时总会瞧上几眼。看他低头,抬头,或茫然不知所思地望着门外,玻璃门外是街道和马路,人来车往,不知他在想些什么;也许什么也没有想,只是看着这些日常里早已习惯的动态,他就已经心宁神静,觉得足够打发掉生活中的无聊。我也心宁。

你该笑我的花痴。最近看了两本书,一是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一是蔡志忠的漫画《庄子说》。后者不消说,快餐文化的代表;前者也不消说,如果放在国内,就是一本“炮火连天去西藏”。那些所谓荡涤心灵的故事,遇上善良,遇上好姑娘,酒与朋友不离左右的江湖之道,真正考量起来,是要让人失笑的。

然而还是要尊重他们,就像尊重跳起来的赵太爷——他给了阿Q一个大嘴巴子:“你怎么会姓赵!——你那里配姓赵!”大概年轻人看我们也是如此:你们这些从没躺在阴沟里仰望过星空的家伙,也配提信仰与灵魂?

以前和朋友说,透过一个人的一生,可以看到他身上其他人的瞬间、片段、甚至散落在他四周的碎片;而阅读正好相反,透过一本书,我们得到的往往是这个人惶恐不安的一瞬,以及环绕着这一瞬的其他人的生死。

高尚的人自然有高尚的傲慢,堕落的人也有对其堕落的某种自得。

想象着凯鲁亚克们喝着酒唱着歌打着炮一路西去,愿意为信仰像朵黄色的罗马烟花那样不停喷发从不疲倦,;想象一个叫罗素(这名字你可是忘了好几次)的老头子获得了这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委员会给他的颁奖词是:“他既是一个怀疑论者又是一个乌托邦主义者”,而他自己更不上进:“我绝不会为我的信仰而献身,因为我可能是错的。”

信仰算什么?如果信仰只能催人奋进而不能催人回首。佛教就不同了,讲的大多是勇猛精进,回头是岸。想想那些草地上的姑娘,农场里的姑娘,那些酒吧妓院里的姑娘。萨尔忏悔的是“如果我给扫了出去,迪安就再也看不到我了。他只好走遍整个美利坚合众国,翻遍从西海岸到东海岸的所有的垃圾桶,才能发现我像胎儿似的蜷缩在我的、他的,以及一切有关或者无关的人的生活的垃圾里。”

“我从垃圾的子宫里对他说什么呢?”

“别打扰我,老兄,我十分满意现在的处境。一九四九年八月的一个夜晚,你在底特律同我失散。你有什么权利到这个臭气熏天的垃圾桶里来扰乱我的回忆?”

很多年前在沙头角的书店里翻看一本叫《嚎叫》的书,过程记不清晰,可能并不愉快。那是一家不大的书店,一楼卖文化用品,二楼卖书,印象里书也不贵,因为大多是燕山出版社的——这家出版社的小气曾名扬天下,虽然只出些死人的书,可死人既不计较,活人自然更懒得计较。书店出去是个小公园,景色优美,各种小径在公园里纵横交错。和十几年后的现在一样,每到夜晚,来公园放音乐和跳舞的人就特别地多。

后来不知怎么回事,了解到金斯堡妈妈的余生是在疯人院里度过的。在弥留之际,这位母亲给同为“垮掉的”金斯堡留了一封短信:

“钥匙在窗台上,钥匙在窗前的阳光里,我拿着这把钥匙。结婚吧,艾伦,不要吸毒,钥匙在窗栅里,在窗前的阳光下。爱你的,妈妈!”

今天看“外国诗歌精选”的推送,里尔克在致女友的安魂曲中也写道:

“不是用一个人能召来的全部内心自由

去扩大一种爱的自由。

对于爱情,我们只需这样:

相互自由。因为执著

会轻易地来到,我们不需学习”

常常觉得人活于世,除了爱和美别无他物,也别无所求。而说起爱,大多都是他人为着我们,白白活着这一遭。

也许需要荡涤的灵魂,灵魂并没真正差到哪儿去。有时想起日本文学里的颓废之美,生如春花,死如秋叶;也就不难理解尘世的另一种极致:黑暗之美。从起点到终点,事物都有自己的弧线,或飘落,或堕落,或被更高明的自然之手摧毁后随机抛落——一切尽可旁观,毕竟参差多态乃幸福本源。

毕竟纸上一书,道不尽的是自己,道得尽的,是他人或好或坏的一生。

死亡的表象是长眠——诗人如此说;而究其本质,却无需多言,只要两个字:爱你。垮掉的儿子因此写下了一首挽歌式的长诗《祈祷》。周云蓬为此写了《金斯堡妈妈的一封信》。要一个人的疯狂褪尽,除非像蜷缩着的春蚕,心甘情愿地露出死亡那“从此缺席”的核心来。

夜色深沉,愿昼日安好。愿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叫我们。



2018.2.3

在路上读后感 第(2)篇


这本书读完几天了,一直想写点什么,可是理不出头绪,只觉得颓废、混乱,还有一些说不出的感觉。

曾几何时,我幻想自己有一天背着行囊走天下,四海为家,到哪算哪,即使生命结束,也在所不惜。但是生活磨平了我的棱角,这样的愿望,实现的可能性比较小了,我还会努力,争取有生之年过自己想要的生活。

书评我自己就不写了,把一位台湾的作者的文字奉上,他写出了我想说的话。

这几天重看了《路上》(On The Road)。

这是作者积克·卡劳圭(Jack Kerouac)的半自传性著作。此君之前没写过书,文学修养也不是特别好。总之在旅行途中,有什么记什么,并无什么特别的趣事,啰哩啰唆地,到底有何种力量,吸引我再读此书呢?

不单是我一个人,天下爱好旅行的人,都在重读。

在六十年代,此书影响了整个文坛,卷起一阵颓废之中又求知的风潮,创造了“垮掉的一代”(Beat Generation)。

作者的旅程,当今看来,短暂得可笑,只有一千七百二十七里长,走的都是美国的乡下,连外国也还没踏出一步呢。

五十年来,平均每年还能卖十万本,加起来是个惊人的数字。这本书将一直畅销下去,成为经典,是经过时间的考验的。

一接触到它,你就会染上放翁癖,从此爱上旅行,一生乐此不疲。

这本书最强烈的讯息是:放下一切,走吧!

愈年轻看这本书愈好,马上出发。其实老了也不迟,重要的是精神上的解放,而不是实际的旅行。

五十年前的作者,只够钱买汽油,用一辆破车和朋友到处流浪。当今的旅行,可以说是历史上最便宜的时候,所有物价都在高涨,只有机票愈来愈便宜。

还等些什么呢?出门吧!你目前的工作并非没有你不成的,别把自己看得太重。

你要照顾的人,也不会因为你不在他们身边而马上死去。多看天下,多观察别人是怎么过这一生的。回来后,你会对别人更好,你会对自己更好。

如果你还犹豫,就去买这本书来看看。读原文最好,台湾人也应该翻译过,书名译成什么就忘记了。

作者积克·卡劳圭在短短的三个星期内就写完这本书。

他用一张张九寸阔的纸连贴起来,成为十二尺长的长条,放进打字机内打出来,从来没有断过句子,连续书写。到最后,这卷纸变成了一百二十尺,中间也用笔修改过几次,终于在一九五七年,由Viking Press出版成书。

这卷原稿在二〇〇一年拍卖,售价两百四十三美金,买主把它拿去十一个城市览展之后,当今存于卡劳圭的家乡的博物馆里。

五十年后的今天,USAToday报社的记者跟着作者的路线,走了一趟。

当年卡劳圭从芝加哥出发,他写道:“……我只想在深夜里消失,躲进一条路上,去看看我的国家的人,在干些什么事……”

记者看到的沙漠上的绿洲,被小型购物中心取代,购物中心里面有张震动按摩椅子,你花五美金,就可以享受一个小时,这都是卡劳圭没有看过的事。

在路上的餐厅,多数是麦当劳的连锁店,还在推销新产品,但并不好吃。住的酒店,房内的电视机还是低科技的,播着免费的CNN新闻和收费的色情电影,房租也要八十五块美金一晚了。

路上经过爱荷华监狱,狱墙愈搭愈高,有档人家在卖雪糕,店主说这附近反而很安全,因为有个二十四小时的电视监视着,但几年前还是有人逃狱,大概受不了雪糕的引诱吧?

加油站中卖的全是保健药品,原来强壮的司机大佬也注重起健康来。一切在改变,但青山故我,记者还是被大自然感动,没有后悔地走完这次旅程。

卡劳圭最后一站是到达曼柏斯的纳斯维亚,这个终点成为每年最大的音乐节地点,所有摇滚歌手,不到这里表演一次,终生有憾。

《路上》一书也影响了后来的嬉皮一族,年轻人对固有的生活感到枯燥,旅行去也。爱花、爱自由,与他们的后代优皮一族的爱安稳、爱享受,有很大的分别。

在路上读后感 第(3)篇


想读这本书,是两年前,参加迷笛音乐节后。因为有歌唱到“再见杰克,再见我的凯鲁亚克”;有有标语写到“永远年轻,永远热泪盈眶”;因为我认为音乐节中的疯狂、放纵、激情的精神内核也是这本书的精神内核;因为某种程度上,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看看是否能找到精神归属;因为出于对“垮掉的一代”的好奇。

但一直没开始读,最近对生活的意义又有一些迷茫,就想起了这本书,希望能从中得到些什么。

书的写法和书中的内容一样,仿佛处在一种“磕过*”之后的迷离、疯狂、真实的状态。但形式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作者所表现的这种随遇而安、疯狂、不节制却又充满生命力与激情的生活态度,是很独特的、极端的存在,让一些人痴迷,让一些人找到些许共鸣,让一些觉得惊讶和陌生,这就是本书的意义,也是他成为经典的原因。

物质匮乏的、意义有待明确的在美洲大陆上行走,及时行乐(姑娘、大ma、酒精)的生活,道德、社会规则、法律只不过是惩罚的可能,而不是忌惮。对中国文化以及普通的人来说,都是基本不可能这么去行动,甚至或者说基本不会有这样的想法,有也不怎么公开谈及的内容。所以,妙就妙在他确实是一种有人经历过的生活方式,某种程度上,他跳脱了常规,让我们看到了当下生活之外的可能性。虽然这种可能性知道了也不太可能去做,不认同或者是太过于非常规、冒险了都可能是不去做的理由。即使结果一样,但从个人思想的角度知道和不知道是本质的差别,0和1的差别。

我十八岁时,不知道为什么,心心念念就想骑行西藏,还真成行了,想想那时候的我没有常人那么多顾虑,行动力也真是挺强的。这绝对是一段一辈子难以忘怀的经历。在路上遇到了很多充满生命力的人,有趣的人,奇特的人,淳朴的人;领略了一路上壮美的风光,圣洁、高怂的神山,独特的高原阳光下大片的草地和野花,嵌在奇形怪状的大地中,忽然出现的湖泊;从藏族人的佛教信仰中也开始对精神世界有所思考。

这段旅程很辛苦,对体力挑战很大每天会骑车或者推车8个小时左右,睡和吃都回到了很朴素、原始的状态,睡的可能是好几个人甚至十几个人的房间,床的舒适程度,床上用品卫生条件差强人意,吃的有时候就是面条、饼、饼干之类的,在城镇中停留的时候可以到饭馆点几个炒菜,水是必须的稀缺的物资,在路上断了水真是很要命。

总之,升华了我生命境界的一次旅行,之后也陆续骑行过海南、台湾。每次都特别有意思,留下了很多回忆。

所以,我是能理解一大部分那种在路上的乐趣快感的。经过的地方都没有牵绊,什么都是次要的,唯有向前走。这个过程是很惬意的,有时候希望永远不要到终点,就在路上了却此生也是未尝不可。将一种“临时”变成了“持续”。但为什么正常的生活就得这么“持续”呢?所以,生活的意义是什么?没有热情的生活算什么呢?

让人感受到的无比强大的生命力和对生活追求的热情,个人觉得是该书触动人的根本原因。形式只是附庸,有争议无所谓,重要的它的精神内核是人类恒久在思考以及向往的东西——真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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