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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莺书店 读后感(3)篇

(2019-04-19 01:04:02) 读后感

夜莺书店

作者:维罗妮卡·亨利

毕业于牛津大学的朱利叶斯·南丁格尔,在一家书店打工时,遇到了一生挚爱。他们一起开了家虽然不大,后来却成为很多人心灵庇护所的“夜莺书店”,并且有了一个女儿。父亲去世后,艾米莉亚·南丁格尔努力维持着书店的正常运转。把书店卖掉的诱惑太大了,但她怎能违背对父亲的承诺?莎拉·巴斯尔顿,匹斯布鲁克大宅子的主人,过去几年里,她都把书店当做躲避问题的世外桃源……杰克森搞砸了自己的婚姻,他向艾米莉亚咨询,应该给儿子读什么样的书,但是杰克森还有个秘密……还有托马西娜,非常害羞,在自己的小房子里开了家临时餐馆。她暗恋一个在书店烹饪书架碰见的男子,后来却没再遇到。她能鼓起勇气说出心里的感觉吗?

夜莺书店在线阅读地址

夜莺书店 读后感 第(1)篇


序曲

只阅读一会儿就上升到最喜欢的书之一,

平淡的剧情,“超凡”的细节,凄美的爱情,没有太多的跌宕起伏。可以说是一本温馨的书。它包容了人性会犯错。包容了21世纪不允许的平凡。

也藉由这本书发现给书评分很不确切,这本由16.3万字拼凑出来的书,就有16.3万个错别字的可能,同样1w多个句子里,包含1w多种启迪人心的可能。

即使黑白灰,无彩色系没有色相和纯度,而只有明度,灰色也有无数种可能。在五颗星选一个总有误导人们寻找缺点扣掉星星⭐

比如信手拈来的错误—简介,朱利叶斯…他们一起开了一家书店。

「当朱利叶斯从男孩长大成男人的时候,她丢下了他一个人。」

如果阅读是为了寻找缺点,那将没有意义。

“可那不是让人在自己的几个孩子里选吗?”

所以以后星星我都自己藏着,谁也不给

人物汇总

艾米莉亚·丽贝卡·南丁格尔

朱利叶斯·南丁格尔:藏在回忆里的男主角

丽贝卡:集美貌,任性,聪明,富有,疯狂的“危险”女性

黛布拉:朱利叶斯时髦的母亲

托马斯·奎因:丽贝卡稳重的父亲

伊安·曼迪普:想买书店的资本家

托马西娜·马修斯:觉得自己是小透明的内向的美食家

詹姆·高斯林:不会讲段子的奶酪世界缔造者

朱恩:年轻时候演员,后来经营自己的公司现退休和戴夫,梅尔一起代管书店

安德利亚:艾米莉亚最好的朋友(富婆)

莎拉:庄园女主人

迪伦:拥有维多利亚绅士精神的园丁!

爱丽丝:莎拉的女儿,善良单纯

杰克逊:伊安的头号手下,努力做好父亲好丈夫ing     米娅:杰克逊的妻子

碧:艺术总监     马洛:小提琴演奏家



分享几处星辰

一,

他们两人之间的化学反应是无可辩驳的。他被她迷住了,她也为他沉醉。这种吸引既是肉体上的,也是精神上的,甚至是灵魂层面的,令人迷醉,欲罢不能。他心里暗暗为她的大胆窃喜。他几乎可以确定,若是角色互换,他是做不出这样的事的。

前段时间Don撒狗粮。他发“今天…”

我随口就问,“约会去了?”

答案不仅仅是,还充满了戏剧性。他要从北京回来,女孩心想也许永远不会见面了,便表白。其实他们互相喜欢…我说:若是角色互换,你是做不出这样的事的,充满了运气。→我要升华啦。

世界上四叶草并不多,像《推拿》写到的,“前面开来一辆车,你撞上去是车祸;前面走来一个人,你撞上去了是爱情。世界上的车和车总是撞,人和人总是让。”

愿,没有遗憾。

二,

“哦。”她假装失望地说,“我还在遐想当豪宅夫人呢。”

三毛:“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三,

朱利叶斯令人欣赏的在于他做父亲的方式。干扰艾米莉亚,让她拥有选择的机会,让她旅游看看世界。

杰克逊就是一个鲜明的对比。他不知道孩子除了物质上还有精神上的需求,好在后来他学会了读《小王子》


四,

比尔和碧的故事,因为生活方式的转变,比尔过着忙碌的工作生活,碧做起了全职妈妈,他们陷入了感情的危机。

最后发现他们更喜欢的是相反的方式,一个更喜欢忙碌充实,一个悠闲。

“写作是发现异己的过程”

亲密关系也是发现彼此的过程,希望人们最终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说出分开。

五,

还从文字发现了作者一定是位女性,全书男女比例大致相同,但是脉络更偏向以女性的角度。比如小艾的闺蜜,敲着她的法式美甲,穿着名贵高跟鞋。酸柠檬呦。所以男性心理描写较薄弱,推荐有意识的读女性细致的心理刻画。我说女人是世界上最让人难以琢磨的生物没意见吧?


六,

总是对泛黄的纸张有莫名的感动。文末有朱利叶斯钢笔写下的

你比安娜更勇敢美丽,我希望我比渥伦斯基要好。

小波说他对未来的自己会更好很有把握,爱是第一作用力。

七,

作者的父亲一定很爱书,揣测这给作者的童年带来了很多回忆。这本书出版于作者父亲去世后一年,这是她用自己的方式纪念,用书中的书店延续书带来的爱,这种传奇。

书的封面其实不叫夜莺书店,而是书店的本质

How to fund love in a book shop.

书店应该是帮助人们找到能抓住ta灵魂的书。

顺便博学下,shop和store的区别,英式偏shop主要指小店铺,所卖东西常常比较单一;store偏向美式,多指小型商场。

还有一个区别我不告诉你(其实是我忘了)

八,

很明显,容颜老去,丈夫又抛弃了你,这似乎合情合理。杰克逊想,是不是一开始就不曾美丽,反倒更容易些?

思琪说她的作业风流。可借作业抄的人才是主谋,人们常常会把主谓宾搞错,却又习惯这种错误。

“不要因为时代的悲哀,成为你的悲哀”


我太喜欢里尔克的诗了,此刻谁孤独,就孤独到永远。

愿林慢慢永远慢吞吞(虽然长跑短跑都是学院冠军啊),永远孤独,永远幼稚,永远会感动,永远爱幻想,永远不被金钱迷惑,永远爱书,永远爱花,hahahah,他热爱的东西太多。

“谁在这座城里欢快的走着,他就爱谁”

永远风流!


这本书还有很多宝藏,有待挖掘。

夜莺书店 读后感 第(2)篇


《读书》

所谓读书无用论,所谓名校毕业生素质不行,都是考试机器,其实都是非常非常非常极端的例子。


而无知的人,最喜欢扯虎皮当大旗,用那些不上学而成功的极小概率的事件,去为自己辩护,并以恶意揣测他人。如果拿你认知里面不上学的最好的来比,为什么不拿上学中最好的来比呢?如果没有,那只能说明你自己档次不够,不要给任何人扣情商低以及书呆子的帽子。他们大多数只是没有接触某些东西,如果接触了,我相信不比你以为的最好的做的差。

不要把学习看得过于功利,看书也是。性价比最高的生活方式就是看书。很喜欢《岛上书店》,《解忧杂货店》,《夜莺书店》…,它们的存在真的是改变了某些人给了很多人的心理慰藉。 我也像里面一样,节日送同学书,但是不讨喜,送礼还是投其所好吧。而无论纸质书也好,电子书也好,贵在阅读。不知道那些人家拿个手机就说现在人都离不开手机,拿个书在火车站就随手拍人家的人是什么心态,拿手机不能阅读?在火车站看个书这么稀奇?人家共享书籍,吐槽人家书都是新的,人家能坐地铁胳膊里夹本书嘛?通过别的方式读完了啊。 腹有诗书气自华。肯定别人的优秀那么难嘛。我始终觉得看书多的人很优秀。


你最大的迷茫就是因为读书少而想太多。 


《转》大家读书无非几种原因:有人为了乐趣,有人为了知识,还有人为了求智慧。


在《巫士的穿越》中,塔夏莎讲述过一段相似的经历:


“塔夏莎,你不会为乐趣而阅读吗?”

“不幸的是,我也只为了知识而阅读。”我说。


曾国藩在修身十二法中讲过读书的习惯:读书不二,一书未点完,不看他书。东翻西阅,徒务外为人,每日以十页为率。


希米在《让“死”活下去》中,描述过史铁生读书的习惯:

 

你说为什么写作,就是为了不自杀。你真的自杀过,真的因为写作而活下来,你的结论和加缪一模一样——那时候你还没有读过加缪呢。你就是因为这样想啊想,使劲地想,才把好多问题真正想透了,真的是融会贯通,像你这样的傻人总是用傻劲。我曾经嘲笑你看书慢,好几次,我发现你在前一页书边上写的话,正好是作者下一页写出的,我说你干嘛不往下看,结论就在下面,干嘛停下来自己想,非这样事倍功半——其实那恰恰是事半功倍,那些由亲历悟出的,那些经历了苦苦的思索悟出的,融在血液里,不光更丰富更有力,而且还会生长,成为经久的营养。你知道这才是傻子最聪明的地方,傻子就是这样超过聪明人的,大智若愚。有些傻子只是看着起来傻,或者说你的聪明是自以为是的聪明。


孔子:“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深得我心:

 

孔子讲研究《易经》“玩索而有得”,用玩的啊!这里“索”就是探讨。我认为孔子用“玩索”这个词用得好极了!读书要轻松,真正的学问要轻松,不要像你们那么认真紧张,学习也是,这也正是学神与学霸的区别。


史铁生在《诚实与善思》中,还有一段关于阅读的思考:

 

读书也是一样,不要多,要诚实;不在乎多,在乎善思。孩提之时,多被教导说,要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近老之时才知,若非善思,这习惯实在也算不得太好。读而不思,自然省得出去惹事,却容易养成夸夸其谈的毛病,说了一大片话而后不知所云。国人似乎更看重满腹经书,但有奇思异想,却多摇头——对未知之物宁可认其没有,对不懂之事总好斥为胡说。现在思想开放,常听人笑某些“知识分子”是“知道分子’;虽褒贬明确,却似乎位置颠倒。“道可道,非常道”,“君子之财,取之有道”,“大道废,有仁义;智慧出,有大伪”,读书所求莫过知“道”。而知也知之,识也识之,偏不入道者,真是“白瞎了你这个人儿”。


在《朝霞》的前言中,尼采表达了对读者的期待:

 

这篇前言是一篇迟到的前言,但并没有迟到太多——毕竟,五年或六年又算什么?一本这样的书,一个这样的问题,是不能速成急就的;无论如何,我们二者——我以及我的书——都是lento(慢板)之友。


语言学是一门让人尊敬的艺术,要求其崇拜者最重要的:走到一边,闲下来,静下来和慢下来——它是词的金器制作术和金器鉴赏术,需要小心翼翼和一丝不苟地工作;如果不能缓慢地取得什么东西,它就不能取得任何东西。


但也正因为如此,它在今天比在任何其他时候都更为不可或缺;在一个“工作”的时代,在一个匆忙、琐碎和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时代,在一个想要一下子“干掉一件事情”、干掉每一本新的和旧的著作的时代,这样一种艺术对我们来说不啻沙漠中的清泉,甘美异常。——这种艺术并不在任何事情上立竿见影,但它教我们以好的阅读,即,缓慢地、深入地、有保留和小心地,带着各种敞开大门的隐秘思想,以灵敏的手指和眼睛,阅读——我耐心的朋友,本书需要的只是完美的读者和语言学家:跟我学习好的阅读!

夜莺书店 读后感 第(3)篇


《夜莺书店》就像《偷书贼》一样,总是有一种暖意停在心间!

               爱书的朱利叶斯·南丁在牛津读硕士学位时,遇到同样痴迷读书美国人丽贝卡,两人一见倾心,相爱同居!丽贝卡难产而亡,二十三岁朱利叶斯给他们女儿起名艾米莉亚。回到匹斯布鲁克,开了“夜莺书店”,这个书店成了这个地方以及周围地区的人经常拜访的“圣地”,朱利叶斯为人们提供很多建议、知识、智慧,更重要的是——善良。镇子里的人都为这家书店自豪。

       32年后朱利叶斯去世,他的女儿艾米莉亚继续开这个书店!伊安·曼迪普几年前把书店收入麾下。他想把它改造成豪华公寓。派帅男浪子杰克逊去说服艾米莉亚,成功就把手套厂送给他!杰克逊在读了艾米莉亚推荐的书后,认识到自己错误,和儿子菲恩、妻子米娅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了!而且杰克逊给艾米莉亚出主意,让书店起死回生!

       胆小腼腆的托马西娜,经常在书屋读烹饪的书,她邀请好小偷小摸的劳伦每周六到“二人世界”兼职。“二人世界”的成功让托马西娜也越来越自信,她和劳伦成了一对好搭档,还拓展业务,帮别人的活动做宴会餐品。她最终鼓足勇气邀请心仪已久的詹姆吃二人世界晚餐!

      书店让莎拉发现朱利叶斯是他此生至爱,但她对她的丈夫、对她的家人,还有匹斯布鲁克庄园都有责任。他们只能把爱埋在心底,莎拉还是告诉艾米莉亚,她非常爱朱利叶斯!

      著名的编辑碧放弃工作,想做个完美家庭主妇,她去书店偷书缓解焦躁情绪,再与艾米莉亚交往中,她坦白自己行为,两人成为密友,她也主动和疲于工作丈夫比尔沟通,决定重新工作。

      爱莎女儿爱丽丝被吸毒的休欺骗,出了车祸后脸也受了伤,在即将结婚前夕终于明白最爱的人是迪伦!两人决定一生一世不分离!

       朱恩在书店遇到自己爱恋多年的著名歌星迈克,两人冰释前嫌和好如初!

        曾经被爱伤害过的艾米莉亚,马洛自告奋勇给她上大提琴课,他们一起演奏、散步、午餐、游泳、壁炉前取暖、喝威士忌······马洛终于明白他爱的人其实就在他眼皮底下!

        夜莺是英国人心中善良的化身,夜莺书店正是用善良换来善良,用爱赢得爱!在人们迷惘的暗夜,展示美妙的歌喉,给人们送去恬静和心动!愿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夜莺书店”,在那里品味美妙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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