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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500字(3)篇
(2019-05-03 15:26:11) 读后感 -
作者:弗吉尼娅·波斯特莱尔
所谓魅力,就是为我们的理想人生,打开想象空间。丹尼尔·平克激赏推荐,探索魅力本质的新锐读本。一部关于魅力的文化简史,消费升级时代,打开新兴中产阶级心门的钥匙。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500字 第(1)篇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
弗吉尼娅·波斯特莱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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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魅力的魔力
对于魅力,著名的时尚作家艾丽西亚·德雷克认为,它是“暗喻一种拒绝平庸的生活承诺”。
其一,魅力是一种错觉,一种“骗人的感觉”或“魔光”,会扭曲人的看法。这种错觉通常始于一个程式化的形象——可能是视觉上,也可能是精神上的,这种形象可能是对一个人、一个对象、一个时间或者某个设置。这个形象并不完全是假象,但它却带有欺骗性。其构建缘于掩盖或忽略了某些细节而夸大了其他部分。这种选择性事实或许反映了故意的成分。
其二,魅力不是独立存在于魅力对象身上的——它不是一种风格、个人品质或者审美特征——而是通过受众与对象之间的互动而产生。魅力不是某种你拥有的东西,而是从你身上感知到的,不是你本身具备的东西,而是你的感觉。这是一个主观对刺激的反应。你可能努力构建一种魅力效应,但成功与否取决于感知者接收时的主观想象。
魅力跟幽默又有相似之处:如果你跟这个对象的关系过于紧密,那么你很可能会破坏效果。正如幽默需要依赖于惊喜,魅力需要的是距离。一幅魅力满溢的影像可以唤起我们的欲望是由于它并不存在明确的指向,免得太多的信息来打破这种魅力的魔咒。在若即若离的空间里,魅力既模糊又透明。它是半透明的。它所散发出来的吸引力刚刚好容纳下我们的想象力,让看客们有足够的幻想空间。
魅力的本质上。它不是一样商品或者风格,而是一种沟通和说服的形式。它依赖于对象与受众、想象和欲望之间的微妙关系。魅力是脆弱的,因为观念时刻在发生着改变。
魅力让欲望不再只是一种动物性的冲动。它的目的不是简单地来美化性欲,而是通过它所赋予的意义来将爱情改造成一种更为持久而美好的事物。
魅力或许是一种虚妄的假象,但是它却真实地揭示了我们内心的渴望,以及我们希望自己成为的模样。
吸烟让不知放在何处的双手有了事情可做,而那种优雅的行为更是个人魅力的延伸。就像握着一柄折扇,一缕缕的烟雾让吸烟者变得朦胧隐匿,同时也会让其他人注意到自己。一根小小的香烟,放大了吸烟者的动作,并且让他人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吸烟者的嘴巴上。这种行为对不同的吸烟者和观众来说,可能代表任何理想和抱负。
为爱人点烟,则是亲密关系的标志,既代表了性,也代表了关怀。
2 难以言喻的渴望
嫉妒,毫无疑问,也是欲望的一种存在形式——希望拥有别人所拥有的东西。
神秘感也是必备的要素,最具有魅力的对象往往会带有拒人于千里的诱人元素。
欲望先于魅力,而魅力却赋予了欲望具体的存在形式。
魅力不仅会激发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或者愉悦的白日梦。
3 翱翔、改变和逃离的梦想
魅力引导我们将自己想象成:另外一个人,另外一个地方,另外一种生活。它不会以一种吸引人的方式来描绘你所熟悉的快乐感,它意味着改变和全新的体验,让我们在精神上感知全新的环境设定和身份。
这种忽略的方式就带来了所有魅力形式的第二个重要元素。无论是鼓舞人心的生活改变行为或者瞬间的遐想,魅力总能掩盖生活中的苦难和不重要的细节。就像度假海报上,只会为你带来时差感,电影明星的画像也会处理掉瑕疵。魅力承诺的不仅是旅程、改变和逃离,同样还有一种不现实的美好。
4 隐藏艺术的艺术
潇洒是一种更为表面的东西——一种需要精心创建并维护的艺术形式。精简的架构,这就是魅力的第二个基本要素表现:优雅,表现为掩饰或消除缺陷、心烦、弱点、付出的代价、支撑结构或摩擦。
如果向往逃离或转型是魅力的情感核心,那么优雅则是其中核心的幻想,正是这种特性才给我们带来了美化和魅力转变的基础。优雅是让魅力变得危险又诱人的原因。通过隐藏任何可能打破魅力的事物,让他们的愿望变得明确而可及。
而对于主体和受众之间的关系,浪漫和魅力也不尽相同。在浪漫中,受众会随着人物感受到一系列的情感变化:兴奋、恐惧、气愤、爱、悲伤、喜悦。而魅力却恰恰相反,保持着一种局外人的姿态,带着神秘和距离感。
当弗兰肯斯坦的美丽幻想闯进了一个噩梦般的全新现实中时,欲望摇身一变成了厌恶。批判家试图揭示隐藏在幕后的丑陋秘密来摧毁某人或某物的魅力。军事行动,他们称,是充满魅力的,因为我们没有目睹过大屠杀;吸烟具有魅力,是因为我们没有看到过毁掉的肺;夜夜笙歌的人生充满魅力,是因为我们没有看到宿醉和财政的废墟。
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卫生间的一个重要功能 就是为台前准备的安全地带,在那里我们可以隐瞒的不仅仅是丑陋的排泄物,还有香水的秘密。
5 留下想象的空间
可以让自己看起来光彩照人的最立竿见影的方式便是戴上墨镜。戴上一款适合自己的墨镜,即使一张最普通的脸也会瞬间露出电影明星的气场、爵士乐大师的风采,或者是滑雪场、海滩上的风情。
墨镜通过巧妙地放大眼睛部分的吸引力,模糊了布满血丝的虹膜或者难看的包包,从而为佩戴者的外表加分。墨镜毫无疑问增加了优雅的魅力。而最重要的一点是,它们创造了神秘感——这是魅力的第三个要素。
如果对于逃离和转型的向往是魅力的情感核心,优雅是魅力的幻象,那么神秘便是魅力的感知品质。
在构建魅力的过程中,神秘感是一种工具,同时也是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作为一种工具,神秘感可以在两个方面起到作用:首先,它为受众提供了想象的空间,将自己的渴望投射到魅力对象身上;其次,它可以通过掩盖付出的努力和缺陷来增强吸引力。
“任何女孩都可以变得魅力四射。你需要做的就是站在原地,让自己看起来傻一点。”
人格魅力(原本是一个宗教用语)指的是一种领导力,激励那些信徒加入其中,在充满魅力的领导者带领下有纪律地追求伟大的事业。更通俗一点讲,人格魅力是一种个人散发的吸引力,可以激励忠诚度。
死亡,这个最神秘的话题,标志着魅力与人格魅力之间最清晰的区别。不仅魅力会超脱于死亡之外,“英年早逝”往往也会无限放大魅力值,永远保留着青春的优雅和神秘。相反,人格魅力则随着死亡而消逝。
神秘感通过阴影、螺旋状的楼梯、剪影、烟、夕阳和流线型表现出来,蒙上面纱、划出距离以及藏之于物所带来的神秘之感,这称为阴影的神秘面纱。
对于受众来说,一位名人在保持自己的曝光与隐私之间的平衡是需要好好把控的——希望让未知的事情保持着未知的神秘,而不是打开电灯,看看帘子后面的东西,来揭开那些秘密。
旗袍是由宽松而累赘的满族长袍经过上海的时尚化改造而来的。它完美地将神秘与裸露进行了平衡处理。凭借其侧开衩和贴身的设计,即使旗袍很好地遮盖了从脖子到脚踝的部分,却依然可以让穿旗袍的人彰显出性感的魅力。不同于西方的服装,旗袍的诱惑力不是来自皮肤的裸露。
6 从缪斯之火到上千盏华灯的闪耀
魅力的第一前提可能如何得到满足,同样也呈现出了第二个先决条件。如果魅力,如同幽默一样,通过对象与受众间的互动而形成,那么魅力对象就必须出现在某处。魅力是交流的产物。它需要能够引发联想的形象的创造与传播。这些形象可能是令人回味无穷的文字图片或是视觉艺术、戏剧表演,又或者是对人物、地点、艺术品的惊鸿一瞥。然而,无论媒介是什么,受众必须能够在这些形象中发现自己——以此来与魅力对象达成身份认同,将自己投射到这种魅力的设置中,通过魅力的艺术感受自己的身份变化,与魅力的概念达成共识。不只是这种实体存在的形象,美丽或者升华的虚无之物也会有这样的效果。
7 明日世界
魅力所提供的逃离,是一种特殊的类型。魅力是种“看到的并不在眼前”的东西,不是简单地忘记眼前有什么。
魅力提供了一种从“无聊的日常”中逃离的方式,而不是从失望或欲望中逃离。这就让不安分的想象力变得更加躁动。
8 魅力的运用
魅力揭示了我们想要拥有而并不具有的东西。
了解了魅力,并不能消除其所有的神秘性,但是却给了我们一个起点来更好地理解其神秘性。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500字 第(2)篇
什么是魅力,以及你如何拥有它
青春期最喜欢的一个明星之一是詹妮弗·安妮斯顿,彼时沉迷于friends,在里面看她扮演的Rachel举手投足、一颦一笑都甚是顺眼。以至后来听说布拉德皮特出轨因为安吉丽娜朱莉而跟詹妮弗离婚,很是恨了这个男人很久。若说Rachel的魅力如邻家女孩,奥黛丽赫本则是精灵或仙子。在照片和电影里,她的形象都让人窒息。
这样的人物,不仅仅只存在于娱乐圈,平常的生活里也会有。因此偶尔会问自己,这样令人倾心的吸引力是从何而来。
这本《魅力史》便是对这个问题的一个回答。
在书里,作者波斯特莱尔罗列了很多评论者对于魅力的定义,例如:
· 著名的时尚作家艾丽西亚·德雷克认为,它是“暗喻一种拒绝平庸的生活承诺”;
· 时装评论家罗宾·吉芙汉曾经在文章中对“魅力”提出了不同的定义:“它让我们相信生活可以闪耀如星,从而让我们对自己充满信心”;
· 大卫·休谟认为“魅力”是一种奢侈品,“这是一个带着不确定意义的词”。
· “魅力的产生是由于你的眼睛缺乏经验,”罗切斯特先生在《简·爱》中称赞其豪宅时说道,“你通过一个被美化的介质来看待这些东西:你无法辨别那些镀金其实是煤泥,丝绸帐幔其实是蛛网,那些闪光的大理石是污秽的石板,抛光的木材仅仅是些废木屑和烂树皮。”
而波斯特莱尔的观点是,魅力不是一件具体的事物,“它不是一种风格、个人品质或者审美特征”,而是一种主体和客体“交流沟通”的产物:主体通过某种媒介观看客体,在客体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渴望”,而产生的共鸣,另观看者感受到内心的缺憾,欲望的悸动。作者说,你可能努力构建一种魅力效应,但成功与否取决于感知者接收时的主观想象。书中列举了多种不同的魅力载体,除了曼妙的女人算是呼应对美的渴望;也有阳刚的男性呼应对尚武的渴望;建筑和工业工业设计呼应对完美的向往;宗教画呼应人对圣洁乃至重要性的向往。
“魅力会揭露最真实的情感。它向我们展示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所缺乏的事物,或者我们希望成为的那类人”。
“无论媒介是什么,受众必须能够在这些形象中发现自己——以此来与魅力对象达成身份认同,将自己投射到这种魅力的设置中,通过魅力的艺术感受自己的身份变化,与魅力的概念达成共识。”
魅力不仅仅是日常的,在如今消费主义主导的社会中,魅力被大量用于商业产品的营销中。制作《观看之道》纪录片的约翰伯格,在片中曾说,“魅力会引发社会性嫉妒情绪,以此来促进商品销售”。其实如今作为销售手段的魅力,并不是为了引起嫉妒,而是引起消费者的欲望以及身份认同,进而促成购买。
书里的一个例子,一个女人原本想买一件舒适的条纹棉布睡裙,结果最终却买了一件毫不实用的红色丝绸睡衣。因为红色丝绸睡衣勾起了她蛰伏欲望,此前这欲望对她或许是未知的,直到看到红裙子那一刻。那欲望就是,“我不仅是一个贤惠的妻子,更想成为一个诱人抚媚的仙妻”。
这例子对我们都不陌生,我们购物车里的每一件物品,都代表了我们对与自身身份的一个期许。我们都或多或少的相信,购买了这件商品,身份的转变就会发生,我们就会变成渴望中的那个自己。
“我们可以得出关于何为魅力的一个答案。它为欲望的满足提供了清晰的窥见——如果生活可以是那样,如果我们可以生活在其中,如果我们能够像他们一样,这其中的所有因素,物质的、基本的和无穷的欲望魅力,都是源自情感的需求”。
如今我们已经知道,魅力其实是我们心中对于自己形象和身份期望的回音。那魅力的构成有哪些要素,一个普通人要怎样让自己也“看起来有魅力”呢?
作者归结了三个魅力的组成成分:对现实的逃离和超越;隐藏缺憾、创造优雅的幻象;保持神秘感。简单来说:
· 逃离和超越:要营造一种超出日常生活的情景。意味着需要成为少数派,比如朋友圈出游晒照片,或者晒手工皮具、针织品、手绘画、吟诗作赋;
· 优雅的幻想:修图,隐藏起那些丑陋的照片、散乱的头发、因为练习磨起茧的手指、凌乱的工作间等等,只展示最终的美好成品(书中举了卫生间做例子,优雅的女性都需要上卫生间,但是怎么都不需要展示这个场景);
· 保持神秘感:墨镜是利器,此外沉默是金。神秘感需要人为的去营造。
写到这里,想起今天查赫本的资料,看到一篇文章写赫本的事业和婚姻。就算是她这么一个在我们眼里完美无暇的惊鸿仙子,也经历了两次失败的婚姻,并且两任丈夫都出轨。可想见,那么大的魅力也逃不过日日生活中的幻灭。一起生活的两夫妻,不再有逃离现实的渴望,泯灭了完美无瑕的优雅幻想,日日相对也不再有神秘感。难不成真如古人说的”人不如新“?在熟悉的人中,还能维持住彼此的魅力吗?
魅力史:激发欲望与视觉征服的艺术读后感500字 第(3)篇
关于作者
弗吉尼娅·波斯特莱尔,美国著名文化观察家和社会思想家,在文化、历史、社会心理学等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她曾通过 3D 技术扫描、还原了卢浮宫镇馆之宝——断臂维纳斯,推断维纳斯很可能不是所谓的“女神”,而是在等客时候用纺线解闷儿的妓女。由于长期以来对社会审美方面的独特研究,2004年应邀登上了 TED 讲台,为公众解读魅力的力量。
关于本书
作者通过对不同时代、不同领域的魅力现象进行剖析,用大量生动翔实的案例解构了魅力到底是怎么产生、怎么传播,又是怎么样激发人们欲望的。她把本来看不见摸不着的魅力拆解,为人们更好地理解魅力的本质、把握商业社会运行的机制以及认识自身提供了很大的帮助。
核心内容
从魅力的作用机制、表现形式、构成要素等方面,详细分解了魅力的本质和演变。
金句:
1. 欲望的表现多种多样,但有一个共同点:它们大多是人们生活中没有或者缺少的。
2. 其实,每个人在潜意识里都有“反主流”的倾向。
3. 具有魅力的事物,往往让人产生嫉妒这种负面情绪,只不过这种负面情绪通常停留在潜意识里,人们感知不到。
4. 半透明的魅力,在隐藏和强调之间达到了一种恰到好处的平衡。
5. 人的偏见是天生的。塑造魅力,正是对这种偏见的运用,引导偏见朝着有利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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