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是原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地方税务局正式合併,于2018年7月5日成立。主要实现了党委组建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等。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机构隶属: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成立日期:2018年7月5日
- 主要职责:税务工作
发展历史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关于网站相关变更事项的通告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原江苏省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和江苏省苏州地方税务局于2018年7月5日正式合併成立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2018年7月5日
领导信息
柏立云(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唐晓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陈金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朱春燕(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长级))
孟鹹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玮(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孙振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士清(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周平(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烨(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陆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成永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华琮(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张志忠(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机构设定
(1)办公室
机构职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处
机构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档案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複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处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4)所得税处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彙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处
机构职责: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画、出口退(免)税计画,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画;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
(6)纳税服务处
机构职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简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办理纳税人的登记、申报、发票、涉税审批备案和谘询辅导等事宜。
加挂第四税务分局牌子,对外挂办税服务厅牌子。
(7)徵收管理处
机构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8)财务管理处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採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採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人事处
机构职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画,组织开展巡视工作;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0)教育处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画,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作。
(11)监察室
机构职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2)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处
机构职责:负责大企业税收风险监控预警、税源调查分析、重要複杂事项的管理;对重点监管大企业纳税申报调查核实、综合纳税评估、审计、日常检查等,开展大企业个性化服务、帮助大企业建立税收风险控制机制;建立与大企业直接沟渠道,协调回应企业相应诉求。
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定、协定(安排)的执行工作;组织、实施、检查跨国税源管理;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组织落实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制度,处理国家(地区)间的有关税务事项;组织实施“走出去”企业的服务管理。
与直属税务分局合署。
(13)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机构职责: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加挂第五税务分局牌子。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教育处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班子。
离退休干部处 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