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7月成立江永县基本建设局,1981年3月撤消,成立江永县建设委员会。1984年1月县建设委员会与环保办合併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1986年1月恢复县建设委员会。2002年撤消建设委员 会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组建规划建设局。
主要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城市建设(含城市雕塑)、村镇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指导和管理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县政府交办的县城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参与区城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3、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準、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準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组织拟定我县工程建设实施办法、管理规程或地方标準;监督指导和管理各类工程造阶段的国家标準、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準;监督指导和管理各类工程造价和标準定额的实施。
4、指导和管理全县建筑活动。
5、负责县重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6、指导和管理全县的小城镇建设综合开发行业管理。
7、负责全县建筑的施工业、工程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工程资质和质量监督、招投标代理机构、规划设计、资质审查报批工作。
8、负责城市建设综 合开发行业管理。
9、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画。
10、负责全县建设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规划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1、管理全县建设行业对经济技术合作。
12、负责规划建设方面规费的收 缴工作。
人员编制
江永县规划建设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机关工勤人员编制1名。
地理位置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
江永县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