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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2-06 22:47:21) 经验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永州市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9〕18号),制定本规定。

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区住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州市零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隶属: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政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制推进新型城市化、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谘询业规範性档案以及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和管理。负责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的建设,负责零陵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建筑行业、房地产行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三)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拟制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编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及年度计画并组织指导和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政府有关廉租住房资金监管,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负责指导规範保障性住房的经营管理工作。
(四)负责规範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工作。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制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措施,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和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五)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制适合区情的住房政策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制全区住房建设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
(六)负责指导和管理全区建筑活动。拟制建筑业、勘察设计谘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措施、技术政策措施并组织指导实施,贯彻有关建筑业、勘察设计谘询业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範性档案精神,拟制勘察设计谘询、工程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中介组织管理和规範性档案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建筑市场準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组织建筑企业、勘察设计谘询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负责实施科学规範的工程建设标準体系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相关国家标準、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準及省工程建设地方标準、省级工程建设工法、地方定额及其实施办法和相关管理制度,组织拟制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造价、标準定额的实施,拟制并发布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性材料季节调差规範性档案。
(八)负责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措施、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开发利用。
(九)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负责规範和指导村镇建设工作。拟制全区村镇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示範镇、重点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範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工作;组织、指导规範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乡镇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全区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拟制全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措施、行业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利用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
(十二)负责拟制全区勘察设计谘询、装饰装修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勘察设计、装饰装修(含室内装饰装修)行业的市场监管。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水平。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十三)负责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规划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徵收与管理。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管理城市建设资金及其他专项资金,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十四)负责拟制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本系统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初审和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行业统计,指导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十五)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人事室、岗位培训办公室、计画财务审计室、信访投诉室牌子)。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文电处理、督查督办;负责拟制有关规範性档案;负责综合调研、政务信息、新闻宣传、重要文稿的起草和会务组织;负责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办公平台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文书档案、文印收发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应急、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综治维稳和安全保卫工作;指导城建档案工作。
负责本系统人事管理及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才引进、人事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劳动工资、计画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思想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负责局机关年度财务收支计画的编制、审核;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的收取、使用和监管;负责局机关会计日常核算;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基建计画报批和国有资产监管。
负责接待、处理民众来信来访和信访交办事项;负责局领导接待上访民众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投诉举报的受理与交办。
(二)行政审批股(加挂综合验收备案室牌子)。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驻区政务服务中心视窗的日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登记及程式性审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分办、跟蹤催办及证照的发放登记;负责行政审批案卷资料的收集、归档和移交;负责局机关行政审批事项政务公开和信息统计工作。
负责拟制全区建筑业、市政业、房地产业、消防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规範性档案和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阶段性验收和竣工后的综合验收备案工作。
(三)政策法规与执法稽查室。负责局机关规範性档案的审查;负责局机关行政应讼、行政複议;负责区本级职责範围内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地产业、建设工程的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系统诚信体系建设和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建筑业管理室(加挂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负责拟制全区建筑业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许可权範围内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机构等)的质量安全及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许可权範围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检查,依法依规查处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筑施工企业质量安全标準化认证、评先评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装修装饰(含室内装修装饰)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工作。
(五)勘察设计和建筑节能室。负责拟制全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和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监督实施;组织全区建设工程设计评审、推广;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项目推广;负责全区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査、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多图联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筑节能与科技推广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和抽查,参与消防工程验收、备案;负责新材料、新科技、新工艺的推广套用;负责勘察设计谘询单位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六)城市建设管理室。负责拟制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古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零陵区历史文化名城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零陵城区历史文化建筑普查和认定工作;监管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负责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进行督促、调度和监管;参与零陵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结)算的审核;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负责零陵城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的前期协调和技术审查;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统计工作。
(七)村镇建设管理室(扶贫工作办公室)。负责拟制全区村镇建设、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零陵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初审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工匠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负责指导乡镇供水设施和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负责组织开展乡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全区示範镇(村)、中心镇建设工作;承担传统村落等国家级、省级、市级项目的初审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乡镇建设统计工作;负责驻村帮扶工作;组织全区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
(八)住房保障室(房地产市场监管室)。负责拟制全区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物业管理髮展规划、年度计画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金安排和资金监管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城市和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物业管理等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建设及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审批全区前期物业协定选聘管理事项,监督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审核工作;负责房屋徵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住房保障、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和物业管理工作。
负责零陵区规划区房地产市场开发的综合监管(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审查和报批,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及项目开发人变更的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的检查,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住宅小区的综合验收),培育和发展城市商品房销售市场,规範房地产开发市场行为;负责房产交易及租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和预售资金、存量房交易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永州市中心城区零陵区商品房预售契约备案、网签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零陵城区危房鉴定和危房改造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零陵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与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结构鉴定机构资质、执业人员和方案的审查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行业的诚信体系建设;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人员编制

区住建局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暂保留总工程师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暂维持1名不变,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一减一。
关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备案及施工图审查服务监管,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的职责分工,待市住建局研究确定,报区政府备案。
区住建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其他事项

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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