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计画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主要职责
(二)根据盟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旗人口中长期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负责全旗计画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计画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参与全旗人口统计的分析研究。
(三)负责制定全旗人口与计画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并开展全民性人口与计画生育宣传教育。
(四)按《计画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综合管理全旗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围绕优生优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与规範,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的管理、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编制计画生育各类专项经费的计画、分配、决算,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六)制定全旗计画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画并组织实施。
(七)指导计画生育协会的工作。
(八)承办旗委、政府和盟计画生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旗计画生育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和机关的规章制度建设;负责管理机关劳动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上级计画生育部门和旗财政拨付的各类经费的计画、决算、分配并对其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审计;指导全旗计画生育系统财务的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固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工作及机关后勤服务;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业务股
负责全旗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计画的起草制定工作,指导落实全旗人口与计画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年度考核验收,组织全旗计生工作的抽样和专项调查;负责全旗计画生育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基层人口计画的实施管理工作和基层基础建设;负责全旗流动人口计画生育统计工作,指导全旗流动人口的计画生育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计生技术、药具管理和对“病残儿”与“四术”后遗症的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全旗计生技术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三)宣传股
负责制定全旗人口与计画生育宣传计画,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参与和指导全旗计生专业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全旗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性研究;负责收集整理计生工作信息和计生工作重要信息的发布。
(四)法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