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调整
划入的职责
划入原区社会保险局、原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原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的职责。
增加的职责
增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重庆市南川区社会保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社会养老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及补充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各类养老保险)工作。
(二)负责制定各类养老保险工作规划,负责按照统一的操作办法和业务规範承办各项养老保险业务,加大审计稽核力度,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三)负责各类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转,并接受财政、审计的监督。
(四)负责确保各类待遇领取人员各项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负责指导、督促、协调社区社保机构开展领取养老待遇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社会养老保险信息网路规划、建设和运行维护,确保各类人员基础信息準确。
(六)承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重庆市南川区社会保险局设5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承办局领导政务活动事宜及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处理;负责局领导指示和全局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协助抓好党务、纪检、文明创建、综合治理、计画生育、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单位人事、档案、后勤保障、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对内对外的协调联络工作;负责全局养老保险信息统计工作;承办涉及本局的有关行政複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和信访事项的办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科
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保险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并按统一的业务规範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负责编制基金月徵收计画及年度(月)结算;负责协助办公室办理涉及本科室职责範围的信访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和解释,认真做好各项日常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和农民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画汇总、审核、报批及年度彙算工作;负责协助办公室办理涉及本科室职责範围的信访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退管福利科
负责除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以外的各类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领取各项养老保险待遇的审核和社会化发放工作;负责开展好各类待遇领取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领取待遇资格核查工作,受理退休人员死亡申报;负责养老待遇月支付计画以及年度结算的汇总、报批;负责协助办公室办理涉及本科室职责範围的信访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财务科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具体政策和规定,抓好各类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的徵收和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的发放;协助相关科室报送各类养老保险基金收支计画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划拨养老待遇;负责基金、经费的年度预算、决算、会计报表及财务资料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审计稽核工作,受理有关养老保险基金方面的举报和投诉;负责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估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纪检、监察及党风廉政建设;受理党员和民众的控告和申诉,按管理许可权查处或协助查处党员及干部职工违犯党纪、政纪的案件;开展党纪政纪宣传教育;指导本部门的行风工作。
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社会保险局机关事业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按有关规定配备;科室领导职数10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
其他事项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00〕48)规定:企业和职工以及个体劳动者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当地地税部门按月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