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南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09〕175号)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川委发〔2009〕61号)精神,设立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託,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职责调整
划入打击非法从事煤炭开採行为的工作职责;
区煤炭规费徵收管理所从区国土房管局成建制划转区煤炭局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国家和重庆市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标準及规程;负责起草地方性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划,监督煤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全区煤矿安全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
(三)负责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四)负责组织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监督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複查。
(五)按照职责划分,依法组织、协调全区煤矿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六)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提请区政府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
(七)组织开展煤炭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对煤矿和煤矿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职工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八)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工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全员培训的考核和发证工作。
(九)研究拟订全区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我区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规划,并按规定报批。
(十)负责煤矿技改项目的初审,负责煤炭规费徵收、解缴及日常管理,负责煤炭行业三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从事煤炭开採行为的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全区煤炭行业科技套用、对外交流、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报批工作。
(十三)承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设4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提案、政务信息、宣传报导、会务、保密、文印、电子政务、值班、车辆管理等工作;起草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执行;组织和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指导全区煤炭行业法制建设;承担行政複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档案、报告起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有关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批示落实情况。
(二)煤矿安全监管一科
承担水江镇辖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并组织实施管辖区域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划;督促检查指导水江片区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水江片区煤矿安全技术项目的管理和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参与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炭企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三)煤矿安全监管二科
承担除水江镇以外各乡镇(街道)辖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编制并组织实施管辖区域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划;督促检查指导除水江镇以外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除水江镇以外煤矿安全技术项目的管理和煤矿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参与煤矿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炭企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四)煤炭行业管理科(区煤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承担全区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调度和应急救援工作职能。负责煤炭工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準的贯彻落实,实施督促和检查;研究拟订全区煤炭工业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区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矿区(矿井)开发建设规划,按规定报批;负责煤矿技改项目的初审;负责三大经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初审工作;负责指导煤炭行业科技套用、对外交流、专业技术职称初审报批工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调度、瓦斯监控管理、网路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全区煤炭行业安全生产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拟订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措施并督促煤矿组织实施;指导、协助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和演练;建立健全煤矿事故抢险救援信息资料库,组织开展、指导、协调全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开展煤矿救护队的日常训练和演习;负责建立区域性抢险救援的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区域合作;负责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举报、事故信息的接收和初步处置工作。
人员编制
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机关事业编制2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科室领导职数7名。
其它事项
职能交叉和事权界定
1、重庆市南川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做好煤炭调运和协调平衡工作,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重庆市南川区煤炭管理局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重庆市南川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煤炭规费徵收管理所由区国土房管局挂靠管理调整为区煤炭局管理,为区煤炭局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6名,其中领导职数4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煤炭规费徵收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政府规範性档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煤炭产量远程监控系统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核查、核定徵收企业名单及规费定额标準;负责拟订核查徵收企业年目标产量及核定徵收企业年核定产量,徵求相关部门及产煤乡镇意见后报区政府同意后施行;负责按期核查全区煤矿企业每月煤炭产量;负责煤炭资源补偿费、安全费、排污费、水土流失防止费、育林基金等煤炭规费的徵收管理工作;负责煤炭规费徵收工作中各类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煤炭规费徵收工作中的综合统计,资料整理、汇总、归档等工作;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