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农业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潮州市农业局
- 地区:潮州市
- 职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
- 隶属:政府机关
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範性档案,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指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体制改革。
(二)拟订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有关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承包纠纷仲裁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四)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生猪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实施农业标準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方向和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项目和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和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产品进出口的意见,参与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协调和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管理农业标準化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準的农产品认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兽药经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动物防疫条件、动物诊疗、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建设项目的农业环境保护方案、作为农用商品的工业废弃物及其製成品的农用许可及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準,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机安全生产。

(八)负责动物重大疫病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与防控。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重大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普查,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九)承担农业救灾复产工作,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承担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十)拟订农业科技、农技推广的规划,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範和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意见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指导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协调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发展,依法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会同有关部门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综合协调市直涉农部门的有关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扶贫开发和指导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农业局设12 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事务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卫、保密、信访、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拟订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局管各项资金的使用;指导农业行业和属下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属下单位国有资产、政府採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组织编制、检查和督促实施农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各专项预案;协调处置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组织实施农业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应急保障工作;协调市县农业应急工作;牵头协调属下单位及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属下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推进“三农”工作的意见;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建议;负责起草有关规範性档案;承办有关行政複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综合办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综合分析和反映“三农”工作动态和信息,总结推广“三农”工作先进经验。
(三)农村工作科(加挂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相关建议;拟订农村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範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经营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农林牧渔体制改革创新;综合协调市直和省直驻潮涉农单位的有关工作;协调处理“三农”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中央和省、市“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的相关意见;拟订新农村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有关试点、示範工作,承担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发展计画科
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承担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的相关工作;承办组织实施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负责农业有关统计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开展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农业企业境外投资、农业招商引资和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调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园区建设;组织协调农业会展、洽谈会、论坛等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五)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科(加挂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意见,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协调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承担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六)科技教育科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承担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科技示範、技术推广;组织引进农业优良品种与先进技术;承担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外来物种的管理;协调农业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参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指导农业生态建设工作;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和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以及农业农村节能减排。
(七)种植业管理科(加挂市种子管理站牌子)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準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种植业相关生产建设项目;协调农作物新品种和适用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收集、上报农情信息,指导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组织肥料、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依法管理耕地质量,牵头拟订农田基本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发展节水农业工作。
(八)扶贫工作科(加挂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和市老区建设办公室牌子)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参与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的安排和管理;指导县、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和项目区干部业务培训工作;拟订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山区、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山区农业开发贴息项目申报的审核工作;负责省、市扶持老区资金安排的审核,负责扶贫资金和扶贫基金的管理、监督工作;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市场与经济信息科(加挂市菜篮子工程办公室牌子)收集、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拟订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的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负责“菜篮子”工程发展基金的管理使用;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依法管理农业标準化工作,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準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
(十)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协调农机引进、示範、推广、培训工作;组织拟订农机作业规範和技术标準;实施农机产品的试验、鉴定和认证管理;协调农机推广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统计;依法组织实施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和农机事故的调处。
(十一)人事科(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劳动保险、计画生育、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机关和指导属下单位的党群、纪检和监察工作。
(十二)市畜牧兽医局(副处级,加挂市饲料工业办公室牌子)指导畜牧业的结构调整,研究提出畜牧业(饲料生产)发展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负责动物重大疫病的监测预警与防控,指导动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负责动物防疫、防疫监督、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兽药残留监督、饲料质量安全监督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种畜禽生产经营、兽药经营、动物诊疗、动物防疫条件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和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承担畜禽遗传资源和牧草地资源保护工作。
领导分工
郑少逸 局长 ,党组副书记,主持局全面工作;
许标顺 党组书记、副局长 扶贫办主任,分管党务、人事、扶贫工作;
赖运胜 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种植科、科教科工作;
陈邦宇 副局长,党组成员,分管市场信息科、畜牧科工作;
张培烽 党组成员,分管经管科、农机办、农财办工作,协助分管扶贫工作;
蔡发城 副调研员,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
丁有标 副调研员,分管办公室、计画科、法规科工作;
李隆浩 副调研员,协助分管经管科、农机办、农财办及扶贫工作。
属下单位
潮州市农业局属下单位 单位名称 | 地址 | |
潮州市农业科技发展中心 | 潮州市南较路11号 | |
潮州市动物防疫监督所 | 潮州市南较路南溪巷9号 | |
潮州市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 潮州市城新路15号 | |
潮州市植物保护站 | 潮州市城新路15号 | |
潮州市果树研究所 | 饶平县钱东镇 | |
潮州市农业机械管理处 | 西河33号 |
单位地址
地址:新洋路
潮州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