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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0-12-02 16:22:51) 经验

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北碚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委办〔2009〕170号)和《中共北碚区委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政府关于北碚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北碚委发〔2009〕40号)设立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地点:北碚区
  • 释义:政府部门
  • 国家:中国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家和本市、区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区商委负责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监管和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经营监管职责划入区安监局。
(三)将区卫生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区安监局。
(四)将安全生产应急和应急值守的具体工作职责交由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承担。
(五)加强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职责。
(六)加强对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职责。

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拟订地方性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全区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属国有在碚、区属国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区区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承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準入管理责任。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执行安全生产措施、标準和规程情况,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区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範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培训工作和区属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
(十三)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定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划和制度;负责文电、信息、保密、档案、信访、会务、财务、人事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宣传培训、伤亡事故统计分析、事故举报接报;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
(二)安全综合督查科。
1、承担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组织起草、拟定地方性政策和规划;负责市、区两级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检查、督查;负责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区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2、其他行业综合监督管理。协调、监督除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外的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如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治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依法组织、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三)非煤矿山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和城镇天然气除外)行业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相关安全标準化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四)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1、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依法组织、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长输管网除外)、医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情况;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準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指导全区危险化学品登记;承担烟花爆竹零售单位準入管理;负责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管;组织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实施有关安全标準化工作;依法组织、监督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人员编制

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领导职数设定为: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其他事项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範和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渝府发〔2007〕101号)精神,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业或领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行政监管责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上述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行为;区卫生局负责规範职业病的预防、保健、检查和救治,负责职业卫生评价及化学品毒性鉴定工作。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局按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三)北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行驶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对区属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依法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北碚区煤炭管理局为区安监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对区属煤矿实施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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