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本市港口管理规範性档案,并监督实施。
(二)依法编制市港口发展战略和港口总体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上报港口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画。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潮州市港口管理局
- 所属国家:中国
- 所属省份:广东省
- 主要职能1: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
- 主要职能2:负责港口市场秩序的管理和监督
- 主要职能3:负责港口引航机构的筹建
主要职能
(三)负责对市港口公用航道、防波堤、防沙堤、锚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依法审核全市港口及规划港区範围内建设项目。
(四)负责对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实施管理和监督,规範港口市场经营行为,维护港口行业平等竞争秩序;依法对港口经营实施许可。
(五)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负责全市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港区危险货物作业泊位,库场区域範围、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的划定以及港口採掘、爆破等作业的安全监督;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资质认定;负责港口危险品货物过驳、装卸作业的审批和监督。
(六)负责港口引航机构的筹建,港口引航业务和引航收费等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负责港口通信导航等业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军事及抢险救灾等物资的港口运输。
(七)负责徵收、代征港口行政性规费、负责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港口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指导港口行业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推进港口行业技术标準和规範的实施;负责国内外港口港际间的合作与交流;负责港口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和对外发布等工作。
(十)管理所属事业单位。
(十一)承办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法规科与其合署办公)
协助局领导对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档案、信访、保密、保卫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属下)单位机构编制、人事、计生、局退(离)休人员的服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属下)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和工、青、妇等工作;组织港口发展政策研究,指导实施港口行业政策法规,拟草相关的港口管理规範性档案;承办港口综合信息统计、汇总、上报和对外发布工作;承担港口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核和发证的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港口发展战略和港口总体规划;承担编制和上报港口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画;承担对申报港口採掘、爆破、港口危险货物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专用场所划定的审核和实施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设施和建设项目申报使用岸线的审核和实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对港口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审查;承办或上报新建和改建港口工程的竣工初验、竣工验收和项目试运行备案等工作;负责拟订港口公共航道、公共防波堤、锚地及港口标誌物等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投资规划、实施建设的监督和日常维的管理工作。
(三)港务管理科(加挂潮州市港口管理局海港管理处牌子)
承担对港口经营市场秩序实施管理和监督工作,规範港口市场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的生产经营秩序;掌握港口进出港船舶动态及港口作业情况;负责港口出现旅客滞留、货物积压、船舶滞留阻塞港口的疏运的协调工作;承办港口超靠泊能力的审核工作;负责港口企业信息化管理、行业技术标準和规範的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港口引航和通信导航业务的正常开展;承办港口有关交通战备事项的日常工作,协作有关部门完成港口军事运输任务;负责港口生产统计、报表的编制以及生产营业信息统计、汇总、分析等工作;承担港口港际间的合作与交流的联络工作。
(四)安全监督科
负责拟订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并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按规定拟订相关港口安全管理制度,并协调、组织实施对全市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管理监督工作;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港口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组织港口科学技术的交流、推广和套用;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港口消防、环保、治安等管理工作。
(五)规费管理科
按规定承办港口行政性规费的徵收、代征、上缴;负责拟订港口各项专项投资使用计画,承办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直属(属下)单位财务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