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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20-12-06 15:43:24) 经验

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岳发[2010]15号)精神,设立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安全监管局),为区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区政府特设机构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区安全监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或纪检员按有关规定配备。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安全监管局内设3个职能科(室):

办公室

承担机关综合协调及重大事项的督办工作;承担文电、机要、政务公开、机构编制、信息、财务、人事劳资、工青妇、会务、车辆管理、后勤、文书档案等日常工作;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及工作计画(要点);组织拟定全区安全生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示範街道、乡(镇)和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承办全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日常工作;承办区安委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依法履行相关行政许可职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承担党务方面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工作。

安监一科

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依法履行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设立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职责;承担相关行业的职业卫生现场检查职责;指导非药品类易製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标準化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行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负责各类业务工作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业务工作档案的归档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方面的日常工作。
(三)安监二科(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领域及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菸草、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履行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依法履行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备案和竣工验收职责;牵头抓好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準化工作;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相关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牵头安全科技规划、应急救援、行政执法、事故隐患协调处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局行政执法计画,指导、监督和协调全区行政执法及事故隐患协调处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综治信访方面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準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履行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标準和规程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职责範围内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範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指导组织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其他事项

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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