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是一项涉及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综合工作。为了获得满意和最最佳化结果,大中型建设项目,应由建设单位的主管部门主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建设银行、预算定额审定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做为领导、决策权力机构。招标前,要组建招标的专门办事机构,指定单位的代理人,以便统筹整个招标工作和履行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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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前準备工作
(2021-02-16 08:11:55) 经验 -
招标前準备工作
完成招标前的準备工作,首先要研究招标策略,确定招标方式和範围,进而明确任务和目标,责任要落实到机构和人。其次,要疏通各方渠道,收集有关信息、情报资料,调查了解可能参加投标单位的情况,包括投标资格、承包能力、企业信誉、技术质量等,作为準备邀请参加投标的对象。第三,拟定招标档案和标底。可委託某一工程谘询服务部门代办,也可自办。填写“招标申请书”。一併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时报建设银行备案,向公证机关申请公证。第四,落实招标条件。以施工项目为例,其具体条件:(1)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并核准发给了建筑许可证;(2)按隶属关係,经各级主管部门批准列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画,并已落实建设资金;(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资格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和其他有关档案、资料;(4)建设场地、交通、电源、水源等準备工作已适应施工;(5)招标档案和标底已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要按上述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有关批文和创造必要施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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