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法纪念邮票》是1947年发行的一套纪念邮票。
1946年11月15日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12月25日通过中华民国宪法。国民政府于1947年元旦公布,并定于同年12月25日开始施行。
中华邮政为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新宪法”发行纪念邮票一套。全套共3枚。主图为国民大会堂。香港中华书局雕制原模,大东书局上海印刷厂印製,印刷全张为100枚(2x5x10)。
中华邮政为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新宪法”发行纪念邮票一套。全套共3枚。主图为国民大会堂。香港中华书局雕制原模,大东书局上海印刷厂印製,印刷全张为100枚(2x5x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