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消费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是招商基金髮行的一个指数型的基金理财产品
基本介绍
- 基金简称:招商上证消费80ETF
- 基金类型:指数型
- 基金状态:正常
- 基金公司:招商基金
- 基金管理费:0.50%
- 首募规模:6.86亿
- 託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码:510150
- 成立日期:20101208
- 基金託管费:0.10%
投资目标
紧密跟蹤标的指数,追求跟蹤偏离度和跟蹤误差最小化。
投资範围
本基金的投资範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证消费80指数的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一级市场新发股票、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範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上证消费80指数为标的指数,採用完全複製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股票在投资组合中的权重原则上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本基金跟蹤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本基金跟蹤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
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5%,基金的收益分配比例应当以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準计算。若基金契约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採用现金分红;
3、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儘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採用现金分红;
3、当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以使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儘可能贴近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为原则进行收益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