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市社团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7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2月4日
2017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
2017年是上海民政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上海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全国民政工作会议和十届市委十四次全会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各项民政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党代表会议胜利召开。
做好2017年的民政工作,要进一步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要求。梳理和完善现有的制度和要求,着力在严格管理、规範制度上下功夫,稳妥推进各项工作,提升工作成效。要进一步增强民众的获得感。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千方百计解决民众的实际困难,对民众作出的承诺必须兑现。要进一步明确目标,深化落实工作。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抓工作落实、抓任务细化,把社会政策要托底的要求落实到各项民政工作之中,为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救助工作方面,继续深化上海社会救助条例立法调研,形成立法草案。调整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标準,开展城乡低保覆盖面研究。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意见,调整完善医疗救助政策,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发挥救助联席会议作用,加强救助工作统筹。出台本市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做好全市社会救助绩效评价。继续强化核对机制建设,加快推动专项救助引入核对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等,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效率。改造升级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困难民众建档立卡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推进市、区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系统数据交换和对接工作。继续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推进救助管理机构规範化达标建设。开展特定区域流浪乞讨救助新模式探索。
防灾减灾方面,做好上海市灾害评估中心建设的立项调研工作。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範社区”创建,增强防灾减灾意识。完善上海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管理,建立“市—区—街镇”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推进“北斗综合减灾套用示範工程”建设,提升科技备灾能力。支持担负国际救援任务的社会力量队伍建设。
慈善工作方面,进一步加强《慈善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依法开展慈善信託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好“中华慈善日”系列活动。推进慈善超市布点,实施向全市街镇(乡)的辐射和拓展,加强慈善超市标準化建设。做好“中华慈善奖”上海地区申报工作。开展慈善活动运作效果研究。
彩票销售及福彩金使用方面,围绕福利彩票发行30周年开展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点、产品和能力建设,促进彩票销售和福彩公益金稳步增长。继续开展公益招投标工作。
二、不断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养老服务方面,继续扩大养老服务供给。完成新增7000张公办养老床位、50家长者照护之家、50家养老机构设定医疗机构、80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为50家存量养老机构实施电气线路安全改造的市政府实事项目。推进存量养老机构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画。推动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加快建设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平台,新增68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60家社区老年人助餐点,新建和改建250家标準化老年活动室,培育400家示範睦邻点。梳理彙编本市街镇养老服务模式,推进“养老服务包”建设,制定实施市级“通用服务包”,指导区和街镇开发“社区特色版”服务包。支持家庭养老,继续推进适老性改造等项目,扩大“老伙伴”计画覆盖面。探索和拓展“网际网路养老”的新模式、新机制。完善服务保障。继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实现社区托养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签约基本覆盖,探索实施养老机构设定长期护理床位。落实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和实施意见,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完善市级配套政策。继续推进统一需求评估。完善市级需求评估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相关信息系统的衔接,培育专业、规範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员队伍。加强政策支撑。推进落实扶持养老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运营的各项政策。完善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衔接的困难人员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实现应补尽补。出台社区养老服务、老年人日间照护机构、老年活动室等一系列政策档案。在全市层面实施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保险。深化服务监管。加强养老服务标準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督导、评估、信息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推动建立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
老龄工作方面,继续完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以上海市敬老卡为载体,推动建立敬老卡联盟,完善老年优待措施。以社区为依託,开展老年人公共监护人制度的探索和实践。推动成立本市老龄产业协会,激发产业发展活力。继续办好第12届中国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和老龄产业高峰论坛、第五届中国老年福祉产品设计大赛。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并启动第三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
残疾人福利方面,继续抓好睏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落实,全面启用补贴发放信息管理系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研究本市贯彻实施意见,推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本市康复辅具中心建设。贯彻落实民政部福利企业制度改革精神,开展上海市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改革政策研究。推进本市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落实福利企业残疾职工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开展购买福利企业助残督导员服务工作。扩大本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证照分离”试点工作,开展康复辅具行业统计指标体系研究。继续做好城乡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保覆核工作。
儿童福利方面,出台本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机制,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困境儿童临时庇护场所。开展“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推进市儿童福利院成年孤儿回归社会安置工作。
三、着力构建新形势下社区治理体系
基层治理法治化方面,推动出台《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与《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一併作为重点,组织宣传和培训工作。
基层治理精準化方面,重点实施“社区发展三年行动计画”,有效破解基层治理短板问题。加大职能部门支持力度,做实居民区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推进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建设。发挥街镇层面社区共治、“两代表一委员”平台作用。彙编《上海居村工作实践案例》。
基层治理专业化方面,有序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扩容工作。规範薪酬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激励奖惩措施。推行带教制度,充分发挥老书记、老主任的“传、帮、带”作用。编制并完善社区工作者专业培训核心教程,加强培训工作,提升社区工作者能力素质和整体水平。最佳化社区工作者信息管理系统。
基层治理规範化方面,聚焦畅通居村功能、规範为民服务,探索“有困难、找居村”工作模式,解决服务民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汇总梳理社区治理问题库,推行错时制,建立晚上、双休日和国定假日值班制度,健全走访制,鼓励有条件的居村委会实行“首问接待、一口负责”制。加强居村电子台账建设,提升对居村工作的信息化支撑。
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面,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分析农村社区建设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意见,推进本市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适时开展专项督查、评估和验收。要在建设市级试点示範村基础上,申报国家级试点示範单位,深入开展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示範创建活动。
行政区划方面,继续推进做实第二批基本管理单元,对首批67个基本管理单元资源配置情况开展验收,总结基本管理单元推进经验。测算沿海区域陆域面积,重新勘定崇明区行政区域界线。开展平安边界建设自查。加强行政区划管理,研究撤乡建镇工作以及推进中心城区镇转街道工作。开展上海历史地名文化保护深度研究。
四、加快建设社会组织工作体系
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研究制定本市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市、区两级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市、区两级登记管理机关建设。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完善直接登记和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部署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第二批脱钩工作,建立和完善行业协会综合监管体制。推进慈善组织登记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和募捐方案备案工作,建立市、区两级基金会管理体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的资金监管机制、联合执法制度,推动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职责。
监督管理方面,建立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和法定代表人述职、离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完善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民政行业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及社会组织涉外活动管理工作。落实日常监督管理措施,建立社会组织“异常名录”,研究“名存实亡”社会组织处置办法。推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深化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参与社会治理方面,促进财税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落实,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区基金会的平台和资源作用,推动社会组织、社区建设、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研究和协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推动社会组织“走出去”工作。筹建本市社会组织展示馆,举办第七届“上海公益伙伴日”和第三届上海市先进社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展示上海社会组织发展成果。
五、不断完善高效便捷的社会服务体系
社区政务服务方面,探索“全市通办、一证通办、网上通办”,推进居村委会延伸服务。完善市、区两级运管机制,确保社区事务受理系统安全运行。
婚姻收养服务方面,认真做好新一轮婚姻登记机关等级建设工作。将婚姻登记中的失信行为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失信人员进行联合惩戒。提高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能力,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大力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建设,筹建上海民政博物馆婚姻分馆。继续推进本市收养评估工作,制订收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
殡葬管理服务方面,推进区级殡葬设施规划编制工作。开展益善殡仪馆火化设施改造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向全市推广。推进北宝兴火化设施建设项目。开展节地生态葬式奖补,积极推动海葬常态化运作,探索家庭葬等多种节地葬式,做好本市节地葬式的制度设计和推进。制定并推动落实科学合理的殡葬惠民政策实施细则。试行5S标準化管理,开展殡葬服务收费管理调研,规範殡葬物价收费行为。继续推进“生命晶石”、“3D列印”遗体修复项目,开展上海殡葬博物馆陈列改造项目。
社会工作方面,继续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计画。研究制订社会工作人才标準。深化多领域社会工作服务,研究社会工作岗位设定和激励保障制度。继续推进社会救助社会工作试点和社区老年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加强社工应急服务团建设。推动专业服务机构及市、区社会工作协会发展。
志愿服务方面,加强公益新媒体中心建设,传播“公益之声”。深化公益基地建设和公益护照申领工作,年底前建设2000家公益基地,统筹志愿服务发展,携手共筑上海“公益之城”。
六、继续完善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体系
政策体系方面,完成《上海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的修订工作。制定市级烈士纪念设施服务管理规範。制定国企接收安置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等配套政策。出台《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规範》《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指导性意见》,推进军休服务管理标準化、社会化发展。
双拥优抚方面,加强本市双拥考核新机制研究,建立双拥模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庆祝建军90周年系列活动。着力解决涉及官兵切身利益的“五难”、“三后”问题。全面推进“关爱功臣活动”,进一步拓展项目、搭建平台、完善标準。建立“双月恳谈会”机制,加强军地交流。做好烈士褒扬和抚恤优待工作,完成龙华烈士陵园纪念馆陈列改造,推进荣誉军人疗养院改扩建等。
双退安置方面,继续扎实做好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等各类服务对象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和信访稳定工作。细化落实《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等各项双退安置政策,深入推进退役士兵“阳光安置”工作,开展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积极扶持就业创业。规範军休干部接收安置程式,推进军休服务管理社会化。继续加强军供保障工作标準化建设。
七、加强自身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迎接十九大、贯彻十九大”为全年的工作主线,以强化党员的“四个意识”为根本,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加强和规範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局系统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严格对标新版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创建管理规定和标準,结合全市新一轮文明创建工作,抓好落实,做好民政视窗行业文明进步指数测评。加强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力度,深化民政行业品牌建设。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上海民政发展成果。
最佳化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统筹局系统干部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素质和能力,加大对民政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研究推动局属相关单位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和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完善财务内控管理平台的预警和监控功能,梳理各处室的业务审批流程,瞄準业务审批中的薄弱环节,将制衡机制嵌入到业务审批流程之中。进一步利用信息化手段,获得真实、动态的数据进行追溯分析,达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的目标。
扎实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加强立法研究,推动相关立法,建立健全规範性档案管理制度,加强行政规範性档案管理;抓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档案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化推进标準化工作,加强培训和研究,夯实工作基础,抓好示範(实验)点建设,提升标準化工作水平。
大力推进“网际网路政务服务”、民政数据海建设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让更多民生政策与民众面对面。注重发挥民政科研基地作用,深化科研合作机制。
切实加强安全管理,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重视并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规範信访办理,努力提高信访矛盾的化解率和信访民众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