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阶级斗争因素是马克思主义犯罪学的犯罪原因理论。认为阶级斗争是犯罪产生的根源,犯罪是被统治阶级反抗统治阶级的一种极端形式,当一个社会的统治阶级不能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时罪行为就会增多;当阶级差别消失后,犯罪行为便会消亡。因此,刑罚不过是统治阶级用来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反抗的工具。
犯罪学研究因果观是犯罪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之一。犯罪学研究的基本运思法则,要求将三维的因果思维方式贯彻于研究的全过程,从研究事物因、果互动的运行机制中求得对于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科学解释。具体体现为两条方法论原则:(1)环境法则。这种特殊的因果解释方,法旨在分析犯罪及其预防对于其环境的依赖关係,即环境对于犯罪及其预防的决定作用。(2)可能法则。这种特殊的因果解释方法旨在分析犯罪的发生和犯罪预防对策的作用过程中随机因素的作用与影响,用环境的可能性空间来说明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的複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