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豆资源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百科 > 百科综合 / 正文

永新县中国小校(幼稚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2019-12-31 10:57:23) 百科综合

永新县中国小校(幼稚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最佳化教书育人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立即全面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赣教电传字〔2012〕49号)和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校车及集中接送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赣公传发〔2012〕1115号),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及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吉府办字〔2012〕360号)等档案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13年3月份在全县开展中国小学校、幼稚园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新县中国小校(幼稚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 目的: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管理
  • 时间:2012
  • 发文单位:省教育厅

总体要求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坚持“属地管理、党政总抓”,“综治协调、部门联动”,“打防并举、预防为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挥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优势,发挥专门工作与民众路线相结合的优势,採取有效措施,清理一批治安乱点,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取缔一批非法经营场所,侦破一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净化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增强学校师生及周边地区人民民众的安全感,提升社会各界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满意率,为全县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组织机构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管力量,确保学校安全各项工作到位,现成立永新县中国小校(幼稚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廖慧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兴文县教体局局长
成员: 陈文庆县教体局党委书记
周新亮县安监局局长
刘江华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庭华县交通局党委书记
段小荣县公安局副局长
龙京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段火生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贺海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
周建忠县文化局副局长
贺志锐县运管所所长
张卫国县房管局党支部书记
万先仔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曾宪华县城管局副局长
左救平县教体局人武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由教体局党委书记陈文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县中国小校(幼稚园)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学校安全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1、指导各学校要认真开展学校安全自查自纠活动,严格执行“日巡、周查、旬报”制度。
2、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安保器材,落实学校各项技防措施,确保“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到位。
3、严格落实门卫制度,实行外来人员入内登记制度,严防一切可疑人员进入校园;
4、加强对学生宿舍、教学楼、食堂、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5、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住校学生和留守学生的教育与管理,预防非正常死亡事故的发生。
6、加强学校饮用水的安全管理,预防因饮用水污染而造成中毒和引发传染病。
7、规範幼稚园办园行为,坚决取缔对无证及不符合条件的幼稚园,确保幼稚园安全。8、随季节的交替,做好师生的各种安全防範工作。
9、督促学校注册安全隐患台帐平台,提高台帐平台的使用率和整改率。

学校及周边治安、交通安全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教体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大队、县安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所辖中国小、幼稚园安全工作管理,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学校做好综合整治各项工作,取缔辖区内非法幼稚园和校园周边违章建筑物、乱摆摊设点、非法营运车辆;督促各村(居)、社区,对危险区域设定明显的警示标誌,最佳化校园周边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县公安局:坚决刬除在校园及周边地区为非作歹的流氓恶势力,坚决查处校园暴力犯罪和侵害学校师生的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在校园及周边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在重点时段加强在学校门口治安巡逻。
县教体局:
1、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
2、督促中国小校、幼稚园按照整治内容深入到辖区内所有学校,对学生出行的交通工具情况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掌握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
3、督促各乡镇中心国小与辖区内民办幼稚园负责人、驾驶员签订《接送学生(幼儿)车辆交通安全责任状》,督促民办幼稚园做到:接送学生车辆未年检的车辆立即停止使用,有故障的车辆要彻底进行维修,该报废的车辆主动报废,不具备资格的驾驶员坚决予以辞退、更换,租用个人车辆的立即停止租用;
4、要求各学校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不坐超员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通过召开家长会、主题班会等有效形式让学生家长配合学校工作。
县交警大队:
1、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依法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做好校车标牌发放回收和校车驾驶人资格申请的受理、审查和认定以及校车驾驶人审验和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加强对校车行驶线路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校车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2、切实加大路面管控力度,对学生上下学尖峰时段和集中接送车辆运行路线进行重点值守,依法从严查处超员载客、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以及利用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準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对查处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準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强制报废机动车,对驾驶人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其驾驶证,对车辆所有人处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接送学生的,扣留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扣车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驾驶证。
3、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结合全市开展的冬春平安行动“纠违章、压事故、保畅通”战役,持续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进一步完善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清理校园周边道路违法停车,维护好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交通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
做好校车使用许可申请的审查工作,建立并督促汽车维修企业落实校车维修质量保证期制度,加强对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校车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发展县城和农村公共运输,合理规划、设定公共运输线路和站点,按照标準设定校车停靠站点预告标识和校车停靠站点标牌,施划校车停靠站点标线,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县消防大队:
加强学校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学校师生“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查用火用电,禁违章操作;查通道出口,禁堵塞封闭;查设施器材,禁损坏挪用;查重点部位,禁失控漏管);扑救初级火灾能力(发现火灾后,起火部位员工一分钟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确认后,单位3分钟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组织疏散逃生能力(熟悉疏散通道,熟悉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式,掌握逃生技能);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有消防宣传人员,有消防宣传标识,有全员培训机制,掌握消防安全常识);每年到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活动。
县安监局:做好学校安全及校车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职责。

学校及周边食品卫生安全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加强学校食堂的安全整治,严格执行卫生许可制度,建立并落实食品採购索票索证制度、食品留样制度;
2、规範学校食堂原材料的储存、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与健康体检,严禁传染病患者在食堂从业;
3、加强学校周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坚决取缔学校校内及周边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业和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小吃店、餐饮店。

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活动

(责任单位:县文化局、县文广新局、县工商局、县房管局、县城管局)
县文广新局:依法及时查封、收缴违禁出版物、音像製品、电子出版物和“学生彩票”;加强对网际网路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网咖接待未成年人以及逾时经营等违规行为。
县工商局:加强对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取缔学校周边无照经营小商店;清理整顿学校周边的“黑网咖”。
县房管局:全面清查辖区内学校周边的出租房屋,落实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制度。
县城管局:全面清查辖区内学校周边流动摊点,对违规经营、无证经营的发现一个,严肃查处一个,消除安全隐患;清理整顿学校门口两边的商店占道经营行为;清除学校门口、围墙等建筑物上的垃圾广告。

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10日前)。各学校(园)深入细緻地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查清学校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通过江西省学校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平台逐一进行登记造册,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做好节假日值班护校安排,确定本学校重点整治内容,细化工作要求,提出具体措施,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并将调查摸底情况分别以纸质和电子稿形式上报到县教体局安监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月11日到2013年1月31日)。结合各学校(幼稚园)排查实际,本着什幺问题突出就解决什幺问题的原则,科学安排时间和力量,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检查、梳理出的问题,根据各部门的职责,逐项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迅速开展整治,力求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3年2月1日到2013年3月15日)。针对整治行动中暴露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健全制度,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3月16日到2013年3月31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对学校及周边地区安全集中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县政府将成立督查组到各乡镇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全县中国小校(幼稚园)安全工作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确保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对集中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党和政府打击犯罪、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保障广大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决心,宣传整治行动中採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激发广大人民民众参与整治行动的积极性,形成集中整治的浓厚氛围。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学校(幼稚园)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整治突出问题,重点加强薄弱环节,落实各项工作,注重工作实效,严禁摆形式,走过场。

严明纪律、强化督查

在整治行动中,各乡镇、各学校及时报送整治情况,重要情况立即报送。对工作得力、成效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迟缓、力度不大、成效不明显的,实行重点督办,限期扭转被动局面;对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学校安全隐患未消除导致发生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整治行动结束后十天内,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报送工作总结到县教体局安监办。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工作考核内容。

标 签

搜索
随机推荐

Powered By 种豆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