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建设的境外经贸合作区(简称合作区),是以企业为主体,以商业运作为基础,以促进互利共赢为目的,主要由投资主体根据市场情况、东道国投资环境和引资政策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决策。投资主体通过建设合作区,吸引更多的企业到东道国投资建厂,增加东道国就业和税收,扩大出口创汇,提升技术水平,促进经济共同发展。
2018年11月,贸促会研究院发布《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指南(2018)》,为中国企业借力合作区赴海外投资提供参考,助力企业高质量“走出去”。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
- 外文名:COCZ
发展历史
中国政府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利合作,以促进与东道国的共同发展。截至目前,由我国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并通过商务部确认考核的合作区共13个,分布在“一带一路”及非洲国家,成为我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及中非工业化合作战略和对外投资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推动合作区建设发展,发挥行业商协会在合作区招商促进中的作用,经商务部领导批准,“中国境外合作区投资促进工作机制”于2015年6月正式成立,该机制由商务部合作司牵头成立,机电商会、中国贸促会、纺织商会及上述境外合作区实施主体为该机製成员单位。工作机制设立办公室,位于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投资促进部。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各类活动,扩大合作区宣传力度,为我国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国际产能合作做出应有贡献。
自筹备成立以来,工作机制已在浙江省、四川省、江苏省商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共同在相关省份举办境外合作区与当地“走出去”企业对接交流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当地企业对外贸易投资合作,得到参会企业和政府部门的高度评价。与此同时,工作机制积极组织中国企业赴印度、乌兹别克斯坦、白俄罗斯等国开展投资考察,促进上述国家合作区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2018年11月,贸促会研究院发布《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指南(2018)》,为中国企业借力合作区赴海外投资提供参考,助力企业高质量“走出去”。此次发布的《中国境外经贸合作区投资指南(2018)》共涵盖了38家境外经贸合作区,覆盖了东南亚、南亚、中亚、西亚、欧洲和非洲地区,涉及资源加工、製造加工、农业加工、商贸物流和科技研发等多个产业。
服务内容
作为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境外合作区可为入园投资企业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服务:
—、信息谘询服务
(一)政策谘询。境外经贸合作区实施企业(简称实施企业)为进入合作区投资创业的企业(简称入区企业)搭建与东道国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沟通、协调的平台,提供包括投资、贸易、金融、产业等相关政策谘询服务。
(二)法律服务。实施企业为入区企业提供东道国与投资相关的法律谘询服务,帮助入区企业了解东道国基本法律,熟悉投资环境,寻找和委託相应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
(三)产品推介。实施企业协助入区企业参加东道国举办的展览会、行业产品对接会、贸易洽谈会等,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推介入区企业生产的产品。
二、运营管理服务
(一)企业注册。实施企业建立与东道国外资管理部门或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和联繫机制,为入区企业提供在东道国注册登记的相关谘询服务,协助入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规划设计审批等相关手续。
(二)财税事务。实施企业为入区企业提供东道国相关财务和税收方面的政策谘询,并协助入区企业在财务管理、商标注册、税收申报和缴纳等方面的工作。
(三)海关申报。实施企业为入区企业提供东道国关于海关申报、进口设备清关、仓储运输、进出口手续、原产地证明及关税申报等相关谘询服务。
(四)人力资源。实施企业为入区企业提供东道国关于员工管理、人员签证等政策谘询服务,并协助入区企业举办员工培训、人员招聘、人才交流等人力资源方面的事务。
(五)金融服务。实施企业为入区企业提供投融资、保险等金融谘询服务,协助企业办理相关金融手续,建立入区企业和国内外金融机构联繫的渠道。
(六)物流服务。实施企业可根据入区企业的要求,为提供必要的物流服务,包括运输、存储、装卸、搬运、配送、信息处理等。
三、物业管理服务
(一)租赁服务。实施企业根据入区企业的要求,为其提供标準厂房、写字楼、仓库、展示厅、堆场等设施的租赁服务。
(二)厂房建造。实施企业可在入区企业新建厂房时,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其办理包括设计、施工招投标、申请厂房建筑许可证、厂房开工证以及验收执照等在内的相关手续。
(三)生产配套。实施企业为入区企业提供生产配套便利和服务,包括供电、供水、供暖、通讯、通气、安保、废水处理、垃圾处理、有毒废料处理等。
(四)生活配套。实施企业可为入区企业提供员工宿舍、高级公寓、运动健身、文化娱乐以及各式替饮等生活配套设施服务。
(五)维修服务。实施企业可为入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维修服务,帮助入区企业解决生产、生活遇到的维修困难。
(六)医疗服务。实施企业可为入区企业有关人员提供筒易医疗救治服务,并与合作区所在地医院建立畅通的紧急救治通道等。
四、突发事件应急服务
实施企业应做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效预防和应对火灾、水灾、罢工、破坏活动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救援工作,保障园区及入区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