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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经信委

(2019-09-02 18:25:45) 百科综合
阜新市经信委

阜新市经信委

阜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阜新市中小企业局)是阜新市人民政府主管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综合部门,主是负责全市工业生产和经济运行监控协调及工业投资、产业集群发展、企业技术进步、信息化建设、工业招商、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等工作。委机关位于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4号,内设行政科室29个(副县级6个),下辖事业单位23个。

基本介绍

  • 中文名:阜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外文名:Economy and informatizationCommittee of Fuxin city
  • 主管部门:阜新市人民政府
  • 所属地区:阜新市
  • 联繫地址: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4号
  • 性质:政府机关

主要职能

1、组织贯彻国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有关问题;拟定工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最佳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2、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画和产业政策,提出最佳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行业技术规範和标準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行业管理,指导工业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3、分析工业经济发展趋势,提出调节政策建议和调控目标;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4、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研究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计画、预算和使用方向;按规定许可权,管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
5、拟订新兴产业中涉及先进装备製造业、新材料、信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等的规划、政策和标準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科技重大项目,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体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6、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
7、依法行使全市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
8、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巨观指导企业改革,提出非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的意见;研究发展以非国有资本为主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联络、协调驻阜中省直企业;做好市矿协作工作;巨观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9、统筹管理全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确定全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发展规划、发展布局和产业定位;协调製定推进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的相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
10、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协调解决综合运输问题。
11、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通信运营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路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12、统一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13、负责协调推进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路(不含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路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14、拟订发展国防科技工业规划和政策,推进产业布局调整和重组;按分工负责国防科技成果的保护和推广工作;负责军工电子行业管理;负责民爆器材行业管理和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
15、组织协调、治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研究制定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政策。
16、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及指导企业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17、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18、负责对全市中小企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19、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定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局)设定2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综合法规科
负责重要综合性材料和规範性档案的起草和信息发布工作;组织系统调研工作及工业、信息化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行政複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和对外宣传;负责向上机有关部门反馈综合信息,并对委内各项综合性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三)投资与规划科(市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
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的备案和核准;负责省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按规定许可权,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相关工作,对重点项目实施督查,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四)产业政策科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参与投资项目审核;负责符合产业政策认定、工业行业準入和全市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準入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萤石等稀缺资源开发保护政策和生产规划;指导委属行业协会工作。
(五)经济运行科(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有关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和近期调控目标;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承担相关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科学技术科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技术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的认定工作;负责省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和新产品的申报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的实施和重大技术装备的研製工作;指导行业技术规範、标準制定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範工程;组织实施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
(七)电力管理科
负责全市电力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电力行业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相关规範和技术标準;负责全市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和电力业务许可证的审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督电力市场;指导全市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管理;参与电力工业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参与电、热价格调整和整顿等管理工作。
(八)企业改革协调指导科(市矿协作办公室)
巨观指导企业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企业上市工作;负责与驻阜中省直企业的联络工作;承担市矿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九)产业集群科(市工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调全市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相关政策;指导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产业布局、定位,扶持重点产业集群发展;协调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建设及发展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产业集群信息统计、分析工作。
(十)交通运输协调科
负责全市综合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参与拟订全市交通发展政策;推进工业企业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协调重点企业、重点物资及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指导全市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及企业自备车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春运等假日运输工作。
(十一)国际合作科
参与拟订工业、信息化利用内外资的有关政策及利用内外资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内外商投资工业、信息化项目和工业、信息化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有关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全市工业、信息化企业与国内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合资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二)军工和民爆器材管理科(市核事故应急办公室)
负责军工行业综合协调和经济运行统计分析;负责民爆器材行业及生产、流通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并监督民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组织相关教育培训等工作;组织拟订核应急规章和标準,负责建立核应急技术支持体系;组织核事故应急相关工作,承担市核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信息化科
负责指导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助推进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通信产业的发展,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路融合;承担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路(不含公共电信网)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四)软体服务业科
促进电子信息技术开发套用;指导软体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体、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範和标準;推动软体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十五)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无线电频谱规划,合理开发利用频谱资源;负责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分配和指配;负责无线电台(站)管理和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负责对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波辐射的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承担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教育培训科
负责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产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工业和信息产业人才需求进行预测;指导相关企业引进智力;负责本系统干部的培训。
(十七)财务科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八)党委工作部(组织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有关工作;负责党委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配、干部考核、任免、奖惩、培训、工资、统计等人事管理工作。
(十九)老干部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十)机械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市机械装备行业和汽车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準备製造业的振兴和发展,提出相关支持政策建议,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託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2、负责全市冶金(钢铁、有色、黄金)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準,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参与行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採集、统计分析和预测;指导稀土行业发展。
3、负责全市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準,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参与行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採集、统计分析和预测;指导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4、负责机械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
5、负责机械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及直属单位遗留问题的处理及信访工作。
(二十一)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
1、承担电子信息产品製造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引导行业合理布局,指导产品结构调整,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国家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採集、统计分析和预测。
2、负责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
3、负责电子信息行业管理办公室及直属单位遗留问题的处理及信访工作。
(二十二)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全市石油化工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準,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参与行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採集、统计分析和预测;受理农药生产企业审核和农药批准证书的申请,并进行考核上报;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全市医药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医药行业规範、规章和技术标準,研究拟订行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医药工商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参与医药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医药行业技术进步和产品结构调整;依法负责市级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经营特殊中药材和中药材生产扶持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採集、统计分析和预测。
3、负责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
4、负责化工医药行业管理办公室及直属单位遗留问题的处理及信访工作。
(二十三)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
1、负责全市轻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準,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参与行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採集、统计分析和预测。
2、负责全市纺织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地方行业技术标準,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和产品结构调整;参与行业工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行业技术创新活动,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採集、统计分析和预测。
3、负责轻工集体企业联社工作。
4、负责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
5、负责轻工纺织行业管理办公室及直属单位遗留问题的处理及信访工作。
(二十四)中小企业办公室
拟订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发展中有关问题;指导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中介机构建设;负责国家、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的审核、申报,提出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安排建议;推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经济和城镇集体经济融资担保工作。
(二十五)发展货柜产业办公室
制定和实施我市发展货柜产业规划;制定我市发展货柜产品、货柜产业等有关政策;指导我市发展货柜产业工作;解决发展货柜产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我市货柜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制定和实施我市发展货柜产业评价考核和奖励办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六)市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关方针政策;研究、解决我市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负责加强对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协调、监督;编制阜新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并协调实施;制定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有关政策措施、规定、工作目标;部署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各项工作任务;指导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节能、工业节水、工业污染源防治工作及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组织实施。承担市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抽水蓄能电站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原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科职能划入循环经济办。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範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套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监督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项目(包括节能、节水、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等国债项目);负责节能监察工作;组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产品)认定工作;指导循环经济等有关协会、学会开展工作。
(二十七)特种工业资源保护办公室
1、负责对全市膨润土、萤石矿、玛瑙等工业特种资源实行统一保护性管理。
2、负责拟定全市工业特种资源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指导目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工业特种资源行业管理方面的政策措施。
3、负责工业特种资源行业的经济运行,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警引导;协调解决经济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4、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特种资源行业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推动和引导工业特种资源行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开展工业特种资源智力引进和人才培训工作。
5、负责推进工业特种资源行业改革和管理体制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
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定纪委、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等工作。
工会(团委)负责工会工作和共青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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