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县政府办是负责县政府日常行政事务的事业单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永定县政府办
- 地点:永定县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一)负责处理上级政府和部门的各种来文来电,做好分送、传递档案和资料、档案的保管保密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的印章管理、使用工作。
(三)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县政府和县府办名义发出的各类档案、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
(四)负责向县政府领导和上级政府报送各类信息和综合材料。
(五)组织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县工作情况和经济形势,向县领导反映实际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当好县政府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六)负责县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準备、记录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上级的工作部署、指示、决定和领导批示,省、市、县人大、政协交办的建议、提案的执行、处理和落实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八)负责县政府的车辆调度、上级来宾接待及县政府、县府办各类会议的準备、组织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机关行政后勤等方面服务工作,管理县政府机关的基建、房产、财务、卫生、精神文明、计画生育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十)负责管理县科学技术局、县信访局及永定县宾馆、县第二招待所、县府机关文印站和县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并协助处理各部门和乡镇向县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
(十二)负责外事侨务的有关业务、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指导检查工作。
(十三)负责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重要外宾、驻华外交人员、记者的接待、管理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工作,开展引进侨资、技术和人才工作。
(十四)管理华侨捐赠工作,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十五)管理承办本县因公出国(境)报批、办理护照、签证等有关手续,审核承办邀请外国人来访的邀请函电、通知签证函电、报批等有关业务。
(十六)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
1、负责县政府档案、报告、县政府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把关。
2、积极参加县委、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认真做好会议纪要;及时做好县政府重大活动的各个时期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的综合报导。
3、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
4、负责县政府《永定经济简报》、《永定政报》等刊物的组稿编髮工作,牵头组织撰写《福建年鉴》、《龙巖市年鉴》、《永定年鉴》的有关条目。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息股
1、负责做好政务信息网的相关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路,指导组织搞好全县政务信息工作。
3、负责《永定信息》的组稿编髮工作。
4、做好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和县领导报送专报信息的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秘书股
1、协助办公室领导做好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和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2、办理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公文运转、传真、电报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用车调度。
3、负责县政府文书归档立卷、档案利用、移交管理,做好公文保密、销毁工作。
4、负责管理收发室,做好县府大院各单位的档案、信函、报刊的收转传送工作,报刊征订工作;负责组织县政府领导办公场所的卫生清理和茶水供应工作。
5、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印鉴的管理和使用。
6、负责组织安排县政府日常值班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各项重大活动,做好县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的準备和服务。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督查股
1、负责承办上级和本级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档案和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重要会议(包括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县政府成员会议和现场办公会议等)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落实工作。
2、负责上级领导和县政府领导批办件、批阅件的登记、承办、检查落实和反馈工作。
3、负责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登记、转办、催办和回复。
4、负责民众书信、来电、来访的接转承办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法制股
1、负责起草县政府规範性档案的制订计画,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审议的规範性档案草案,组织起草某些重要的县政府规範性档案,承办县政府规範性档案的解释工作。
2、承办省政府、市政府下发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讨论修改工作。
3、组织或参与检查重要法律、法规、规章、规範性档案的执行情况,协调和处理部门之间在执行中的争议问题。
4、承办县政府行政複议案件,接受委託处理县政府或其它行政部门参与行政诉讼,对各乡镇、各部门行政複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教科文卫股
负责办理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计画生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地震等方面工作;联繫文明办、科协、妇联、文联、关工委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七)经贸股
负责办理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业、国资管理、信息产业、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安全生产、外经、内贸、工商、港澳、涉台、旅游、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管理全县山海协作、区域合作和其它经济技术协作方面工作;联繫菸草、台办、侨联、电力、邮电、总工会、工商联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农业政法股
负责办理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水产、老区扶贫、库区移民、民族宗教、老龄委、农科所、公安、司法、民政、安全等方面工作;联繫农办、检察院、法院、武警、消防、驻永部队、气象、水文、残联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建设股
负责办理建设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人防、方誌等方面工作;联繫县委老乾局、党校、团县委、保密、档案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行政后勤股
1、后勤事务方面
(1)负责县政府办公场所的安排和布置。
(2)负责本机关、县政府驻外机构等劳动工资管理,包括机构编制、工资调整、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工资统计、职工机关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工作。
(3)负责督促做好县政府机关的食堂管理;负责做好机关大院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等精神文明工作;
(4)负责组织县政府机关的节假日及会议或根据需要的环境布置,如横标、标语、彩旗、国旗、宣传栏及其它布置;
(5)负责做好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领导等交办的行政后勤事务,如安装电话、购置生活用品及其它日常行政后勤事务;
(6)负责县政府机关的户粮籍管理工作;
(7)负责与县政府各驻外机构的联络工作,了解各驻外机构的有关问题和事务。
2、房屋管理方面
(1)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办公用房、宿舍的维修管理和基建施工管理;
(2)负责水电供应及其有关设备的维护管理,收取水电费;
(3)抓好住房制度改革,提出干部职工住宅安排方案。
3、财务方面
(1)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行政经费的管理;
(2)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下属单位财务二级的管理;
(3)负责县政府机关基建、维修经费的管理。
4、安全保卫方面
(1)负责县政府机关和宿舍的保卫工作,保证县政府机关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大院的流动人口管理;
(3)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大院内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
(4)负责处理髮生在县政府机关大院範围内的各种妨碍治安的事件。
5、车辆维护管理方面。
(1)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车辆的维护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县政府领导出车的服务工作;
(3)负责审核县政府办公室车辆的维修等经费开支情况、汽车用油定量核定建议、保证节约开支;
(4)负责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交通法规、遵章守纪教育,确保全全行车,为县政府领导提供优质安全的行车服务。
(5)负责承办车辆的保险、税收、年检等业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外事侨务股(挂“外事侨务办公室”牌子)
1、提出和制订本县外事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做好外事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审核涉外档案、宣传报导内容,检查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
2、管理本县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工作。负责审核并承办本县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和人员的有关报批事宜;承办本县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的有关手续,审核、承办本县邀请外国人来访报批事宜;办理应邀来访的外国人的邀请函电、通知签证函电及其他领事业务;调查、了解因公出国(境)和邀请外国人来访审批工作及出访团组、人员在国外活动情况,并及时总结经验,向县委、县府和市外办提出书面报告。
3、负责接待来访的重要外宾,驻华外交人员、管理来访的外国记者;指导和协调本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外事接待管理工作。
4、管理本县与外国友好城市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5、协调指导全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民众团体开展侨务工作;对国外华侨、华人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必要的统筹和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通过侨务工作渠道开展对台工作。
6、研究、制订我县地方性引进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资金、技术、人才的有关政策、法规;加强侨务工作为经济工作服务,做好“三引进”工作。
7、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管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工作,开展贫困归侨救济工作。对国外华侨、华人的宣传和文化交流进行指导,联繫华侨、华人传播媒介和文化社团;协助办好《永定乡讯》,指导各乡(镇)办好侨刊乡讯。开展对华侨、华人重点社团的团结联络和接待工作。
8、管理华侨捐赠工作,引导侨胞兴办各种公益福利事业,负责和协调开展以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有贡献的华侨、华人社团、个人的表彰活动。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