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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再生育审批办理指南

(2019-09-23 00:40:59) 百科综合

和田再生育审批办理指南

再生育审批是在村(居)委会计生办办理。

法律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

办理程式

1 、申请人将《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村(居)委会计生办;
2 、村(居)委会计生办对準备上报的申请再生育人员名单进行张榜公布 15 天,民众有意见的及时通知乡镇计生办;
3 、乡镇计生办进行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将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县级计生办审批,县级再生育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报州计生委备案;
再生育管理小组在 30 天内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做出审批决定,并将〈再生育子女审批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计画生育部门。
办理条件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画生育条例》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夫妻,可以要求再生育。

提交材料

1 、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表》;
2 、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
3 、夫妻双方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情况和计画生育部门出具的生育情况证明;
4 、近期夫妻双方 2 寸免冠照片 2 张;
5 、男方是异地户籍的,需出具户籍所在地县以上公安、民政部门户籍、婚姻情况证明和县以上计画生育行政部门生育情况证明;
6 、再婚家庭需提供《离婚证》(《民事调节书》或《民事判决书》);
7 、再婚家庭夫妻一方为丧偶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死亡证明);
8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1 )二等甲级以上《革命军人伤残证》或相当等级《因公伤残证》以及证明材料;
( 2 )县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出具的收养子女证明;
( 3 )井下作业人员单位证明;
( 4 )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明;
( 5 )烈士的独生子女证明;
( 6 )州级计画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病残儿医学鉴定。
提供以上证明材料原件的同时,提供其複印件一式三份。

办事时限

1 个月。

收费标準

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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