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位于云南省大理市,其职责是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内设有办公室等机构。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大理白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地址:大理
- 职能: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 内设机构:办公室
现任领导
局长:李苏
副局长:早合兴,董建勛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规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责任。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州级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画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
(三)承担规範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房屋产权产籍、物业管理等工作、城镇房屋拆迁和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四)承担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廉租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建立科学规範的工程建设标準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準化和造价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準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準入与清出、建筑业企业的资质、工程许可、工程交易、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工程质量监督投诉、建设工程竣工备案、工程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工程勘察设计谘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拟订规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七)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运营和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八)承担规範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重点小城镇建设和示範村镇建设。
(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执法稽查责任。制定执法稽查的相关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执行。
(十)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参与编制地震防灾规划;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的相关工作;指导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相关工作;负责州地震恢复重建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管理和劳动标準工作;负责制定全州建设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并指导实施。
内设机构
综述
根据上述职责,大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7个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新闻宣传、政策调研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车辆管理、机要保密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来信来访、“96128”信息直通车、网上信访系统等民众投诉、谘询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局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政治思想、党员教育、党员统计等工作。
计画财务科
负责制定财务计画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管理机关固定资产和财务;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财务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社会集团购买力及专控商品的审查、报批和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统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
住房保障科
负责拟订全市住房保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画并指导实施;负责住房保障及房地产市场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等机构的资质申报、年检初审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审查发放等工作。
建筑业管理科
拟订全市建筑业的相关规章制度、行业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建筑业;负责建筑施工、建筑装饰、工程监理、工程检测、质量监督等企业和机构的资质申报、年检初审和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业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知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科
拟订全市城市和村镇建设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年度计画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特许经营管理,负责供气企业的经营许可管理;指导和监督行业内城市供排水、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运营安全;负责城市和村镇建设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指导村镇建设、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农村住房安全;负责小城镇、中心集镇建设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工作;指导村镇房屋设计与施工;组织开展农村工匠培训,推广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