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属国务院。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国家土地管理局
- 负责内容: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统一管理工作
- 时间:1986年2月
- 隶属于: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曾存在的组成部门,负责全国土地、城乡地政的统一管理工作。1986年2月,国务院第100次常务会议决定,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土地管理局,属国务院。
1998年3月1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由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组建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