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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座大山

(2019-06-10 16:39:08) 百科综合
新三座大山

新三座大山

“新三座大山”是指迈入21世纪的教育、医疗、住房。在如今这样一个前所未有的经济盛世时代,人们重新使用这个苦难的表达,足见教育、医疗、住房已成百姓不可承受之重。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新三座大山
  • 特指:教育  医疗   住房
  • 拼音:xin san zuo da shan
  • 成因:经济飞速发展,物价上涨

三座大山由来

新三座大山
半个世纪前,毛主席宣布中国人推翻旧三座大山,中国人民站起来了!时光轮迴,历史是讽刺的,50多年过去了,新的三座大山压得国人再次弯下了腰!压得生存在中国大陆这片土地上的中华民族儿女们前途堪忧。住房、医疗、教育已经成为中国人的新三座大山,这三座沉重的大山压得中国人喘不过气、直不起腰来。
这三座沉重的大山剥夺了许多人的幸福感,或者说是给生活带来了痛苦。住房这座大山最为沉重,许多工薪阶层苦苦工作了大半辈子,在简陋拥挤的条件下居住,所有的积蓄还买不到一个“安乐窝”,大多数人“啃老”或者东拆西借付上个首付房款,然后10多年到20年不等那幺辛苦供房,一辈子节衣缩食,成了个“房奴”,而且房价还在不断成倍的攀升!房子俨然成为中国人心头之首痛,如同挥之不去的梦魇困扰每箇中国公民;医疗也是凡人心头的痛,看病贵,看病难困扰着每一个国人,尤其是广大的农民!据新浪《调查显示九成公众不满意10年来医疗体制变化》一文所述:“据卫生部2003年组织开展的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民众有病时,有48.9%的人应就诊而不去就诊,29.6%的人应住院而不住院”意思是有一半的中国公民因现今医疗问题不去就诊,任由身体被病痛折磨,竟然还有近三成的中国人该住院而不住院在家等死!这是何等残酷的社会现实?教育,教育产业化已经是一个臭名昭着的社会问题了,社会上竟然有“四个壮男无法供一个大学生读书”的说法,许多贫寒学子不得不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甚至所谓的义务教育也只是家长的义务,多少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因交不起学费而缀学、失学,近两年还有报导子女考上了大学,家长无力送子女读书而自杀的事情,让人叹息之余,更多的是无奈!
住房、医疗、教育这三座大山就是借改革之名形成的,如今住房、医疗、教育“改革”改得遍地是高楼、到处是医院、四处是学校,可是这人民反而住不起房、治不起病、读不起书了!“三座大山”有两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难”与“贵”。在计画经济时代,医疗、教育和住房这“三座大山”是不存在的。但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后,新“三座大山”如同紧箍咒一般将中国广大民众的利益圈在三大领域,不管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民。
改革是没错的,对于改革,老百姓是赞成的,问题是改革谁得利益和实惠。某些既得利益者们把那些有利自己的西方制度照搬过来,他们称这个叫与国际接轨!把那些有利自己的专制制度、陈旧规定保留下来,他们称这叫做中国特色!所以这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就完全的变了味,受苦的还是咱老百姓。现在许多所谓的改革,不过是变着戏法去掏空民众的腰包而已。这新“三座大山”,有一则这样的顺口溜,算是精闢的归纳总结:房改是要把你腰包掏空,教改是要把二老逼疯,医改是要提前给你送终!
制度是社会和谐的根本保证,也是民生和谐的重要基础。要从全局上解决好民生问题,尤其是解决好住房、医疗、教育这些关涉民生的重大问题,并形成民生和谐的长效机制,必须加快制度的建设与创新。由于关涉民生的制度安排要解决的是广大民众的生存问题,这就决定了它在设计上不但要具有广泛的覆盖性,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济弱性,即对于那些弱势群体应由政府和社会给予必要的帮助,从而保证他们能够得以体面地生存。按照这样一种思路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起相应的责任制度和监督机制。如果没有问责制度和监督机制加以约束,即使再好的制度安排也会流于形式。所以,解决民生问题不仅需要以民生为取向的制度安排,同时又需要明确责任,而责任又只有可以被监督和问责,才能真正落实。

据有关部门的调查,住房、医疗、教育已成为当前最突出的三大民生难题,被称之为“新三座大山”。民生问题不仅仅是社会管理问题也是制度问题,与一个国家和政府在一定时期的制度安排直接相关。要解决好住房、医疗、教育这些关涉民生的重大问题,单靠政府或社会做出几件善举,只能是一种局部效应和短期行为,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而且往往是高成本低成效。只有加强以民生为取向的制度建设,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才是解决这三大民生难题的治本之策。

解决途径

住房制度改革

我国在1998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就曾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儘快建立起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而且这种租售并举的供应体系不仅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也适用于高收入家庭。但许多城市这些年来所推行的却是“只售不租”的改革取向,不但新盖的楼房只出售不出租,就是老百姓以往承租的旧房屋也得花钱买下,以至于目前我国城市居民拥有产权房的比例已经超过80%。一昧推行只售不租的改革,迫使居民都去购买住房,势必会导致房价的过快上涨,并使那些低收入群体愈加买不起房。
只售不租的住房改革取向和以售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不仅人为地扩大房地产市场上的购房需求助推房价上涨,还势必会进一步加大区域性金融风险。目前31.8%的购房者月供占到月收入的50%以上,已超过国际上公认的住房消费风险警戒线。不仅居民买房需要银行贷款,开发商建房更离不开银行贷款,这其中隐含的金融风险便可想而知了。相反,如果在一个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之中,出租房尤其是廉租房的增加本身就可以对房屋的售价起到抑制作用。所以,无论是从稳定房价防範金融风险,还是从解决困难群体的住房考虑,都不能只走售房一条路,必须建立起租售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和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
建立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关键是要解决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廉租房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三部分:一是财政预算;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提取部分;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部分。这三部分资金无论从资金性质还是从情理上来讲,最应该用作廉
租房建设的要算土地出让净收益部分,而且其潜力巨大。但各地却普遍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确定在5%以下,这种比例的设定缺乏根据。要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必须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房建设的比例。不仅要提高比例,而且还应当改变收缴和拨付方式,统一上缴中央政府,再由中央政府向下拨付。这样不仅能够有效保证廉租房建设资金来源,也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抑制地方政府热衷于地产开发的内在冲动。
在解决好资金来源的同时,为了加快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还需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化政府的住房保障职能,明确政府在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主体地位,确立由有关部门负责的住房保障的责任制度和廉租房建设的目标管理,并建立统一的住房保障领导机构,专司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管理。二是合理确定廉租房保障标準,以满足最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求为目标,一方面依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收入线标準,另一方面结合各地市场的租金水平,确定和适时调整相应标準。三是完善廉租房管理,在建立严格的申请、审批和退出制度的同时,要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对廉租房和贴租房保障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四是逐步扩大廉租房覆盖面,创造条件逐步将那些既无力购买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又不符合目前廉租房制度保障条件的“夹心阶层”家庭,以及进城务工的农民工纳入廉租房保障範围,让以租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惠及更多困难群体。

基本医疗制度

让看病不再是普通百姓的奢望
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为民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从而为解决看病难、看病贵以及医疗卫生领域的种种乱象指明了方向,也再一次明确了医疗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的基本制度,说到底,还是要从制度建设上来解决老百姓看病这一民生难题。《决定》同时还强调“强化政府责任,严格监督管理”,说明这一制度的组织实施者应当是各级政府,是由各级政府组织向全体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健康保障制度。
但是这一制度的实现路径却面临着两种选择:是採取政府直接负责提供医疗服务的“国家卫生服务体系”,还是借鉴第三方购买服务的“社会医疗保险制”?所谓“国家卫生服务体系”,是指加大政府投入,健全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使公立医院充分体现公益性质。其实,我国医改前的卫生医疗体制就属于这种模式,其服务质量之差、医疗效率之低下,促使了199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出台。面对今天出现的看病难、看病贵,再倒退回旧体制上去,那幺原有的弊端无疑又会重现,这显然不是出路。
所谓“社会医疗保险制”,则是指政府在筹资和服务购买上发挥主导作用,但在服务的提供上则应更多地发挥市场的灵活性和主动性。从理论上说,这种制度模式既可以解决医疗费用的筹资问题,又因其以第三方
购买医疗服务还可以解决效率问题。实际上,1998年底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就已经表明我国当时医疗改革的路径就是社会医疗保险制,而且随后还出台了一系列档案,确定要同步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三项改革,即通过“三改并举”来构建医疗保障体系。但为什幺这一路径的改革却被认为是“基本不成功”呢?这其中固然有许多原因,而政府放弃了应当承担的责任则是首要原因。
当今世界上无论採取哪种医疗保障制度模式,政府都是投资和筹资的主体,世界各国都把卫生投入列为国家财政支出的重要科目。已开发国家用于医药卫生的开支占GDP的10%以上, 开发中国家的巴西为7.9%,印度为6.1%,尚比亚为5.9%,而我国仅为2.7%。而且我国政府的卫生投入在整个卫生医药支出中所占比例还呈逐年减少态势,1985年政府预算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38.5%,1995年为17.97%,2000年医改以后只有15%。由于政府投入的不足,医疗机构又不能一味地去做赔钱的服务,医疗改革必然走向过度市场化的道路,医疗服务也就同收费划等号了。
实践证明,像我国这样的开发中国家而且收入差距又呈扩大趋势,没有政府的投入作为支撑是很难建立起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更不可能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的目标。 在一个由政府作为主要责任人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中,政府可以通过社会保险的途径来筹集资金,即凡是有支付能力的人都必须交纳医保费,这不仅仅是因为单凭政府目前的财力还不足以承担起国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同时也是为的克服旧的“国家卫生服务体系”的弊端。但是必须看到,目前仍有相当部分的农民以及城市贫困人口,他们根本就交不起保费,或者只能交付部分保费。只有通过政府来为其投入,才可能让这些因为没有支付能力而长期徘徊在社会医疗保险之外的人也能参保,而且也只有人人都能参保,才能做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
由于我国城市化水平低、居民收入差距大、农业人口和非正规就业人口多,决定了在现阶段还难以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城乡一体化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制度,只能根据城乡实际情况和不同人群的收入情况,建立不同形式的混合型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经启动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视为我国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制度的阶段性制度安排。与之相配套的还需要进一步整合好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完善相应的医药购销制度、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为最终搭建起全国统一和更趋完善的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制度,建立外部环境和管理基础。

公平教育制度

让所有的孩子都上得起学上好学
教育公平的意义在于赋予社会中每个人以起点的公平、机会的公平,具体到每个人来说,则意味着通过接受教育来成就其未来事业,甚至是改变其人生命运。保证教育公平必须增加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实践证明政府对于教育的投入越多,就越是有利于实现教育公平。目前世界各国的平均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已在7%左右,已开发国家甚至高达9%左右,而我国2002-200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分别是3.41%、3.28%、2.79%、2.82%、3.41%,始终没能取得根本性突破。由于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资严重不足,所以长期以来包括义务教育的费用许多还是由家庭来承担的,从而导致那些贫困家庭的子女因无力承担这笔费用而失去受教育的机会。
实现教育公平需要制度作保证,而在所有的制度建设中财政投入制度又是一项最根本的制度。从中央到省、市、县各级政府都必须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按照标準足额落实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农村中国小教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将中国小校舍维护、改造和建设纳入事业发展的财政预算。为保证教育投入逐年增加,各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收所形成的可用财力,应当按年初预算同比例用于教育,从而实现一般预算教育经费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为了确保“十一五”期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达到4%的计画目标,不仅要将教育投入占GDP以及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约束性指标,同时还必须使其成为考核政府政绩的重要依据,对于那些公然“分解”和“漠视”教育政策的政府和个人,除了要用制度来强制履行外,还应採取引咎辞职或者免职的措施。
为了推进教育公平,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推行了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之所以受到推崇,就在于它最能体现现代教育的公平性,这种公平性不仅体现在它的强制性上,更在于它的无偿性和无差别性,即国家不仅强制每个适龄儿童必须接受教育,同时又要无偿地为他们提供免费的和均衡化的教育,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义务教育。为了实现义务教育的无偿性,义务教育投入应由政府负全责,这也是目前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只有这样才能使那些贫困家庭的孩子不至于因为拿不起学费而失学。 2000年我国已经基本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2005-2006年又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的保障制度,实现了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但是,基本建设经费的供给和保障机制的完善仍然是有待探索的课题。为了充分体现义务教育的无差别性,还需要建立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制度。均衡教育资源配置是政府的主要责任,政府在进行教育资源分配时,必须做到客观公正,在同一级政府管理的公立学校中,应当让每个学生获得相同的教育资源。为保证财政投资的公平分配,应建立从中央到省、市、县的四级公共教育经费拨款委员会,负责审核、批准、监督由财政拨付的教育经费的使用。
在义务教育阶段需要建立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制度,而在非义务教育阶段则必须建立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配置制度。我国教育资源分布原本就不合理,高等教育资源分布尤其不合理,重点高校多数集中在沿海发达省市。而目前实行的高考招生分省定额、划线录取和重点大学的录取名额向所在地倾斜的制度,又大大加剧了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原已存在的教育不公平。实现非义务教育尤其是高等教育的优质资源公平配置,必须革除这种不公平的招生名额分配製度,建立按照各地考生比例和适度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招生名额分配製度。 为了保证那些贫困学生能够接受职业教育、上得起大学,完成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国家还必须建立健全教育资助制度,不仅要加大助学投入,还必须明确助学政策导向,设计和构建好助学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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