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1981年9月14日至17日在南宁举行。会议由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荣、副主任钟枫分别主持。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 召开时间:1981年9月14日至17日
- 召开地点:广西南宁
- 参加人数:46人
出席会议的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荣,副主任梁华新、钟枫、李殷丹、石兆棠、叶
馥荪、赵明坚、蔡勇为、陈岸、陆榕树、甘怀义、秦振武以及委员共46人。
列席会议的有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史清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宁、自治区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复海和自治区建委、自治区民政局、自治区劳动局、自治区人事局以及
南宁、柳州等9个市、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
这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兼公安厅厅长史清盛、自治区高级人民
法院院长吴洪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复海分别作的关于整顿社会治安情况的汇报;
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房屋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整顿社会治安的决议》、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房屋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人事任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