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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学院法学院

(2019-09-25 08:09:42) 百科综合
贵阳学院法学院

贵阳学院法学院

贵阳学院法学院组建于2016年7月,其前身是2004年贵阳学院成立时设立的法律系,是贵阳学院最早招收本科专业的四个教学系之一。有法学本科专业和法律事务专科专业,为社会培养套用型法学专门人才。法学本科专业2012年获批为贵州省级特色专业,2013年获批贵州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画”立项。

基本介绍

  • 中文名:贵阳学院法学院
  • 外文名:Guiyang University School of law
  • 所属地区:贵阳
  • 教职工:20人
  • 教学方式:全日制

总体简介

贵阳学院法学院是贵阳学院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教学单位,由武汉大学法学博士王蜀黔教授担任院长,学院有专任教师22人,全部具有硕士学位。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9人,博士(在读博士)9人,硕士生导师2人,“贵阳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具有律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11人。共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20余项,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着作15部。教师年富力强,大多教师毕业于武汉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湖南大学等名校。还特聘了武汉大学孟勤国、蔡守秋教授等担任客座教授。
学院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繫基地”,设有贵州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贵阳学院法律援助谘询中心、贵阳学院智慧财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和贵阳学院法律诊所。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公检法司及律师事务所建有21个实习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且层次较高,受到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国家司法考试通过率高于贵州省平均合格率。

教学科研

教师科研成果丰富,近年来,出版学术刊物3部,参编教材5部,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持省级课程2项,校级课程9项,获省市科研奖励多项,承担法律诊所教育和国家法双语教学两项校级课程教学改革项目。其中民商法学为校级首批重点建设学科,民法为校级精品课程。

实践实习

法学院现设有三个教研室,拥有多功能的模拟法庭、司法摄影实验室,图书资料室,法学诊所、法律谘询援助中心和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贵阳市人民检察院等16个实习基地。同时还承担了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研究中心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得工作。另外,贵州省环境资源法设在法学院。
我院法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学生500多名,并承担贵州省本科自考民商法学专业和智慧财产权管理专业的主考工作。秉承“以特色求生存,以质量求发展”的原则,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实训实习环节建设。培养出既有扎实专业基础,又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套用型人才。
贵阳学院法学专业自2004年招生以来,已为社会培养本科学生达数百人。其中考取国家司法考试A证合计达到86人,C证合计达到123人;在历年的选调生考试中均居贵阳学院第一,2012届入围37人(全校考取43人),主要分布在贵州省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党政机关。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有12人,分别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安徽大学等一流高校。每年就业率达90%以上。

教学、培养方案

一、业务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为宗旨,以本校在经济、管理、人文等学科方面具有的交叉综合优势为依託,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知识结构全面,具有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宽广的法学专业知识,实践能力强,能广泛适应社会需求的複合型高级法律人才。
学生毕业后面向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有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科学研究和法律实务工作。
专业与课程:
法学(本科):培养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法律专业思维、法律实务操作能力以及一定的法学研究能力,能够在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和法律社会服务团体等,从事法律实务及相关管理工作的高素质套用型人才。
主修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商法学、智慧财产权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运用法律管理事务于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自如运用法学知识来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能力。

三、学科与课程

主干学科:法学。
主要课程包括: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智慧财产权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

四、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

本专业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课程学习。学生应修满的最低学分数为130分,其中必修课110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
2.实践环节。包括军训、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等,学生应修满的最低学分为25学分。
3.课外活动。包括综合素质教育、社会实践、各种学科竞赛、等级水平考试和科研活动等,学生应修满的最低课外学分为3学分。

五、学制、学位与毕业

学制4年。
按照规定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标 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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