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机构开创的 与开发区相结合”的全新探索模式得到了的肯定与重点扶持,也将成为创新的先进範例。通过与深圳开发区协会签订战略框架协定,本机构为注册在宝山区的中小高科技企业“量身搭建”最适合它们发展的融资交易平台,推动其充分利用OTC的平台融资。融资担保与OTC融资平台有机结合併成熟运行,将发挥促进开发区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上市的“创新加速器”的重要作用,这种结合是又一项“金融创新”的模式。
基本介绍
- 公司名称:中银港担保有限公司
- 总部地点:深圳市罗湖区
- 经营範围:担保
- 公司性质: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本机构开创的 “中银港担保有限公司与开发区相结合”的全新探索模式得到了深圳市罗湖区的肯定与重点扶持,也将成为中银港创新的先进範例。通过与深圳开发区协会签订战略框架协定,本机构为注册在宝山区的中小高科技企业“量身搭建”最适合它们发展的融资交易平台,推动其充分利用OTC的平台融资。融资担保与OTC融资平台有机结合併成熟运行,将发挥促进开发区中小科技企业发展、上市的“创新加速器”的重要作用,这种结合是深圳又一项“金融创新”的模式。本机构依据“经营信用、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严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风控制度,确保信贷资金和担保资金安全,提高担保资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担保风险,并致力于集聚各类优质金融资源并将其有效整合配置,以开发区为载体,以解决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难为目标, 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低成本的融资担保服务,助推宝山区中小高科技企业的发展。在提升企业信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服务社会。公司坚持依法经营、规範运作、积极稳健、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
中银港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範围
汽车贷款
产品定义:
汽车贷款是指我本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一手汽车(含自用车、商用车,二手车)的贷款。其中自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商用车是指借款人购买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汽车。
产品特点:
有利于提高借款人的生活品质。
1 、提高生活品质:有利减轻借款人消费资金压力,提高借款人的生活品质。
适用对象:
具有,有效身份证、固定住址、稳定的合法收入或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个人合法资产。
申请材料:
贷款申请书、借款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有关收入证明的複印件,以及本网需要的其他材料。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本网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 、经审批同意贷款的,本网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契约,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借款人账户。
个人贷款
产品定义:
个人贷款是指本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 针对性强,还款方式灵活。
1 、针对性强:为个人户量身定做,多方面满足个人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2 、还款方式灵活:实行最高贷款余额管理,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还款。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稳定的合法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複印件 工作证明或者收入证明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本网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本网签订借款契约。
个人贷款是指本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 针对性强,还款方式灵活。
1 、针对性强:为个人户量身定做,多方面满足个人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2 、还款方式灵活:实行最高贷款余额管理,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还款。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稳定的合法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申请材料:
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複印件 工作证明或者收入证明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本网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本网签订借款契约。
企业贷款
产品定义:
企业贷款业务是指我本网向企业主个人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服务、经营用途的人民币。
产品特点: 贷款期限长,满足私营主高额融资需求。
满足私营主高额融资需求:贷款额度可根据私营主资信状况、提供的私营企业经营情况综合确定,可满足私营主多方面、高额度经营资金需求。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私营企业的出资人。
申请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複印件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本网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与本网签订借款契约和担保契约。
企业贷款业务是指我本网向企业主个人发放的用于企业生产、服务、经营用途的人民币。
产品特点: 贷款期限长,满足私营主高额融资需求。
满足私营主高额融资需求:贷款额度可根据私营主资信状况、提供的私营企业经营情况综合确定,可满足私营主多方面、高额度经营资金需求。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私营企业的出资人。
申请材料: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複印件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本网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与本网签订借款契约和担保契约。
消费贷款
产品定义:
消费贷款是指本公司向个人发放的不限定具体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特点: 用款灵活期限较长,用途广泛。
1 、用款灵活:在契约约定期限和额度内,随借随还,即用即支,不再需要逐笔审批。
2 、用途广泛:可满足借款人在旅游、装修、健美、购买消费用品等多种消费资金需求。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能提供有效担保、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居民。
申请材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址证明;职业和收入证明等複印件。
助学贷款
产品定义:
助学贷款是本网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就读国内国小、中学、大学或已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人民币消费贷款。
产品特点: 贷款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主体多样,满足学生家长培养、教育孩子的资金需求。
1 、还款期限灵活:首期还款可选择从贷款支用的次季起偿还,或从受教育期结束、有经济收入开始偿还,充分考虑客户实际需求。
2、借款主体多样:年满 18 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
适用对象:
借款人应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址,年满 18 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未年满 18 周岁的须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的,须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申请材料:
个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複印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複印件,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出示受教育人的护照或通行证複印件。
助学贷款是本网向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就读国内国小、中学、大学或已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人民币消费贷款。
产品特点: 贷款期限长,还款方式灵活,借款主体多样,满足学生家长培养、教育孩子的资金需求。
1 、还款期限灵活:首期还款可选择从贷款支用的次季起偿还,或从受教育期结束、有经济收入开始偿还,充分考虑客户实际需求。
2、借款主体多样:年满 18 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
适用对象:
借款人应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固定的住址,年满 18 周岁的受教育者可由本人申请或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未年满 18 周岁的须由其直系亲属、监护人代理申请,申请人应信誉良好,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直系亲属、监护人申请的,须有正当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
申请材料:
个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複印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複印件,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出示受教育人的护照或通行证複印件。
个体工商户贷款
产品定义:
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本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 针对性强,还款方式灵活。
1 、针对性强: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做,多方面满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2 、还款方式灵活:实行最高贷款余额管理,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还款。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自然人。申请材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址证明,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複印件。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本网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本网签订借款契约。
个体工商户贷款是指本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体工商户经营用途的人民币贷款。
产品特点: 针对性强,还款方式灵活。
1 、针对性强:为个体工商户量身定做,多方面满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等资金需求。
2 、还款方式灵活:实行最高贷款余额管理,可选择不同的方式还款。
适用对象: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工商行政机关登记并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自然人。申请材料:
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地址证明,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複印件。
业务流程:
1 、借款人向本网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 、经审批同意的,借款人和本网签订借款契约。
法律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画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厅、局、办)、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有关精神,为了更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现就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徵营业税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用担保机构免税条件
(一)经政府授权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
(三)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四)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五)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
(七)接受所在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要求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申请。
二、免税程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自愿申请,经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省级地方税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名单内的担保机构持有关档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名单审核批准并办理免税手续后,担保机构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三、免税政策期限
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谘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徵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画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按照公开公正和“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下达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税名单。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画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地方税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期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对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要如实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其继续享受免税的资格。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画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地方税务局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审核推荐有关工作,将下列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包括电子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一)按年度提供前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经专家审核,并经公示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三)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见附表),经审计的近1年完整财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报表中相关数据的附注和说明),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複印件,近1年完整年度经协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的担保业务明细表(提交的明细表指标中应含有:协作银行名称、担保企业名称、担保金额、担保费收入、担保机构与受保企业契约号、贷款银行与受保企业贷款契约号、担保责任发生日期、担保责任解除日期)。
(四)已取得免税资格,但经审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消名单及理由。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有关精神,为了更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现就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徵营业税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信用担保机构免税条件
(一)经政府授权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
(三)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四)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五)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
(七)接受所在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要求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申请。
二、免税程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自愿申请,经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省级地方税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名单内的担保机构持有关档案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名单审核批准并办理免税手续后,担保机构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三、免税政策期限
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谘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徵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画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按照公开公正和“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下达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税名单。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画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地方税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期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对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要如实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其继续享受免税的资格。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画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地方税务局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审核推荐有关工作,将下列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包括电子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一)按年度提供前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经专家审核,并经公示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三)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见附表),经审计的近1年完整财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报表中相关数据的附注和说明),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複印件,近1年完整年度经协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的担保业务明细表(提交的明细表指标中应含有:协作银行名称、担保企业名称、担保金额、担保费收入、担保机构与受保企业契约号、贷款银行与受保企业贷款契约号、担保责任发生日期、担保责任解除日期)。
(四)已取得免税资格,但经审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消名单及理由。
诚聘英才
为加快组织机构集团化、投资业务多元化的步伐,不断充实经营团队,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资深专业人才。如果你年龄在35岁及以下,拥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无金融违规或违纪处罚记录,欢迎你加入我们的团队。
招聘职位:
项目经理(3名)
岗位要求: 4年以上金融机构或担保行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及拓展能力,曾从事银行对公信贷、国际结算、财务管理及评估、战略规划、产品研发以及大型企业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或专职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素质。
风险经理(1名)
岗位要求: 4年以上金融行业、担保机构或法律事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全面的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能很好地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计画及文字表达能力。
招聘职位:
项目经理(3名)
岗位要求: 4年以上金融机构或担保行业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市场分析及拓展能力,曾从事银行对公信贷、国际结算、财务管理及评估、战略规划、产品研发以及大型企业财务管理、项目管理或专职法律事务等相关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及职业素质。
风险经理(1名)
岗位要求: 4年以上金融行业、担保机构或法律事务工作经验,一年以上信贷风险管理工作经验,具有较全面的财务、审计、金融、法律等相关知识,能很好地进行综合分析判断,监控项目的具体实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计画及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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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港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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