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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金融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9-11-03 09:50:18) 百科综合

中山市金融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公布中山市金融工作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概述
2013年,局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档案精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工作透明度,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局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依申请报告;没有发生因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或不公开引起的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请情况;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被公众投诉或媒体曝光情况发生;没有发生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现象。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局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着力做到应该主动公开的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保密的不公开。局综合法规科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準确、全面、及时。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部门概况、机构设定、领导介绍、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人事信息、规划计画、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另外,我局针对重点工作设定专栏进行信息公开,包括企业上市、新三板、股权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村居金融服务站、专业镇金融服务中心等。
(二)公开形式。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以网路信息公开为主要渠道,通过中山市政府入口网站、中山金融网等政府网站和《中山日报》、《中山商报》、中山网、《南方日报》、中山广播电台、《经济日报》等新闻媒体以及户外广告、宣传单张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自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通过中山金融网投诉谘询栏收到投诉谘询19件,内容包括小微企业融资、住房按揭贷款、农业保险等,均及时予以答覆,申请均对答覆没有异议。接受电话谘询70人次我局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办理,谘询人均得到满意的回覆,对于不属于我局工作职能範围的谘询,及时向谘询人进行解释说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支出,没有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没有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最佳化,考核评议制度待进一步修订完善等问题。为此,将採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加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力度。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式,提高信息公开规範化水平,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操作、信息协调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工作等开展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加强监督考核。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定期通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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