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第六十卷政权志》是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的地方志。
基本介绍
- 书名:黑龙江省志第六十卷政权志
- 作者: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 ISBN:7-207-04799-1
- 类别:地方志
- 出版社: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 出版时间:2003年06月
- 编纂人员:王培乐
内容简介
本卷记述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机构组织发展的历史和各项工作情况等。
作品目录
封面
黑龙江省志 第六十卷 政权志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编纂委员会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前言
图片
黑龙江地区第一省级民主政府—黑龙江省政府旧址(位于今北安市黑龙江省第三医院院内)
1689年尼布楚条约签订后黑龙江、吉林将军辖区图
中华民国时期黑龙江省政区图(1930年)
东北沦陷时期政区图(1939年)
解放战争时期黑龙江地区五省图(1946年)
黑龙江、松江两省图(1949年)
1946年2月,合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在佳木斯举行
1946年4月,松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在宾县举行
1946年7月,哈尔滨市临时参议会举行成立大会
1946年8月,绥宁省政府在牡丹江召开各市县长联席会议
1946年10月,黑龙江省第六次行政委员会暨第一次县长联席会在北安召开
黑龙江地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8月有3日~16日哈尔滨市召开。图为大会会场
黑龙江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8月月8日是~9月3月哈尔滨市召开。图为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投票选举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及出席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的情景。下图为大会会场
黑龙江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8年8月28日~9月3日哈尔滨市召开。图为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合影
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12月21日~26日哈尔滨市召开。会议依法设立并选举产生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务委员会。图为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合影
在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赵德尊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在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陈雷当选为黑龙江省省长
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79年12月27日举行第一次会议。图为常委会议会场
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81年2月27日~3月5日哈尔滨市召开。图为大会会场
出席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代表在分组审议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1982年2月23日~28日在哈尔滨市召开。图为省长陈雷代表省人民政府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4月13日~22日哈尔滨市召开。图为大会主席台
省人大代表杨易辰(左)、李力安(中)、陈俊生(右)在大会主席台上
在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陈雷再次当选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图为陈雷省长(左)与代表亲切交谈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83年4月22日进行大会选举。图为代表投票时的情景
在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委会。图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合影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李剑白为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图为李剑白的(右一)与张若先(左一)利用会议休息时间交换工作意见
在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候捷当选为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大会主席团会议,图为大会主席会议会场
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步入大会会场
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少数民族代表在分组讨论会上
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农民代表在大会休息厅亲切交谈
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的妇女代表在分组讨论会上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楼
黑龙江省政区图(1985年)
1950年3月31日,松江省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
1952年10月1日,松江省人民政府主席强晓初(中)参加哈尔滨亚麻厂开工大会
1955年6月,中共黑龙江省委书记欧阳钦(前左三)、首长韩光(前左二)在国营友谊农场参加建场奠基典礼
1958年欧阳钦(左三)、陈雷(左二)等省党政领导视察哈尔滨量具(刀)具厂
1965年10月,李范五省长(左)在哈尔滨机场迎接来访的高棉国家元首西哈努克亲王和夫人
李范五省长(前)与农民一起参加劳动
1958年3月,十万转业官兵挥师北大荒,唤醒万顷亘古荒原
1959年9月27日,大庆第一口油井喷油,开发大庆油田序幕拉开
1964年,铁道兵进驻大兴安岭,开发高寒林区战斗打响
欧阳钦(右三)、杨易辰(右一)等在农村和农民一起劳动
中共黑龙江省省委第一书记、省革会委主任杨易辰(中)等参观全省科技成果展览
1983年4月,陈雷省长在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
1983年1月,陈雷省长(右二)在哈尔滨市太平区视察计画生育工作
1985年10月,省政府在黑龙江大学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侯捷省长(左一)主持会议
1985年6月,侯捷省长(右一)在黑龙江省科学院套用微生物研究所考察工作
1982年11月,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落成并投入使用
1982年末,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庭落成并投入使用。上图为大法庭,下图为小型审判法庭
1960年4月月9日,新上任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丕年在全省第五次司法工作会议上讲话
王丕年院长(左一)听取案件汇报,同审判委员会委员一起研究定案
1962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沉哉(前排左起第三人)视察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时,同省公、检、法领导合影
1978年7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左二)、研究室主任林準(左一)视察指导黑龙江省法院工作时,同王丕年院长、王增福副院长合影
1978年7月17日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前排中)视察黑龙江省,并参加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会议。图为江华院长同省委书记李力安(前排右一)、李剑白(前排左一)等领导同志合影
1978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前排中)视察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时,同省、检、法机关领导合影
1979年元旦,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丕年(后右)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会议,与省法院副院长朱怀英(后中)及本省其他与会代表合影
1980年3月5日是,在黑龙江省第五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上赵云鹏当选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82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江华视察黑龙江,检查指导省法院的工作。图为江华(中)与省法院院长赵云鹏(右)副院长唐兰亭(左)合影
1983年4月22日,在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张厘当选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1983年,张厘当选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后,在办公室工作
1984年5月有,张厘院长(中)同副院长唐兰亭(左一)姚炳珠(左三)研究工作
1983年7月,张厘院长主持审判委员会会议研究依法从重从快处罚“严打”中的重大案件。图为张厘院长(左二)发言。
1985年,韩贵琪(中,副厅级审判员),王学初(右一,刑二庭庭长)陪同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张国栋(左二)等同志来黑龙江省检查刑事工作时留影
1985年7月,张厘院长率省法院工作组到五常县法院视查指导工作。图为张厘院长(中排右四)同县院部分干警合影
1985年6月26日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一行6人视察黑龙江省,图为郑天翔院长(左一)在张厘院长陪同下听取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的汇报
1985年6月,郑天翔院长(右二)视察刚刚落成的人民法庭
1985年6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中)在张厘院长陪同下,视察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图为郑天翔院长同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田沛林(左二)、副院长栾春发(左一)、胡文彬(右一)合影
1984年7月,蒋九辅副院长(左)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工作。图为接待当事人情景
1984年7月,蒋九辅副院长(左一)到鸡西市中级人民法院视察工作。图为接待当事人情景
机关共青团总支组织青年团员在街头向民众开展法律谘询
1985年2月有,姚炳珠副院长(前左四)率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代表赴京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图为与会体表合影
1985年,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六届领导班子合影。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易辰为黑龙江检察志题词
1954年7月,松江省召开首届检察工作会议。前排右起第六人为原松江省副主席李延禄、第七人为检察长(兼)赵去非
1963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火星来到黑龙江省检查工作,与省检察院全体同志合影。
198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关山复来黑龙江省检查工作,与省检察院全体干警合影
1982年,松花江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宾县燃料公司经理、特大贪污犯王守信案件。由松花江检察分院副检察长高政发表公诉词
1983年2月,于健检察长(左)在黑龙江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向先进代表王云青(右)颁发奖状
1985年11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史志办公室的同志採访原黑龙江省检察署副检察长崔志林(中)
黑龙江省检察系统出席1985年全国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合影
目录
政权沿革编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政权沿革编》编审委员会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政权沿革编》编辑人员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概述
第一章清代以前建置
第一节早期政权组织
第二节唐代建置
第三节辽代建置
第四节金代建置
第五节元代建置
第六节明代建置
第二章清代政权机构
第一节 宁古塔将军衙门
第二节 黑龙江将军衙门
第三节 黑龙江行省公署
第四节 施政概要
第三章中华民国前期政权
第一节 黑龙江省都督府
第二节 黑龙江省行政公署
第三节 黑龙江省巡按使公署
第四节 黑龙江省省长公署
第五节 黑龙江省政府
第六节 道尹公署与县公署
第七节 黑龙江省议会
第八节 东省特别区行政长官公署
第九节 施政概要
第四章东北沦陷时期伪政权
第一节 伪黑龙江省公署
第二节 伪北满(东省)特别区公署
第三节 伪哈尔滨特别市公署
第四节 伪龙江、滨江、三江、黑河四省公署
第五节 伪牡丹江、北安、东安三省公署
第六节 伪东满总省公署与伪东满省公署
第七节 伪司法审判与检察机关
第八节 伪市县旗公署
第九节 施政概要
第五章解放战争时期政权
第一节 民主政权建立前的临时政权
第二节 黑龙江省政府
第三节 嫩江省政府
第四节 黑龙江嫩江联合省政府
第五节 松江省政府
第六节 合江省政府
第七节 绥宁省政府、牡丹江专署、牡丹江省政府
第八节 哈尔滨特别市政府
第九节 省(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临时参议会
第十节 市县(旗)及区村(街)政权
第十一节 施政概要
人民代表大会编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代表大会编》编纂委员会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代表大会编》编辑人员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概述
第一章两省一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一节 黑龙江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二节 松江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三节 哈尔滨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四节 市、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
第五节 区、村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章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黑龙江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黑龙江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黑龙江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节 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全体会议
第五节 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节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章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节 黑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节 黑龙江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章市、县、市辖区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节 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二节 县、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后记
人民政府编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政府编》编审委员会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政府编》编辑人员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概述
第一章两省一市人民政府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职掌
第二节主要行政人员
第三节所辖各级人民政府
第四节施政纪略
第二章黑龙江省人民委员会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职掌
第二节主要行政人员
第三节所辖各级人民委员会
第四节施政纪略
第三章黑龙江省革命委员会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职掌
第二节主要行政人员
第三节所辖各级革命委员会
第四节施政纪略
第四章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第一节组织机构及职掌
第二节主要行政人员
第三节所辖各级人民政府
第四节施政纪略
后记
人民法院编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法院编》编审委员会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法院编》编辑人员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概述
第一章人民法院机构
第一节 建国初期的两省一市人民法院
第二节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三节 中级人民法院
第四节 基层人民法院
第五节 专门人民法院
第二章诉讼程式
第一节刑事诉讼程式
第二节民事经济诉讼程式
第三节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审判刑事案件
第一节 审判反革命案件
第二节 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普通刑事案件
第三节 审判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案件
第四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式审判刑事案件
第五节 特赦与宽大释放
第四章审判民事案件
第一节 审判婚姻家庭纠纷案件
第二节 审判财产权益案件
第五章 审判经济纠纷案件
第一节 审判经济契约纠纷案件
第二节 审判农村承包契约纠纷案件
第六章 纠正冤假错案
第一节 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冤假错案
第二节 纠正原国民党起义、投诚及台属侨眷等人员的冤假错案
第七章信访接待工作
第一节 信访机构设定及职能
第二节 来信来访接待处理
第八章 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
第一节 向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节 向省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节 向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四节 向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五节 向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六节 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第九章司法行政工作
第一节 机构设定及职能
第二节 狱政工作
第三节 审判法庭建设
第四节 人民法庭建设
第五节 诉讼费
第六节 服装
第七节 司法鉴定工作
第十章队伍建设
第一节 队伍构成
第二节 干部培训
第三节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后记
人民检察院编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检查院编》编审委员会
《黑龙江省志.政权志.人民检察院编》编辑人员
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概述
第一章人民检察机关
第一节 松江、黑龙江两省人民检察署
第二节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第三节 重建后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第四节 铁路运输检察院
第二章刑事检察
第一节 审查批捕
第二节 审查起诉
第三节 出庭支持公诉
第四节侦查监督
第五节 审判监督
第三章法纪检察
第一节查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案件
第二节 查处渎职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
第三节 一般监督
第四章经济检察
第一节查处贪污案件
第二节 查处贿赂案件
第三节 查处偷税抗税案件
第四节 查处滥砍盗伐林木案件
第五章监所检察
第一节 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情况的检察
第二节 对监管场所执法情况的检察
第三节 打击“两劳”人员再犯罪
第四节 受理“两劳”人员及其家属控告申诉案件
第五节 对社会改造的检察
第六章控告申诉检察
第一节 接待来信来访
第二节 查处控告申诉案件
第三节聘任检察通讯员
第七章向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一节 向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节 向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第三节 向省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章队伍建设
第一节 队伍沿革
第二节 干部培训
第三节 开展“双先”活动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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