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将直隶省划分为六道,天津道是其中之一,领天津府、河间府。 清代在省与府之间设分巡道,简称道。直隶省划分为通永道、天津道、清河道、大顺广道、口北道、热河道,合计六道,各道分巡下属府县。天津道于清初沿明制设定,驻天津卫(天津府);雍正四年(1726)改置河道;十一年(1733)复置天津道,领天津府、河间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