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要求,由上杭县民政局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以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并附年度信息公开统计表。
一、概述。
根据《上杭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008年3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局成立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协调工作。下设工作联络小组,负责落实信息公开的推进工作。建立了由副局长、综合股股长组成的“局信息公开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审核。此外,设立“工作例会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由会议讨论,形成解决方案。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闢了公共查阅点。经过两年建设实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谘询、申请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完善工作情况。我局继续制订、完善《上杭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杭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已在网上公开。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我局根据上级的要求,分析社会关心的热点,确定了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範围,并在原有政务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增大了公开信息的深度和广度。并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採用集中梳理的方法,完成了本机关原有的政府信息内容的清理、界定和编辑上网公开工作,并逐步完成了200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清理、界定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範情况。目前,主要建立和完善了审核制度,其它制度正在完善中。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并下发有关材料,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有关档案精神,领会工作要求,并组织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具体经办人员,形成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局201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画类的信息7条;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67条。
(三)对2002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对200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共梳理、界定293条,已上网公开290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包括入口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的情况。民政政府信息已经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县档案馆、图书馆查阅场所公开。2010年,将在本局网站上逐步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主要受理方式,涉及内容。本局2010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74件,其中154件通过公开受理视窗当面申请数直接受理。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80%为涉及民政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类信息,20%是审批结果类信息。从申请的对象看,以本地公民为主,占全部申请的99%,也有部分是来自学校的学生。没有以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在174件申请中全部已答覆。没有“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以及“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当年度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尚未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申请进行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複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局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複议案件,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上网公开不够及时、工作机制还不够完善等问题,我们将在总结全面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评议。首先要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定是否公开政府信息。其次要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加强重大信息的依法、稳妥、及时公开。
2、制定出台《上杭县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实施意见》。要对包括信息公开的审核制度、检查评议制度、干部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作出具体规定,并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範围以及各部门职责和信息更新办法。
3、切实加强主动公开。从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最佳化原有工作流程,规範各类档案的修改、取消和更新过程,将政府信息加密、解密、公开过程更好地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实现简化操作、规範审批,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保证及时公开。
4、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向档案馆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5、进一步整合主动公开信息。对已经公开的信息,要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行系统整合。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利用率,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儘量减少点击层次,提高网上服务效率。2010年,重点要做好政府入口网站和本局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由信息型网站转变成服务型网站。
6、进一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完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具体办法,规範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在办事流程方面,要突出责任到人,简化办理环节、明确办结时限。在强化内容方面,要重申“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组织力量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界定,进一步扩大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範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