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是为了公布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新进展而发布的白皮书,2016年9月12日,《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自2016年9月12日起实施。
基本介绍
- 中文名: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
- 发布机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年9月12日
- 实施日期:2016年9月12日
政策全文
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6年9月)
目 录
前 言
一、不断健全人权司法保障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程式
三、努力提高人权司法保障执行力
四、切实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利
前 言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的宪法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坚定意志与不懈追求。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是人权事业发展的重要方面。多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恪守以民为本理念,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充分实现人民权利、充分保障人民权益,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保障了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履行应尽的义务。
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全面推进,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不断取得新进展:司法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司法职权配置进一步最佳化,司法责任制不断完善,司法公开大力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得到加强,公民参与司法的渠道继续拓宽,人权司法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实行立案登记制,修改完善诉讼制度,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人权司法保障程式更加规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大,司法的公平正义得到捍卫,公民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对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更加文明,刑罚执行更加规範,被羁押人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合法财产和申诉、控告、检举等合法权利得到有效保障。
人类追求文明进步永无止境,中国的法治文明建设依然在路上。不断改进和完善中国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仍将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中国将坚持立足本国国情,积极借鉴人类法治文明优秀成果,不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不断健全人权司法保障机制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司法职权,完善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建立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公民陪审监督权利。
进一步最佳化司法职权配置,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2014年至2015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了19次全体会议,其中13次涉及司法体制改革议题,审议通过了27个司法体制改革档案。公安机关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受案立案制度改革,加大对受案立案的审核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2014年以来,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职业保障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四项改革逐步在全国推开试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
2014年,北京、上海组建跨行政区划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办理跨地区重大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解决一些当事人“争管辖”和诉讼“主客场”问题,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瀋阳分别设立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迴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全年共收案1774件,审结1653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逐步建立健全司法责任制,法官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更加凸显。逐步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明确法官、检察官办案的权力和责任,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形成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裁判文书籤署机制,明确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以外,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对其未直接参加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不再进行审核签发。明确法院院长、庭长除参加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没有参加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不得直接否定独任法官、合议庭意见。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审判委员会评议实行录音、录像,全程留痕,所有参加讨论和表决的委员应当在审判委员会会议记录上籤名,并建立审判委员会履职考评和内部公示机制。上海市试点法院直接由独任法官、合议庭裁判的案件比例达99.9%,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只有0.1%。
公安部修订《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实施刑讯逼供、违法使用警械武器等行为的人员严格追究执法责任。国家有关部门发布《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各级法院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设立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录入专库,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全面、如实、及时进行记录。2015年11月6日和2016年2月1日,12起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过问案件的典型案例被先后公开通报,相关责任人被依法依规处理。
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总访问量达87.85万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布裁判文书1448万份,总访问量达4.1亿人次;执行信息公开网共发布被执行人信息3434.7万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3685万人次。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2015年共视频直播庭审3795次。2016年1月,“快播案”庭审在网际网路视频直播,累计100余万人线上看。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自2014年10月正式运行,截至2015年,共发布案件程式性信息254万余件、重要案件信息102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76万余份。
司法机关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截至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开通微博账号3980个、微信公众号1447个、新闻客户端1468个,全国检察机关共开通微博账号4085个、微信公众号3186个、新闻客户端2550个,全国公安机关共开通微博账户、微信公众号2.6万余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开通微博账户、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客户端和普法网站8000多个。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中国法院手机电视应用程式软体,截至2015年共发布视频2862条,内容更新量22245分钟,用户达65.18万人。
不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法务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各项措施,便利律师参与诉讼,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救济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司法机关在各自职责範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确保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受阻碍,当事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各级公安机关加快推进律师会见室建设,建立网上预约平台或者公布预约电话,为律师会见提供便利,并确保律师会见不被监听。检察机关切实履行对妨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法律监督职责。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1093件。201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共收集律师事务所信息21707家,录入律师信息81476条,为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提供网上立案、网上阅卷、案件查询、电子送达、联繫法官等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1734家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自助或人工查询谘询,共接听来电76270件。2016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对律师诉讼权利和人身安全的保障,并规定有条件的法院要为参加庭审的律师提供休息场所,配备桌椅、饮水及其他必要设施。北京、四川等地法院开闢了律师更衣室、休息室等,律师参加诉讼活动更有尊荣感。
试点改革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公民陪审和监督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2015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201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务部联合发布《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在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0个法院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截至2015年,试点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7800多人,人民陪审员总数增至法官总数的约4倍。2015年,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84.6万件。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吸收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倪发科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是人民陪审员首次参审重大职务犯罪案件。2014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务部在北京等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联合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试点,按照新的改革要求组织监督案件1505件。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目前共有人民监督员1.5万多人。2012年至2015年,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拟撤销案件”和“拟不起诉”两类案件8161件。其中,对216件案件提出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处理决定的意见,检察机关採纳109件,採纳率达50.5%。对属于人民监督员监督範围的其他9种情形提出监督纠正意见1040件。
进一步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权利救济途径更加完善。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按照“诉访分离、有序分流、依法解决”的原则,规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受理範围、标準、程式和工作职责,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网路、视频等诉求表达渠道,推进综合性受理平台建设,保障人民民众依法表达诉求权利。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代理信访案件,增强化解信访问题的公信力。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开通网上申诉信访平台。2014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截至2015年完成接谈8200余件。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接待民众来访人数同比下降12%。最高人民检察院建成全国四级检察机关全联通的远程视频接访系统。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共接收、办理民众信访114.8万件次。2012年至2015年,法务部共接待来访民众19788人次,登记来访6537件(次),收到民众来信73843件,涉及司法行政系统的民众来信10337件。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强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社会。实行了50多年的劳动教养制度在特定条件下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确保社会稳定、教育挽救违法人员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毒法等法律的施行和刑法的不断完善,以及相关法律的有机衔接,劳动教养制度的作用逐渐被取代,劳动教养措施的使用逐渐减少。2013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并规定对正在被依法执行劳动教养的人员,解除劳动教养,剩余期限不再执行。
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受害人保护力度。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6部门联合发布档案,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国家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刑事被害人等给予经济资助,帮助其摆脱生活困境。司法机关严格遵守司法救助申请告知义务,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及时发放救助资金。2015年,全国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6.69亿元,71700个司法救助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庭得到救助。截至2015年年底,公安机关累计对6338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约1.4亿元。2014年1月至2015年10月,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1.3万多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发放救助金1.2亿元。各级法院2013年至2015年共为有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减免诉讼费6.25亿元。
二、进一步完善人权司法保障程式
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修改刑事诉讼法,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修改民事诉讼法,促进纠纷有效解决;修改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护;制定实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权利的法律保障。
人民法院改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当事人诉权得到更好保障。2015年5月1日,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开始实施。对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人民法院一律予以接收、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和受理条件的,一律予以立案受理,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事人依法“无障碍”行使诉权。2015年5月至12月,各级法院共登记立案初审案件994.4万件,同比增长29.54%,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其中民事案件同比增长26.45%,行政案件同比增长66.51%,刑事自诉案件同比增长58.66%。房屋拆迁、土地徵用、政府信息公开等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并通过完善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式、执行程式及增加规定特别程式予以落实。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办案机关实施拘留、逮捕后,应当将被拘留人、被逮捕人立即送看守所羁押,并确立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2014年,公安部发布档案,对需要进行讯问录音录像的案件範围、录製要求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案区讯问室和看守所讯问室普遍安装录音录像设施,开展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有效预防刑讯逼供、违法取证等执法不规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进一步规範侦查讯问活动,强化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障。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範围及排除非法证据的具体程式。司法机关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发现有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的,都应当予以排除。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2014年,河北省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兇。
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积极防範和纠正冤假错案。201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等档案,深化错案预防机制制度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全方位、全过程、即时性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法务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範司法鉴定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严把事实关、程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範和责任追究机制。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369名被告人无罪。张辉、张高平案,念斌案,呼格吉勒图案,徐辉案,黄家光案,王本余案,于英生案,陈满案,钱仁风案,徐金龙案,杨明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得到依法纠正。
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试点,保障被告人获得快速审判。2014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试点工作的决定》。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8个城市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欺、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在遵循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相关诉讼程式。截至2015年,全国212个试点基层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式共审结刑事案件31086件,占试点法院同期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的33.13%,占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15.48%。其中,10日内审结的占92.77%,当庭宣判率达95.94%;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抗诉率为零,被告人抗诉率仅为2.13%。
规範强制措施,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刑事诉讼法对羁押性强制措施作出进一步完善,细化了逮捕的条件,明确了作为逮捕条件的社会危险性的具体标準,减少羁押性强制措施的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适用更加规範,公民人身自由权利保护更加有力。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档案,明确了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的範围、换押程式、通知程式、送达方式等,进一步预防和纠正超期羁押。检察机关严格执行法定逮捕条件和审查逮捕程式,坚持少捕、慎捕。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决定不批捕9008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0787人。建立在押人员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对被羁押人的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有关司法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921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余略)
内容解读
主要内容
2016年9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中国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当事人和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白皮书说,最高人民法院建立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截至2015年年底,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总访问量达87.85万人次;中国裁判文书网共公布裁判文书1448万份,总访问量达4.1亿人次;执行信息公开网共发布被执行人信息3434.7万条,提供执行案件信息查询3685万人次。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2015年共视频直播庭审3795次。2016年1月,“快播案”庭审在网际网路视频直播,累计100余万人线上看。
白皮书指出,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自2014年10月正式运行,截至2015年,共发布案件程式性信息254万余件、重要案件信息102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76万余份。
白皮书介绍说,司法机关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网站、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内容。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26场,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4场,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12场。截至2015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开通微博账号3980个、微信公众号1447个、新闻客户端1468个,全国检察机关共开通微博账号4085个、微信公众号3186个、新闻客户端2550个,全国公安机关共开通微博账户、微信公众号2.6万余个,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开通微博账户、微信公众号、法治宣传客户端和普法网站8000多个。最高人民法院推出中国法院手机电视应用程式软体,截至2015年共发布视频2862条,内容更新量22245分钟,用户达65.18万人。
失信名单
截至2015年中国有308万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的《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截至2015年,中国共有308万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累计拦截357.7万人次购买飞机票,59.88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
白皮书说,中国强化生效裁判执行工作,保护执行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非生活或经营必须的消费,建立全社会失信惩戒联动机制。
据白皮书介绍,2012年至2015年,中国各级法院共新收申请执行案件1259.14万件,执结1190.6万件。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着重执行涉及人民民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9类案件,截至2016年1月15日,全国共执结约6万件,执行到位约20亿元。
此外,中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权利进一步落实。白皮书指出,2012年至2015年,中央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总额15.2亿元。积极推动地方政府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截至2015年,全国已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91.4%的地方将法律援助业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2年至2015年,全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0万件,年均增长7.4%,受援民众超过526万,提供法律谘询2587万人次。
依法惩处
中国依法惩处腐败犯罪和职务犯罪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的《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中国依法惩处腐败犯罪和职务犯罪,为人权保障创造良好的政治和法治环境。
白皮书说,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49万件,判处罪犯10.02万人;审结行贿案件1.03万件,判处罪犯9219人;审结渎职犯罪案件2.13万件,判处罪犯2.35万人。
同时,中国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保障人民民众生命财产权利。白皮书指出,公安机关先后开展打击暴力恐怖活动、打黑除恶、打击整治非法调查和非法买卖公民信息、打击电信诈欺犯罪和利用“伪基站”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共同制定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共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4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877件。完善检察机关同步介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机制,2015年共起诉重大责任事故犯罪2199人,查处事故所涉职务犯罪823人。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406.26万件。
在依法惩处侵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白皮书指出,2013年至2015年,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猥亵儿童犯罪案件7610件,判处6620人;审结虐待罪刑事案件224件。2015年,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撤销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资格案件。
此外,中国的打拐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白皮书说,截至2015年,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已为4100多名被拐卖儿童找到亲生父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案件数量自2013年起逐年下降。各级法院2015年审结的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数量比2010年下降了55.55%。
疑罪从无
中国积极防範和纠正冤假错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的《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中国贯彻疑罪从无原则,积极防範和纠正冤假错案。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依法宣告3369名被告人无罪。
白皮书说,2013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事执法办案工作,切实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通知》等档案,深化错案预防机制制度建设,加强对执法办案全方位、全过程、即时性监督,从源头上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法务部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全面加强司法鉴定管理,进一步规範司法鉴定活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若干意见》,严把事实关、程式关和法律适用关,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範和责任追究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规定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白皮书指出,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31675人、不起诉25778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591件。
同时,中国确立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白皮书说,2015年,各级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10384件;监督纠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31874件次。2014年,河北省顺平县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王某某涉嫌故意杀人案时,针对多处疑点,坚决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不批捕决定,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公安机关最终抓获真兇。
加强监督
中国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的《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显示,中国加强对监狱、看守所的监督,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利不受侵犯,截至2015年全国有2610个看守所建立在押人员投诉处理机制,有2558个看守所聘请了特邀监督员。
白皮书指出,中国看守所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开放。检察机关监督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入所健康体检活动和临时出所管理活动,防止和纠正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提出看守所外进行非法讯问或刑讯逼供。强化刑事羁押期限监管,监督各有关部门清理久押不决案件。2013年核查出的羁押3年以上未结案的4459人,2015年下降到6人。
此外,中国规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保障服刑罪犯刑罚变更执行的权利。深化狱务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程式和结果。人民法院强化网上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开通全国法院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信息网。2012年至2015年,各级法院共裁定减刑案件240.61万件、假释案件16.01万件。监狱、看守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对符合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留所服刑罪犯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检察机关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刑罚变更的公平公正。
白皮书同时指出,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特赦令,对依据2015年1月1日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正在服刑,释放后不具有现实社会危险性的四类罪犯实行特赦。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全国共特赦服刑罪犯31527人。对无工作单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被特赦人员,依法按政策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等措施,帮助被特赦人员顺利融入社会。
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整体呈现下降趋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2日发表的《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的新进展》白皮书指出,自2002年以来,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率基本控制在2%左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整体呈现下降趋势,未成年罪犯占全部罪犯的比例逐渐下降,2015年下降到3.56%。
白皮书说,中国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式,促进犯罪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成立了独立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截至2016年3月,全国有12个省级检察院、123个市级检察院、893个基层检察院成立了有独立编制的未成年人检察专门机构。人民法院稳步推进少年法庭建设。截至2015年,全国共有少年法庭2253个,有少年法庭法官7200多名。
白皮书指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严格落实年龄审查、指定辩护、慎用羁押措施等工作要求,依法通知法定代理人、合适成年人到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调查并作为办案的参考;审判时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对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实行犯罪记录封存;积极开展对违法犯罪及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帮教转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