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标準是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準化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国家标準项目。本标準代替GB/T 17278-1998《数字地形图产品模式》和GB/T 18315-2001《数字地形图系列和基本要求》。
基本介绍
- 中文名:数字地图产品标準
- 外文名:Basic requirements for products of digital topographic map
- 标準号:GB/T 17278-2009
- ICS:ICS 07.040
- 发布日期:2009-7-8
- 实施日期:2009-10-1
主要变化
本标準与GB/T 17278-1998和GB/T 18315-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a)改变了标準的名称。
b)改变了标準的结构,在标準的技术要素中参考了ISO 19131;2007《地理信息数字产品规範》的结构。该改变不影响参考引用GB/T 17278-1998《数字地形图产品模式》与GB/T 18315-2001《数字地形图系列及基本要求》标準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準,但相关标準的更新版本应引用本标準。
c)基本覆盖了GB/T 17278-1998和GB/T 18315-2001两项标準的内容,取消按比例尺分类。
d)增加了附录A、附录B。
範围
本标準规定了数字地形图产品的分类、构成、产品标识、内容结构、数据质量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本标準适用于数字地形图产品研製与生产,其他数字地图产品可参照执行。
产品分类
产品类别分类
数字地形图产品按产品类别分为:基本产品、非基本产品。
基本产品:数字形式的符合相应测绘标準规範的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
非基本产品:内容包括地形图上主要要素,可複合影像或晕渲等成果;形式上根据需求设计表达方式和比例尺的数字地形图。
数据结构分类
数字地形图按数据结构分为:
a)矢量;
b)栅格;
c)矢栅棍合。
空间範围分类
a)标準分幅:标準分幅按GB/T 13989执行。
b)非标準分幅:根据需求进行分幅,包括按行政区域、自然区域及其他区域分幅。
示例1:按行政区域分幅,如按省级区域或县级区域。
示例2:按自然区域分幅,如按流域。
示例3:按其他区域分幅,如按自然保护区。
覆盖範围
数字地形图的覆盖範围包括地理空间和时间两部分。
地理空间範围
1平面覆盖範围:数字地形图的地理空间範围可用以下几种方式描述:
a)用地理坐标描述。
示例:经度114°-120°,纬度360°-400°。
b)用数字地形图图上直角坐标描述(应明示参照系、坐标系统、地图投影及其参数)。
c)用覆盖範围区多边形坐标串描述,给出多边形闭合坐标串。
d)用相关的地理标识範围描述。
示例:山东省;长江流域;X市及周边地区等。
e)用地形图图号描述。
地形图图号描述应按GB/T 13989执行。
示例:J50。
f)用索引图方法描述。
用各类索引地图表示数字地形图的地理(平面)範围。
2高程覆盖範围:描述高程覆盖範围时应明示高程基準,高程範围的度量单位描述应採用米(m)。
示例:1985国家高程基準,2350m-8180m。
数字地形图信息内容时间覆盖範围一般用GB/T 7408指定使用的公曆、24 h计时制和国际协调时间(UTC),及其他时间表示法。
示例:1985-04-12——1986-04-12。
产品标识
数字地形图的产品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名称:数据产品的名称;
-产品主题:数据产品的主题;
-产品简介:对数据产品内容的简短的叙述性综述;
-产品目的:生成数据产品的用途的综述;
-产品覆盖範围描述:数字地形图覆盖地理区域的範围;
-产品空间解析度:数字地形图的比例尺或栅格数字地形图的解析度;
-产品数据结构:数据的物理格式;
-产品密级:产品保密等级;
-日期:生产日期(或编号)或生产批号;
-产品附加信息:对数据产品的其他描述信息,例如版本和时间信息、产品版权资讯等。
-产品标识应简洁,原则上应能在产品包装中完整标识,在网路中传输的数字地形图的产品标识宜在一个网页中完整标识。
内容结构
矢量数字地形图
1 数据组织
一个矢量数字地形图按空间区域範围,可以划分为一个或多个分区,每个分区包括产品所覆盖的全部区域或一个子区域的信息。分区可以按政区、经纬度、图幅等多种方式划分。例如:覆盖某省区的数字地形图,按政区可以分为多个县级子区域。宜用示意图方式描述产品的分区。
一个矢量数字地形图按要素内容可以分为一个或多个图层。
示例:基于地形图的数字线划地图分为境界、交通、居民地、水系等多层。宜用表格方式描述产品分层。
2 要素
矢量数字地形图是基于要素的。图层由要素构成。
1)要素分类代码与属性
数字地形图要素分类代码应包括:名称、定义、代码,可包括要素作用、要素属性名、要素关係等内容。数字地形图基本产品的要素分类代码按GB/T 13923执行。
数字地形图要素的要素属性的规定应包括:名称、定义、数据类型、值域,可包括代码、数据单位、值域类型等内容。如果值域是枚举型的应枚举全部值。数字地形图基本产品的要素属性按GB/T 20258执行。
数字地形图中各类要素标识码应根据产品的用途和内容採用相应的国家标準代码,在没有国家标準时,可採用相应的行业代码或由生产者与用户商定自行编制代码。产品要素内容分类与分类代码应明示在产品说明中。
2)要素几何表达
宜採用GB/T 23707中定义的点、曲线、曲面、体几何单形及结点、边、拓扑面、拓扑体拓扑单形对要素进行几何表达。
3)要素时间位置表达
时间位置表达是对象的时间组成部分的数字描述,宜採用GB/T 22022中定义的时刻和时段几何单形对要素进行时间表达。
栅格数字地形图
1 格网单元属性
格网单元属性(cell attribute)表示单元中心位置附近的主要特徵,例如:
-格网单元属性表示单元中心位置特徵;
-格网单元属性表示单元西南角位置特徵;
-格网单元属性表示单元内平均特徵等。
栅格数字地形图格网单元属性表达的位置特徵应明示在相关数据说明中。
2 头档案
头档案包括数字地形图的定位信息,应包括:字元顺序;档案中段的结构;横向方向的格网单元行数;纵向方向的格网单元列数;分层(或:波段)数;格网单元的位元组数;无数据区的数值;档案定位坐标(如:起始格网单元坐标);横向和纵向格网单元宽度等内容。
3 属性的描述
栅格数字地形图属性是格网单元的值。
示例:模拟(纸制)地图经扫描、几何纠正及色彩归化后形成的数字栅格地图(DRG)用R= 78 , G=125 , B= 208蓝色)作为格网单元值表示水涯线和线状水系。
矢栅混合的数字地形图
矢量和栅格两种数据叠加的数字地形图坐标系统、地图内容和位置精度应相互协调一致。
图示表达
数字地形图基本产品要素的图示表达应符合GB/T 20257的规定。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基本产品经内容选取合成的非基本产品,应综合兼顾派生因素的表达效果和用户需求。数字影像地形图和数字晕渲地形图,在用户需求以影像和高程信息为主时,宜从选取数量和表达方式上,适当淡化矢量信息突出用户需求,当用户需求仅将影像与高程信息作为背景时,宜将其放在第二平面,突出展示矢量信息。
分发
数字地形图产品分发时应描述下列信息:
-格式名称:数据存储格式。数字地形图宜採用GB/T 17798格式。在採用非国家标準格式和常用格式时,应详细描述产品的格式,宜提供格式转换工具。
-档案结构:数据存储目录。
-语言:数据属性及描述所使用的语言。
-分发单元:分幅、分区的空间範围。
-传输大小:数据量大小。
-介质名称:存储数据的介质。
-其他分发信息:对数据产品的其他描述信息。
数字地形图产品以光碟为主要存储介质,也可使用磁碟、磁带等,不涉密的数字地形图产品亦可在网路上传输使用。外包装上应包括产品的名称、类别、数学基础、比例尺、数据格式、内容及覆盖範围等内容。
密级
数字地形图应包含密级要求,密级的划分按国家有关的保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