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7月18日,为省级垂直管理,2004年5月增加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监督职能后,更名为“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5月下放到地方政府管理。2014年3月,按照国家、省、市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改革划转要求,增加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酒类食品的监管职能,重新组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定编制99人,目前实有86人。县局下设内设股室6个,二级单位3个;在各乡镇设立派出机构11个。
机构简介
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于2002年7月18日,其前身是英山县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5月12日英山县药品监督管理局更名为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对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查处的职能。全局现有干部职工17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10人,医学、药学及相关专业13人,中级以上技术职称8人。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运行以来,始终坚持把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中心任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成效和得失成效的关键;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先后荣获“全市药品日常监管先进单位”、“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及市级“安全文明单位”、县级“文明单位”、“最佳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
主要职责
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黄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製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製剂、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的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进行查处。其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实施国家和省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监督实施药品国家法定标準。
三、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再评价工作。
四、监督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违反《药品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和责任人。
五、监督实施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试验管理规範。
六、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
七、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经营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和医疗机构製剂配製质量管理规範。
八、负责本辖区药品检验的有关业务工作。
九、监督实施药品流通管理办法,对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进行审查;监督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购销规则。
十、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负责执业药师注册审查工作。
十一、利用监管手段,配合巨观调控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医药产业政策;组织、指导本辖区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对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查处。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定
英山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协调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文电处理、文书档案、行政事务和资产管理;负责宣传、信息及综合性档案和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负责财务管理;负责人事、教育及党群、监察工作。
二、 财务股
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本单位财经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局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三、综合监管股
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国家法定标準、行业标準;负责提出药品再评价和淘汰药品品种的意见;负责医院製剂的监督;负责开办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申报;监督实施药品生产质量、药品经营质量、中药材生产质量和医疗机构製剂配製质量管理规範以及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临床实验管理规範;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医疗机构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药品流通管理办法,执行药品经营企业资格认定製度;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统计工作。
四、市场监督股
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药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单位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抽验,按照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查处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行为和责任人。
五、食品安全协调与监察股
依法行使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开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安全的的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联繫方式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鸡鸣路175号
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3、《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5、《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