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人口和计画生育局位于德安路1号,主管全省人口和计画生育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基本介绍
- 中文名:广州市越秀区人口和计画生育局
-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
- 属性:非盈利
- 性质:事业单位
简介
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字〔2009〕15号),设立广州市越秀区人口和计画生育局(简称区人口和计生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和调整已由市、区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对全区人口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人口规划和信息化建设,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流动人口计画生育管理和服务,稳定低生育水平;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区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草案。负责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人口与计画生育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区人口与计画生育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画,拟订人口与计画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与计画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指导实施区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负责相关协调工作,落实人口与计画生育“一票否决”制度,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负责组织协调推动有关部门、民众团体履行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实行人口与计画生育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计画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治理措施。
(四)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区流动人口计画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建立流动人口计画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画生育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和区域协作机制。
(五)负责人口与计画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监测人口与计画生育发展动态,负责计画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提出人口与计画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
(六)组织实施人口与计画生育科学研究项目,依法公布有关人口与计画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
(七)制定人口与计画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画,组织开展人口与计画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管理计画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计画生育的生殖健康服务计画与规範,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工作,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对申请再生育夫妇的病残儿的医学初级鉴定和节育手术併发症的鉴定;执行国家有关避孕药具管理的规定,研究和规範计画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计画生育药具的使用与发放。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人口与计画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计画,负责指导人口与计画生育公共服务网路体系建设,指导区计画生育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区辖内机团单位、驻军的计画生育工作。
(十)负责对区属单位人口与计画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依法徵收社会抚养费;组织、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人口与计画生育政策法规等案件。
(十一)负责区人口与计画生育各项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计画生育经费和社会抚养费的使用。
(十二)负责区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有关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计画生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人口和计生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保密、维稳、信访、修志、政务公开、财务、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制定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党务、纪检、监察、普法、劳动工资、福利、医疗、计生、离退休人员服务和工青妇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全局工作;编制区级人口与计画生育事业及基本建设等经费的预决算;指导监督社会抚养费的使用;指导和监督街道人口和计画生育事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独生子女的保险工作;指导全区人口与计画生育系统行风建设。
(二)政策法规科。
起草区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承担有关规範性档案的合法性审核工作;依法徵收社会抚养费;协调有关部门对人口与计画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受理单位政策性复函和民众信访;负责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複议或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对区属单位人口与计画生育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人口与计画生育政策法规等案件;推动完善人口与计画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三)发展规划与信息科。
起草区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及年度人口计画,并组织实施,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组织开展和落实人口与计画生育信息化规划工作;对人口问题进行综合性、前瞻性调查研究;拟订区人口与计画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规範;指导街道做好人口计画、统计、档案的管理和人口与计画生育目标管理;参与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开展人口与计画生育的信息综合与定期报表统计相关工作;监测人口与计画生育发展动态,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工作,提出人口与计画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区《计画生育服务证》的管理;拟订流动人口计画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计画,建立流动人口计画生育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画生育综合治理服务管理和区域协作机制。
(四)宣教科技科。
起草人口与计画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画;组织协调人口与计画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相关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画生育科研计画,制定生殖健康服务规划与规範,推动实施生殖健康促进计画;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的工作,做好优生优育服务工作;研究和规範计画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计画生育药具的使用与发放;负责组织对申请再生育夫妇的病残儿的医学初级鉴定和节育手术併发症的鉴定;负责计画生育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技术服务人员服务合格证的相关行政许可工作;拟订全区人口与计画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计画,组织实施人口与计画生育专业教育、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人口与计画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负责人口与计画生育的宣传教育报导;指导计画生育协会开展工作。
下属单位
(一)区计画生育服务站承担优生优育和生殖保健谘询以及技术服务;承担人口与计画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管理人员培训等任务;负责区婚育学校教学管理;组织开展病残儿医学鉴定,负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全程管理与服务。
(二)区流动人口计画生育管理办公室依照人口与计画生育法律法规及规章,推动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流动人口计画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画生育信息,协助做好流动人口计画生育综合治理和服务管理工作。
(三)区计生协会一、发动会员在贯彻计画生育基本国策、自觉实行计画生育、促进优生优育中起带头作用。二、宣传国家计画生育方针政策,宣传人口科学理论,普及计画生育和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弘扬先进的人口生育文化,引导民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三、协调社会力量为民众提供生育、生产、生活服务和优生、优育、优教服务,发展人口福利事业,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帮助民众解决实行计画生育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四、履行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职能,反映民众的意愿与要求,维护民众合法权益。
人员编制
区人口和计生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
其他事项
(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定、主要任务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二)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附则
本规定由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广州市越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式办理。